小娇夫的首辅大人
作者:阿杜行
简介:写在最前面:没看过这本书的老书虫,别因为看了简介,觉得简介引起了你的注意,就好奇的点开,我劝你最好别看,我怕你看完之后忍不住骂人。点开了勿喷哦,因为作者玻璃心
写在前面:鉴于本作者时不时的消失,本作者在此承诺,不会坑,放心追哈,小可爱们!
文案:
攻视角:
叶胥是某国国宝级科学家,某日因通宵做实验猝死,一朝穿成刚考上秀才就嗝屁的原主身上。
叶胥看着空荡荡的房间。决定要走原主的老路——科举。
红榜高中后,楚庭大旱,看透了朝中官员的无所作为和自私自利的叶胥。不顾皇上的极力挽留,毅然远赴楚庭,从县令做起。
三年后,叶胥政绩卓然,被提拔为知府。又三年,上远召胥回京,胥不从。自请营州做官,上不得已允之。胥绩满。上复召之,即回。
归京后的叶胥得到皇上重用,被送往六部历练。因在六部政绩美满,遂被提拔为首辅。
受视角:
陶青与叶胥是青梅竹马。陶青刚出生时,紧抓着叶胥的小手不放,两家便定下了娃娃亲。
成亲后的陶青把叶胥当成哥哥,二人相敬如宾,日子过的平平淡淡。直到叶胥醉酒醒来后,每次看到陶青的眼神像是要把他吃了一般,陶青害怕极了。
小剧场1:
叶胥:“你今日一整天都没有理我,我知晓了青儿定是嫌我太老了。你去寻年轻帅气的男子吧!我带着两个孩子找岳父岳姆,没了你我们三个也会过得很好的!”
叶胥说完,就假惺惺的抹泪开始收拾包袱。
两个小的还应景的抱着陶青的大腿,仰着一模一样的小脸期待的看着陶青:“阿姆,我们要有新的爹爹了吗?”
叶胥心中气的牙痒痒,真是养了一对小白眼狼,关键时刻用不上。
小剧场2:
某日,醉酒后的皇上送了两个腰肢纤细,容貌昳丽的女子给叶胥。知晓叶胥准备纳小妾的陶青气的直接回了娘家。叶首辅喜提休书一封。
刚归家被告知夫郎没了的叶胥:有句MMP不知当讲不当讲!
叶胥处理完两个女子之后,赶忙将小夫郎接回家中。
事后,整个京城都知晓叶首辅被夫郎休了,两个孩子也被带走了。叶首辅在岳父家的门口痛哭流涕,丝毫不顾形象这才勉勉强强没被休。
没想到英明神武的叶首辅竟然怕夫郎。
心怀天下温柔醋精攻 娇软受
本文将于10月25日从第30章入v,入v当天万字更新,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往后也请继续支持。
ps:这本书计划是今年完结的,放心追,不会弃文的,可能作者偶尔懒或者卡文的时候会停更一两天。但不会弃文的
下本预收《快穿之饲养龙傲天崽崽》
文案:古琦是一个热衷于在各种视频网站看各种各样的人类幼崽的社畜,某次深夜,因笑容过于猥琐而被系统选中,要求拯救书中各种各样童年悲惨的孩子。
但古琦不知,这些人类幼崽长大成人后全是清一色的龙傲天。
当古琦沉浸在养崽崽的乐趣中时,龙傲天们重生了。
世界一:修真世界的叶傲天与他的笨蛋爹爹
叶傲天抓着未来岳母的手:“阿娘,将悦儿交给我你放心!”
古琦:你牙还没长齐呢,就想着找媳妇。古琦骄傲的挺起胸膛,不愧是我古琦的儿子,有为父当年的风范!
世界二:霸道总裁的顾傲天和他的笨蛋爹爹
顾傲天坐在简陋的房间中,翘着两条小胖腿,手中拿着巧克力棒,嘴边含着一丝冷笑,三分薄凉和六分的漫不经心:“天凉了,该换个房子了!”
古琦:你似乎承受了这个年纪不该承受的重量!
世界三:杀伐果断皇帝的呼延傲天和他的笨蛋爹爹
呼延傲天:这天下都是朕的,你也逃不我的手掌心!
说完,小肚子传来“咕咕”声,呼延傲天面不改色,真正的君王应当是临危不乱的!
古·无奈脸·琦:你还是填饱肚子再说吧!
世界四:以自我为中心的雄虫龙傲天和他的笨蛋爹爹
雄虫崽崽:“我是S+的高贵雄虫,看在你是我雌父的份上,特许你来伺候我!”
古琦:你先把你脸上的鼻涕擦掉啊!
雄虫崽崽:该死!你竟然看到我最狼狈的模样,绞杀了吧!
世界五:战功赫赫的帝国将军傲天崽崽和他的笨蛋爹爹
第1章 第 1 章 七月,天气闷热。叶胥……
七月,天气闷热。
叶胥意识模模糊糊的时候,感到头部疼痛,下意识地想抬起手臂按摩一下缓解头痛,却发现手臂酸痛,惊的他猛然睁开了双眼。映入双目的并不是他的中式吊灯,而是青砖和木头。
叶胥忍着酸痛坐了起来。不同于他卧室的灰色墙纸,入目的房间很是简陋,只有一张桌子,一个衣柜,连个小板凳都没有。
没等他反应过来自己如今身处何地时,只见有一人端着药碗走了进来。叶胥根据身形,能隐隐约约判断出是个男孩子。
刚入门就看见自家夫君醒来的陶青非常激动,把药碗放到桌子上就转身跑出门外喊道:“阿姆,父亲,夫君醒了!夫君醒了!”语气极其激动,仿佛是发生了极大的喜事。”
“男孩口中的夫君该不会是自己吧。”叶胥心想。随即头又开始疼了起来。叶胥下意识地揉了揉头。
随即,叶胥就听见急匆匆的脚步声离他越来越近。
“阿胥,你终于醒了,你知不知道阿姆有多担心你!”叶胥看见一个约么三十多岁的男子呜呜的哭了起来。
叶胥此时头很懵,没有精力弄清现在是什么情况,他只知道脑子快要炸开了一样。
此刻男子一旁的人说话了:“醒了就好!醒了就好!”
刚进来的年轻男子安慰自称阿姆的人:“阿姆,夫君醒了,这是好事。”
“对对对,这是好事,阿姆是太激动了,阿胥现在想吃什么啊,阿姆去给你做。”说完就用一双泪碌碌的双眼一眨不眨的看着叶胥。
此时的叶胥已经被头部的疼痛折磨的不行了。感受到眼前人热情的眼神,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
随后大脑的剧烈疼痛已是他所不能承受的了,随即晕了过去。幸好陶青一直在关注着自家夫君的状况,在叶胥晕过去时,及时的接住了他,也避免了叶胥头部的二次伤害。
看到自家儿子又晕了过去,钟芹又哭了起来,叶鸿辉眼里也是一片担忧。
看到自己儿子醒了起来,他还想说些什么呢,结果又晕了过去。看着被儿媳抱着的儿子,微微叹息:“阿胥这不是醒过来了吗?王大夫不是说,只要醒过来就没事了。”
安慰了自家夫郎一通,叶鸿辉就带着自家夫郎去准备晚饭了。毕竟生活还是要继续的。
叶胥烧了三天,一家人连着三天都没有吃好饭。现在叶胥醒了,一颗颗悬空的心,也就安稳的落地了。
晚饭时叶胥不出所料的没有醒,仿佛刚才叶胥醒来是一场梦。而此时的叶胥走马观花的以一个第三方视角看完了这具身体的主人的前半生。
等到叶胥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早上了。此时的五感也慢慢的开始工作了。他感觉到嘴里微微发苦。想必应该是有人给这具身子喂药了。头也不痛了。
此时的他才有精力重新的打量了原身房间的布局。昨日因头痛欲裂没有仔细观察。观看了好一会,叶胥坐在床上发呆。
原来真如他所猜想的那样,回不去了。叶胥眉眼低垂,又像是在悼念着什么似的,神情虔诚。许是在感慨回不去的故乡,也可能是在为原身哀悼。
毕竟刚考上了秀才,有五十亩的土地免税权。每个月能去官府领一两白银,一天有一升的大米,偶尔还会有鱼肉,油、盐等福利的原主。
竟然因为在去考上秀才的庆功宴上,因过量饮酒发烧,医治身亡,就很荒唐。夏季的晨光不似中午的阳光强烈,此时的晨光透过微开的窗户星星点点照到了房间的地面上。
陶青普一进门,就欣赏到了一幅美人初醒图,只感觉心脏微微发颤,脸颊也跟着热了起来。
外人视角的叶胥是:头发披散在肩上,少数零落在胸前,眼眸低垂,只穿了一件白色的棉布里衣,鼻梁高挺,下颌线清晰,睫毛微翘。也许是感受到有人进来,微微地转过头来望着你,脸上微微发红,当真是秀色可餐。
陶青此时端着药碗进来,像往常一样坐在床边,拿起勺子想喂药给叶胥。直到此刻,叶胥才是真真正正的看清了他以后夫郎的容貌。
圆圆的一张脸蛋,有巴掌的大小,挺巧的小鼻子,鼻尖上还有一颗红痣,依原身的记忆来看,这红痣似乎是区分男子和哥儿的象征。还有红润的嘴唇。此刻嘴唇微微上扬,象征着主人的好心情。
原身倒是一心扑到了读书上,对这位小夫郎最深的印象就是说话细声细气的。因叶胥的阿姆与陶青阿姆是手帕之交,关系极好。
在陶青出生百天举办酒席时,原身阿姆带原身去看望这位小姐妹,原身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小又这么可爱的小人,一时之间,看入了迷,连自家阿姆叫自己都没有听到,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直勾勾地看着躺在床上的小人,床上的小人,白白嫩嫩的,也在回看着他。
见此情况,叶陶二姆一商量,干脆定下了娃娃亲。毕竟是自家人,知根知底的,也都放心。这个时代的哥儿和女子的地位相当,按理说一个哥儿的出生,应当是不会办理百天宴。
但是架不住陶姆在嫁娶三年后才生了这么一个小哥儿,给陶父喜爱的不行。硬要办一场酒席。
在这三年中,村里人指指点点的,都劝陶父另娶一个,要是不愿意,纳个小妾也行,反正他家的条件好,也能养的起,更过分的是,还有的人眼红陶家生活富裕,直接上门说要嫁给陶父,可给陶父气坏了,自己好不容易娶来的媳妇,他怎么可能做出让人戳脊梁骨的事。
这次陶青的出生,可算是让陶父出了一口恶气。势必要让全村人,知道自己夫郎的厉害。给他生了一个可爱的小哥儿。
等到了叶胥该娶亲的年纪,陶青就进了门。陶青进门的时候,家里已经不像原来那般富裕了。要供养一个书生,光是种地是远远不够的。
但是,陶青的嫁妆在村里也是相当丰厚的,因此,婚礼也是极其风光的。到现在也是村里人的饭后谈资。
毕竟村里人说是嫁娶,用骡子娶亲就算是很风光的了,陶青嫁进来的时候,可是坐的轿子,轿子不仅要付租轿子的钱,还有轿夫的钱也是另给的,这十里八村的,坐轿子出门的,陶青是独一份了。
因是定了娃娃亲,钟芹就常常让陶青住在自己院子里,还说是提前培养培养夫妻感情,因两家的家庭条件都还不错,也有再养一张嘴的实力。陶姆也就同意了,结果,夫妻感情没有培养多少,婆媳感情倒是提升了不少。
说是培养夫妻感情,两家也就当是个玩笑看,结果这小陶青就爱跟在原身身后,整天像个小黏糕一样,胥哥哥,胥哥哥的叫,声音又软又甜。
结果,全叫给了聋子听,原身硬生生的没有给半分回应。整天抱着他的几本书看。
陶青此刻已从心跳加速的状态中慢慢的恢复了过来,发现自己夫君好像是在发呆,就一动不动,眼睛也一眨不眨,就这么直直的望着自己。看着叶胥直勾勾地眼神,陶青愣了愣。
随即便恢复正常,心底纳闷,夫君这是怎么了。但该喝的药是跑不掉的。“夫君,该吃药了。”
叶胥愣了一下,才想到,自己这副身体还在生病,应当是该吃药的。但感受到嘴里犹存的苦味。他突然觉得,这副身体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于是,他默默的反抗道:“我觉得我的身体好的差不多了,应当是不需要吃药了。”但是,叶胥的反抗似乎并没有起到多大的效果。
“王大夫原话是:‘即便是你家儿郎醒了,也是要把药吃完才行。’”陶青模仿的惟妙惟肖。声音不似少年声音的动听,听来也算是别有风味。
叶胥不由得看了他一眼,还挺活泼。
“王大夫还说了,夫君这次也算是因祸得福了。”
“夫君要谨遵医嘱。你都是大人了,不能闹小脾气”
声音是软软的,仿佛甜到了人心里,很动听。但是这内容怎么就那么糟心呢。看着陶青红润的小嘴上下不停的张张合合,
叶胥垂眸心想:长得那么漂亮的男孩子,以后竟是自己的夫郎。心中隐隐的有些悸动。陶晴看到自己的夫君又在低头发呆,还以为他是发烧还没好。就伸手去感受叶胥额头的温度。
此时的叶胥正在想着以后自己也算是有对象的人了,心里正美滋滋的呢。忽然间,面前就投下了一片阴影。一股属于花草的清香,扑面而来。他下意识地耸了耸鼻尖。
一只柔软的小手,轻放在他的额头上,等待片刻,便移开了。此时的叶胥还在感受来自额头的温度,却突然觉得面前的阴影不复存在了。抬头便看到自家夫郎摸了摸自己的额头,
没错,就是自家夫郎,长得软糯可口,他能一口十个。陶青现在可不知道,自家夫君脑子里想的什么乱七八糟的。
此时他还在纳闷,嘴里还嘀嘀咕咕的:“这也不烧了,怎么老是发呆呢?该不会是烧三天烧傻了吧!”
最后一句声音,猛然增高,吓了叶胥一跳。这自家小夫郎,看着软软糯糯、白白净净的,性子咋咋咋呼呼的。叶胥心底一阵叹息,“没烧糊涂,你把药给我,我喝。”
看来这一顿药是逃不掉了。与其逃避,不如接受吧。“我还是喂夫君吧,夫君大病初愈,还需要慢慢恢复。”
叶胥眼神幽怨的看着陶青,一勺一勺的喂,他还能活过今天吗?别再是又死一次吧,还是被苦死的。
“不必,一碗药,为夫还是能端的住的。”但陶青还是不愿将药碗递给叶胥。叶胥看着陶青的眼神更加幽怨了。似乎是被这幽怨的眼神整破防了。
陶青最终还是把药碗递了过去,但是双眼确是紧紧的盯着药碗。怕药碗被打翻,随时准备着。
第2章 第 2 章 看着叶胥直勾勾地眼神,陶……
陶青亲眼看见自家夫郎一口喝完了药,似乎有点认命的情感在里面,好像又带着一股子决绝。陶青感觉这种感情似曾相识。
他想起来了,这种眼神是在每次阿父杀猪时的那头猪,在努力挣扎时的眼睛中看到过这种感情。陶青被自己的想法震撼到了,自家夫君长的如此俊朗,怎么能拿猪跟自家夫君比。不对不对,猪哪能比得上自家夫君。
也不对,猪和自家夫君根本就不是一个级别的。陶青终于意识到了事情的问题所在,他决定放弃这种拿猪跟自家夫君比的荒谬想法。
等叶胥干了那碗药,想把药碗递过去。就见自家小夫郎一脸迷惑的站在那里,仿佛是被什么东西劈碎了三观,就像是三观重塑中。
还没等叶胥开口说话,就见陶青脸颊微红,不敢与叶胥对视。只呐呐地说:“夫君喝完了药,我先去把碗洗了。”
说完就一把把碗夺了过去,飞快地跑出了房间,就像是后面有老虎在追。等陶青出了房门就看见阿姆在喂鸡,却不见阿父的身影。
“青哥儿,阿胥怎么样了?”
“夫君已经醒了,刚喝了药。”
“既然他醒了,马上你把饭给他送过去。”
不知是陶青想到了什么,脸又开始发红。
“阿姆,你去送饭给夫君吧,我来喂鸡。”
“你这孩子,阿胥躺在床上的时候急得不行,怎么现在人醒了,连饭都不愿送了。”
“阿胥高烧的时候不都是你进去送药喂他的吗。现在人醒了,害羞了?”
看着陶青越发通红的脸蛋,钟芹也就不再逗他了,也明白见好就收的道理。
“那你喂鸡。我去送!”
叶胥在房间里把他们的对话听得清清楚楚,不明白刚刚还对着他脸颊通红的小夫郎,如今为何连送饭都不愿了。
害羞?应当不是吧,这陶青嫁进来也有半年时间了。小时候也是整天粘着他。他们二人批次之间都已彼此熟悉,怎的还会害羞?叶胥百思不得其解。
秉持着靠人不如靠己的理念。叶胥决定下床走走,虽然知道自己现在所处何处。但叶胥觉得还是眼见为实好,脚刚碰到地,叶胥就感到浑身发软,呼吸也跟着急促了起来。
许是原身在床上躺了三天的原因。原身本就一书生,平时疏于锻炼,又因从小就不断生病,底子极差。这若是想活得久,必须要多锻炼啊。这都是传承了几千年的文化,老祖宗留下来的经验。
也不知道,现在的地方,历史书上没有,可能连祖宗都不是一个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把健身计划提上日程。这次一定要自然死亡,可不能再因为通宵做实验猝死了。
做实验通宵猝死。也算是对得起祖国对他的培养了吧!应当算是吧!生命诚可贵,且行且珍惜啊!叶胥一出门就看见阿姆端着饭从厨房出来。
看见叶胥走出来了,一脸惊喜:“阿胥”
“睡了那么久饿了吧。来,先吃饭。”
说着钟芹便把饭碗放在了位于正屋极近的小桌子上。之后便让叶胥坐在板凳上。叶胥看了一圈也没看到自家小夫郎。桌子上是摆了两个碗,一个是白米饭惨了些许糙米,另一个是腊肉炒野菜。这些饭菜是一家人都同意的。
都觉得叶胥烧了三天,需要补补,便单独的给他蒸了白米饭。其他人吃的全是米汤,糙米煮的米汤。就连像个糯米团子似的陶青也跟着喝米汤。
钟芹只觉得对不住陶青,自陶青嫁过来之后,还不如在娘家的生活条件好。陶青却没有丝毫抱怨。陶青要是抱怨些,钟芹心里也会好一些。毕竟是看着陶青长大的,从小就没吃过苦。
这嫁到了他家,连平时的白米饭也吃不上了。使得钟芹觉得自己愧对于陶青,也辜负了小姐妹的信任。正是因着这份愧疚,凡是他能干的,便不让陶青动手。所以陶青嫁入叶家后并没有干过什么粗活累活。
话说刚开始的时候,陶青与叶胥吃的都是白米饭,钟芹和叶鸿辉吃的糙米饭。陶青不同意,说是夫君身体弱,还要每天晚上熬夜读书,需要补补,他不需要,他身体好,闹着非要跟着他俩吃一样的才行。
叶胥也要跟着吃,直到钟芹妥协,不单独给叶胥开小灶做菜,有菜一起吃,叶胥看一家人没一个同意他的意见的,知道此事行不通了。才勉强退步到一家人的菜是一样的吃。
起初,叶家并不穷,在村子里也算是富裕人家。叶胥出生时,有一道士云游到此地,讨碗水喝。
那时恰逢叶胥出生,叶父高兴,看道士即使灰尘扑扑的样子也遮不住一身的仙风道骨。
当即便请道士吃了顿饭。此时的家中富裕,也不差这一顿饭。酒足饭饱之后,道士心怀感恩。
便缓缓道明来意:“半月前,老道夜观天象,知文曲星即将下凡,之后老道观其方位,便发现这文曲星是位于西南方向,老道一路上边走边夜观天象,倘若是老道没有出错的话,文曲星应当是令郎。”
叶父本是看那道士风尘仆仆,嘴唇干裂,便心软留了一顿饭,没想到还有这种好事,当即便想跪下感谢道士。
道士扶住叶父的手臂道:“令郎在弱冠之前有一大劫,挺过来了,便是身居高位,子孙满堂。结果如何,还是要看令郎自己的造化啊!”说完,便起身离开。
临走前,只留下一个“胥”字,取自“君子乐胥,受天之祜” 独留叶父保持着半跪的姿态。
等叶父缓过来之后,便进屋,告诉了正在做月子的叶姆,二人一商量,不管是真是假,家中银钱尚且宽裕,也供得起一个书生。
叶胥吃饭时叶姆,便又开始忙活了起来。等叶胥吃过饭之后也没看到自家小夫朗的身影。便起身问道:“阿姆,家里的其他人呢?”
“村长家建院子,你阿父去帮忙了。青哥儿去山上割猪草了。”说完叶姆便又开始忙活了起来。
“那我去找青哥儿吧!”
怕叶姆不同意。叶胥连忙解释说:“我这都躺了三天了,浑身酸软,我出去走走,活动活动筋骨。”说完便背着院子角落的箩筐出了门。
这箩筐还是刚才找小夫郎时,不经意间看见的。正好给他装山上的宝贝用。虽然叶胥知道村子就在山脚下,但是原身就是一书生。每天不是在学堂,就是在屋里看书。
又因原身时不时的生病,所以原身基本上没有进过山。最接近山的一次,还是陶青没有嫁过来的时候。那时叶父去山上砍柴,叶姆在做晚饭。看着天色越发的黑,叶父迟迟不归。
叶姆有些担心,生怕叶父遭遇了什么不测。其实叶父去的时候也是天色渐晚,再加上山的外围没什么有杀伤力的动物。
叶姆也放心的让叶父去了,平时的话,应该是完饭做好之后就该归家了。这饭菜都要凉了,叶父还迟迟未归。叶姆的心提到了心眼上。生恐叶父遇到了什么不测。
便想去找村里的人一起去寻叶父。叶姆的担心也是事出有因的。他们在村里的中心地处住着。夜深人静时,常常能听见若有若无的狼嚎声。
叶父若是遇见了狼,可如何是好啊。据说叶胥的外公说,山上有熊。是那种比人还要高一头的黑熊。当时叶胥的外公见那只黑熊掏蜂蜜吃,趁他不注意,就机灵的远远地跑开了。
那时的外公还没成家,这么多年过去了,若是那熊生了小熊。上山岂不是更危险。所以平时没什么事的时候,村里人是不会上山的。今日叶父上山砍柴也是因为冬日里,家里实在是没柴烧了。
叶父看到柴火好像不够明日早饭烧的量,就拿着斧头上山了。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村里人哪有存柴的意识啊,都是等到不够烧的时候,再去上山现砍。
烧的时候,还能听见噼里啪啦的响声。据说那是虫子还在树枝里面。树枝燃烧的时候,连着虫子也一起烧死了。直到家家户户都在夜话时叶父还是没有回来。叶姆更加担心了。山上危险太大了,交情不深的人,更不愿冒那么大的风险去找人。
叶姆也是急得团团转。叶胥看到叶姆焦急的模样,便出主意,说他们二人先去上山看看情况。要是实在找不到人,便请求村长昭人一起找。叶姆觉得这个办法可行。
便让叶胥多穿一件衣服,毕竟叶胥身子弱,这天寒地冻的。冻着了也不行。他们二人在路上还能有个照应。二人走到了山脚下,便看到一个模模糊糊的身影,挑着一大担树枝,从山路上下来。
原来是天太寒,山外围的小树枝已被砍的一棵不剩。叶父便往山里面走了走,发现那些树枝没有被砍,便多砍了一些。这才花费了那么长的时间。那次是原主唯一一次最接近山的高光时刻。
等叶姆转身想要嘱咐叶胥路上小心,不要去山的深处。里面有蟒蛇,狼等危险动物。才发现叶胥早就出了门。叶胥这是第一次要感受见识没有被开发过的山是什么样子。不知不觉中就迈大了步子。
所以等叶姆想转身嘱咐他时,他已经快到山底了。此时的叶胥满怀期望,马上就能看见原汁原味的的大山了。叶胥小时候生活在平原地区,长大后一直在读书。博士毕业之后又遵从了导师的建议进了科研院。
每当他打算享受祖国的大好河山时,不是研究的数据出现了偏差,就是助手不给力。反而是来到一个陌生的朝代,有时间观赏到风景了。他脑子里的储存知识能用上吗?
毕竟这个朝代历史上根本没有,也不知道几千年过后,发展的是不是像他所看到的那样。
第3章 第 3 章 临走前,留下一个“胥”字……
等到叶胥走到山底时,抬头便看见山上有一条小路。应当是村里人进山时,踩出来的小路。叶胥背着箩筐走上了山。心想找到小夫郎之后,定是要盘问他为什么不给他送饭。
他定是要弄清楚,这小夫郎为何害羞。所以说,人家能一路硕博连读,都是有原因的。敢问谁能因着一个问题锲而不舍的追着人家追到山上来。还没找到自家的小夫郎,叶胥就碰到了难题。
这前面的两条路哪一条是挖野菜的路啊。看着眼前杂草生长旺盛程度不同的两条路。叶胥选择了杂草生长相对衰弱一些的那条路。因为这条路能看到前面的路,能一眼望到尽头。有璀璨的未来。而另一条路,全部被高大的树木挡住了视线,高大的树木之间还有到达人大腿高的杂草。
那么高的草,若是被里面的蛇虫咬了。以现在落后的技术,倘若是没有及时救治。后果不堪设想。情况好的话,半身不遂,此后无缘科举。情况不理想时,当场嗝屁。(淡定从容地微笑.JPG)
杂草的数量少,证明走的人多,也就是说自家的小夫郎走这条路的可能性比较大。叶胥踏上了寻找自己夫郎的征途。此刻的他心里,已经能想象到自家夫郎看到自己时惊讶的表情。
毕竟原身可是从没上过山,更别说是上山找陶青了。想都不要想。根本不可能。他不知道的是,他的小夫郎此刻已经挖好了野菜,正准备与他的小伙伴一起去小河旁清洗野菜。
去河边的路与上山的路是两条路。就这样,叶胥与自家心心念念的小夫郎错过了。此时的陶青正和孙家夫郎笛哥儿一起下山。他们二人是挖野菜是碰上的。
陶青挖野菜是因为叶胥读书,看病都需要极大的开销。所以自家种的菜长成时一般是不舍得吃的,都是拉到集市上卖。
而孙家夫郎则是因为,自家男人是猎户。在上山打猎时,被野猪撞断了腿。自此以后便不能干重活,还要吃药。家里有两个孩子也要吃饭。家里的顶梁柱倒下了。
孙家的田地收种,全靠孙夫郎一个人支撑。公公婆婆自小便不喜欢自家丈夫,自家丈夫刚刚满十五岁,便被净身出户。当时的村长与族老都不同意,觉得孙老三做的过分。孙大,也就是孙家夫郎的丈夫,愿意用净身出户换此后的恩断义绝。
以后,孙大的嫁娶,贫疾与否,也不会找孙老三要一个铜板。若是孙大富起来了,与孙老三也没有任何关系。从此婚嫁丧娶互不相干。
话说这孙家夫郎也是个命苦的,亲娘生他时难产。之后便因血崩而亡。他三岁时,亲爹又新娶了一个寡妇。俗话说的好:有了后娘,就有后爹。
自孙家夫郎懂事时,便没有吃过一顿饱饭。不仅吃不饱饭,家里的活,全是他干。冬天去河里用凉水洗衣服。洗的是他们一家人的。冬天里他就一件衣服。
还是后母女儿穿了三年之后嫌弃不保暖了,才给了他。冬天时,他们一家住的房间烧的有炕,不用担心严寒的问题,连冬天的炕都是笛哥儿烧的。
笛哥儿(孙家夫郎)自己确是穿着那件不保暖的棉衣,盖着像铁一样硬的被子,那被子还是自家亲娘的陪嫁品,他从小盖到大。
住在漏风的杂物间。身上没一块好肉。全是冻疮和各种鞭痕。夜晚的笛哥儿,蜷缩在并不保暖的被子中,耳边时呼呼的寒风,这时的肚子也不听话,也在咕咕叫。
冬天早上,天不亮,他要起来去挑水,回来后烧火做饭。要保证一家人醒来时有饭吃,要不然的话,笛哥儿一整天就没饭吃。该做的一日三餐还是要做。
因此,笛哥儿最讨厌的便是冬季,肚子不仅叫,晚上睡不好,白天要做饭,自己凿冰洗衣服。笛哥儿觉得应当是每个人都讨厌冬季的。这也就罢了笛哥儿的后娘势必要榨干笛哥儿的最后一点价值。
等到笛哥儿年纪到了,后娘给他说了一户人家,当时后娘已经收了人家的聘礼。那聘礼十分丰厚,半扇猪肉,一匹红布,还有一斤红糖。比女子的聘礼还高。
村子里不知情的哥儿女子没有不眼红笛哥儿的,听说还是镇上的人家,以后嫁到镇上。那是要去享福的人了。再也不用整天操心那二亩地了。以后也不用干农活了。
那时的后母在她耳边说他嫁到镇上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说那户人家家里有钱,也没有小妾这些糟心的事,就是有两个孩子。你嫁过去就是享福的,反正哥儿也不好生养,你嫁过去,是当夫人的。还有孩子,也不用担心以后传宗接代的问题了。
笛哥儿不相信后娘会这么好心,若真是好人家,后娘肯定是先让他的亲闺女嫁过去。怎么也轮不到他。笛哥儿不反抗,并不意味着,笛哥儿傻。笛哥儿只是不愿反抗,知道反抗之后的结果是一顿毒打。
当天晚上,那半扇猪肉便炒了吃。可能是要嫁人了,后母看他夹肉吃,也没说什么,只是拿眼看了看他。活了十五年的笛哥儿,第一次知道肉是什么味。
笛哥儿也是第一次上桌吃饭,吃了人生中第一顿饱饭。肚子热乎乎的,暖暖的,原来吃饱饭是这种感觉。当时的笛哥儿真的很满足。
感受到些许甜味的笛哥儿,他当时的愿望很简单:那便是以后能每顿都吃饱饭。人生在世,是不能够太过贪心的。因为笛哥儿从小便没有沾过荤腥,他那脆弱的肠胃已然是撑不住的。
当晚便拉肚子,在起夜的路上他偷听到后娘与他那后母带来的女儿说:“那户人家是鳏夫,喜爱打人,前前后后打死了三人,就算是给他生了两个孩子的妻子也照打不误。
在镇上出了名的狠,镇上的人家都知道,没人愿意将孩子嫁给他当续弦。就是因为镇上没有好人家的女子愿意嫁给他,那鳏夫才将目光放在村子里找媳妇的,
村里的消息没有镇上的灵通。我能找到这桩婚事,还是你那在镇上做工的表哥告诉我的。
那鳏夫觉得哥儿比女子抗揍,才找的哥儿。这次是给了我们十两银子,所以以后那个孽障的是生是死跟我们没有一丁点的关系了。”
“若是这门好亲事,哪能轮得到那个小贱种啊?”
......
《小娇夫的首辅大人》作家:阿杜行 全文免费观看_夸克网盘点击观看
继续浏览有关 bl 的文章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