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纨刀向我俯首》作者:朴西子全文夸克网盘观看

时间:2025-02-17分类:小说浏览:14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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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名称: 纨刀向我俯首

本书作者: 朴西子

本书简介: CP:天生反骨睚眦必报一出手必然狠戾果决的贤惠心野冰皮儿犬vs纨绔废柴病美人

【^_^左边那位是攻!】

“那年元月雪拢的北都乌郊营,是我这一辈子挥之不去的梦魇。铁骑冷刃居高临下对准我,腥气冷颤至发卷的一柄斜抵过我的侧颈,咽下蛊酒的那一刻,圣上亲封我为长宁侯。旌旗淌血容不下多余的字,江山万里填不满将士的白骨。

我于朝廷只有一个命,不是拿江山祭我,就是遣我只身赴山河。”

www=总结一下大概就是一个“城府深沉的表面浪荡弱美人,处心积虑琢磨着要拉上所有人算总账,一装就装了好些年,岂料一朝失策,利用不成反被咬,让一个极其痛恨朝廷鹰犬特别是长宁侯的非主流中二小穷鬼【雾】缠上了”的故事。

*受没心肝,攻也是真混蛋。

本文将在25日入V啦,从27章开始V,届时将有万字更新哦~感谢支持,鞠躬!

【阅前提示】

*小群像。

*微带各种不科学的燃金机关术。

*1v1,年下,he,必he,大写的HE。

*有大纲,会攒存稿。

*日更,不更会挂假条,偶尔延迟的请假会在@普普通通小西子。

*祝朋友们阅读愉快,弃文潇洒,潇洒之后不必告知,免得你越打字越生气,我要看见了还得找朋友各种哭哭啼啼,节省一下咱俩时间,四舍五入咱俩也多活了俩小时,你说是吧!朋友!^_^

———下本开《逾期不候》———

被偏爱的有恃无恐,不敢言的从一而终。

爱上傅去春这个过程,只花了相识三年的那一瞬间。然而不抱希望地去爱傅去春这事儿,闻最做了将近十年。

偏偏这笔怎么看怎么不划算的关系,是闻最自己求的,他百折不挠,求仁得仁,于是最终也就无路可退。

可在他以为这辈子都只会自我厌弃地爱下去后,久违的自尊虽迟但到,这个年纪了,该把自己当个人。

他仔细斟酌了下,随手一翻日历,就今天吧,不爱了。

——春暖花开,爱是逾期不候。

【过了好几天才反应过来老婆是真跑了的攻:?】

#我老婆呢?##我老婆为什么跳过了扇我一个巴掌这个环节直接就走了?#

#老婆你说话啊,老婆你为什么不说话直接走了呢?#

#老婆你再回头看看我,我是什么,我是勾掰吗?洗干净用完了你就看都懒得看一眼吗?#

……

#什么玩意儿啊离我老婆远点!臭不要脸!#

∑(O_O;)

CP:鲜廉寡耻嘴甜贴心天然渣*斯文坚定从不出格结果唯一出的一次就把自己整个儿赔进去的温和韧劲儿受

第1章 鼓诃 实在是拣奴长得太好。

鼓诃城今日不算太平。

前脚是城内大名鼎鼎的病秧子输光了全身家产,满府仆从,因着那看上去随时要闭目倒下的苍白脸色,当街叫人从博坊里客客气气地扔出来,后脚周府那个养得白白胖胖的公子便胁迫城里玉铺,说是他娘亲要过生辰,不肯把一块成色极好的玉卖给对门府里每日都来看几眼的俩少年。

理由是他的原话:“他俩那破落主子穷得都要砸锅卖铁了,奴才还戴什么玉!”

玉铺当家的不在,只有个小伙计在,他拿不准这周府少爷又是犯的哪门子病,可上门的生意哪儿有不做的道理?于是嘴上客客气气应了,午后那俩少年一来,该卖的还是利落卖了。

这一卖可不得了,白胖公子活像是给人当面扇了好大的一个耳光,还噼里啪啦响。

对门府里的主子姓卫名拣奴——就是刚输光家产的那病秧。

他是三年前因病搬来鼓诃城的,说起来,与他们一家还很有些缘分。

周府发家也在那年,一发家就琢磨着要买个三进三出的大宅子,可惜不巧,让人抢了先手,他们想要加钱来换,谁料卫拣奴后来居上,加的价钱直接翻了个翻,闹得周府上下很没有脸面。

白胖公子是两年前入的学堂,他口中的那俩“奴才”也差不多是那个时候进的,几人年纪差不到一岁,写出来的文章可谓是天差地别。

名唤的“陈子列”的那位在天上,为人是调皮了些,可老秀才最疼的就是他,时刻不忘叮嘱来日发达了莫忘师恩;叫“封十三”的那位文采倒好,可惜观点太过离经叛道了些,时时虚浮着上下不定,老秀才总担心他哪天触犯圣人,一不小心下了狱。

至于白胖公子,做出来的文章同他的体格倒很有些渊源,别说是上天,能勉强支撑着不沉底就算光宗耀祖了。

其实归根结底,这所谓的“渊源”也就是些不痛不痒的小事,大人们笑着就过。

可白胖公子不是。

也不知是在跟谁较劲,为了挽回颜面,这人居然想了个十分滑稽的法子——老秀才规矩严,申时方才肯下学,不到冬日不许夹衣而坐,午休的时间只够他俩去一趟玉铺,就是封十三手眼通天也赶不上回府。

怀中是藏不了玉,他亲眼看见封十三将那块青玉用绢布细细包了,收在了书袋里,而众所周知,封十三每日下了学,都会在天黑闭市前上红扶街尾的肉铺买些猪肝血,专拿给卫拣奴补身体,他便借此琢磨着趁人不注意,从人家竹竿上挂着的书袋中直接偷,偷完就顺路拐回府,简直是天衣无缝。

诚然,谁也弄不明白这人怎么会这么想,单凭他这一身分量相当足的赘肉,旁人就很难将他忽视。

况且封十三他们又不是傻子。

白胖公子针对他们的意图简直不要太明显,封十三性子不好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从前惹出的是非叫满城人都避讳三分,就是他不主动找事儿,封十三都不见得能做到完全不报复,白胖公子居然还胆敢当街抢他的玉,他又怎么会不往心里去?

但白胖公子自有一套旁人插足不了的境界,也不听府上较他机灵百倍的女侍劝,想到了就要去做。

于是这天,热闹非凡的红扶街上,白胖公子前脚刚夺了那玉,封十三和陈子列俩小少年后脚便追,硬是从人挤人的潮中破开了一条鸡飞狗跳、惊叫声四起的路。

只见一个高瘦少年手提竹竿,竿头挂一袋新鲜出炉的猪肝血,活像赶羊似的将人往前驱,另一个稍矮些,却很灵活的少年合围追截,俨然是平日没少合伙打架,追得白胖公子两股战战,一路狂喊,浑身上下抖得如同筛糠似的,几乎要后悔起今日过来。

卫拣奴从院儿里听见这声哭喊,估摸着战况应该是到了一半。

等到他慢条斯理地收拾完出门时,白胖公子已经没了声响,估计已经给赶到了哪条封口的窄巷里,差不多可以鸣金收兵了。

卖肉的屠户孙大娘见他终于从角门出来了,赶紧说:“卫公子,你可算是来了,再不来,他们能翻天。”

“是了,敢问这伙现眼的现在在何处?”卫拣奴温声和气地问,“我好去扒了他们的皮。”

孙大娘笑起来,大约也不明白这刚散完千金的败家子是怎么好意思说人家现世宝。

不过她为人很是厚道,一向本分,也不会做什么落井下石、看人下菜碟的事儿,卫拣奴这么问了,她便老老实实地拿手一指:“喏,就在你府后边儿的那条窄巷里。”

卫拣奴闻言道了句谢,刚一转头,他就卸下那副专门用来对付大姑娘小媳妇儿,非必要时不出现的温文尔雅的面皮,一脸不满地绕到了巷口。

走到这里,耳力不差的人便能听见一些似有若无的啜泣。

这嗓音听着陌生,仔细一听还有些尖锐地发着颤,既不像他府里的那俩正在变声的小倒霉蛋,自然也不像对门那位膀大腰圆,声如浑钟,只可惜脑子长在肚皮上的白胖公子。

午间在博坊中听到的传闻忽然不打招呼地涌上心头。

卫拣奴心下一凝,眸色忽地凛冽起来,往声音传来的那个方向似有若无地飞快扫一眼。

“好大的胆!”接着,就听不远处有人哆嗦着,气势全无地尖声道,“走,走开……这可是鼓诃城!”

卫拣奴:“……”

看来不是,这蠢话还真只有那小胖子说得出来。

卫拣奴眉峰一挑,松了口气,对于这些无关紧要的孩子矛盾并不怎么以为意,他干脆就这么半抱胳膊一靠墙根,顺着定住了,准备再听听这几个小混账还能给他惹出什么新鲜的丢人事儿来。

而这边三人成虎,又都是毫无顾忌的小少年,按理该是打得天崩地裂。

可白胖公子之所以只能靠喊,是因为两条胳膊已经被人技巧性地钳住了,动弹不得,虽然他还在强撑着没腿软,但声音明显是惊慌得不成样,混成一片的大脑只够他一遍遍艰难地重复原来的话:“说话啊,你们怎么敢堵我!这可是鼓诃城!”

陈子列嗤笑:“当街抢劫,你倒是有理哈?”

在场的应该还有一人,可他并未出声,只是一手将装着书册的皮袋往地上一扔,再将竹竿狠狠抽在了墙上,“啪”的一声脆响,连带着白胖公子也跟着哆嗦了一下。

至于封十三本人,则默不作声地将竹竿挂上猪肝血,一抬手便无比精准地抵在了白胖公子的额前,十足十的威胁。

此时若是有人注意巷口偷摸听戏的卫拣奴,大约也不至于闹得不可开交。

奈何在场的几个都是半大小子,左不过十三四岁的年纪,又没承过什么事儿,能够面面俱到、顾虑得万事俱备的人是很少的,真有那么一个就算是祖宗显灵,顾头不顾尾才是常态。

卫拣奴明显是把方才的争执全听在耳里,记在心里,他在心里不屑地嗤笑:“鼓诃城……就这么屁大点地,事端倒生得不少。”

大雍幅员辽阔,人口众多,且不说向来富饶的江南水乡,光是那成天哭穷,活像是自上到下全都吃不饱饭的北疆就有足足十二个州府。抚州地处西南边境,地广人稀,既不穷也不富,哪边的好事都轮不上它来享受,在大雍三十七州里是排不上号的,只因地域的关系,恰好壤接了五个南蛮部落的领土,因而还能留点名姓。若说北都是大雍的中枢心脏,那么鼓诃城就只能算作抚州的小半截手指。

断了可惜,但真断了也能将就,日子还是过得下去。

而鼓诃城这丁点儿大的芝麻地之所以能被划作城,其一靠的就是这地够偏,挡不着谁的路。

至于其二么,便是这城主很有些来头——据传此人打北都不远千里地自请下放,到这西南地里极偏的一隅,为的就是“背靠大树好乘凉”。无他,此地虽小,但也四角俱全的哪儿都通。北靠拈穗山,西走叠关大道,东有官路直通抚州州府,南边儿还紧挨着个约定俗成的蛮子黑市,有头有脸的一众“地头蛇”、“黑市蟒”都盘踞着藏在这条街上。

因此,这城里青天白日里的人来人往,无一不自封是达官显贵。可一旦夜深了,里头便是三教九流,牛鬼神蛇的什么人都有。

白胖公子之所以看卫拣奴不顺眼,是有充足理由的,虽然那理由过于孩子气了些。

而他之所以把这股咽了许多年的窝囊气憋到今天才发泄,自然也是有理由的,只是这理由又过于市侩了些。

自打徐达徐大人从北都过来,便通过“背靠大树”一番运作,成功一改“鼓诃镇”为“鼓诃城”。此举一出,不仅全面提高了当地官员对外宣称的名头,带动了蛮子黑市蓬勃发展,大家的口袋能跟着鼓,还使鼓诃城在抚州的地位瞬间高了好几个纬度,顺带让百姓手里的地头能跟着“城”的名头贵。

可谓一举多得,无人不欢,政绩簿上批的朱砂字儿自然也能叫人高兴。

地头贵,连带着住在地头的人也跟着水涨船高,以至于那些在黑市成气候之前,就世代住在此地的土老帽们也跟着一朝鸡犬升天,一夕之间,全然高贵起来——乡里人,那自是不必说,一帮子土里土气的攀龙附凤者;外地人,讲究就多了,打哪儿来,家财几何,族中可有什么出息的人才……总之要想住在鼓诃城这一带,总得有点儿什么东西,不然不好使儿,也压根儿就住不进来。

因着这等缘故,此时正在倚在墙角听戏的这位爷,身世便也越发扑朔迷离起来,让人不敢轻易招惹。

三街六巷的从来不缺碎嘴子,自打十多年前,大半青壮年都被朝廷压去挖了金矿,痴婆闲汉更是一打一打的兜着转,说什么的都有。

有说他是叫抚州官人藏在这儿的,也有说他是抚州官人家娘子藏在这儿的。

一般人让街里街坊的这么编排,不羞也气,要么便佯装不在意。谁知,这位奴爷非但没有不以为意,反倒像是专门怼着这话过不去,当即上外边儿的伢子手里买了整整二十来个年轻价高的男男女女,放在府里也不做什么别的,就是扎个红布条在门口扮喜庆,仿佛银子是天上掉下来般不放眼里。

封十三和陈子列便是那时候入的府。

于是没过两天,便有人改口称:“说不准这位便是那传闻中大名鼎鼎的抚州官人呢!”

倒也不是鼓诃城众人满脑子只剩下这么点男男女女花红事儿,民风还算淳朴,会这么想的原因很简单,就一个——实在是拣奴长得太好。

好到什么程度呢?

当年刚搬来时,尚且还没脱离“穷乡僻壤出恶民”之称的一众“新贵”们直接就愣住了,随着新官上任后轰轰烈烈的三把火,陡然来去增了许多人,清秀后生不少见,却真没见过长成这样儿的男人,甚至来不及“你看我”,“我看你”的表演一番,就那么盯着人家气也不喘地死命看。饶是那走南闯北,据他自己所说“见惯了大乡美人”的小商贩,也不说话了。

其实这话倒不是吹牛,他一个卖香料的,的确是见过不少美人。

可美人美人,美则美矣,到底是人,再美也就是人面表皮,府里巷口的见多了,也就淡然了。

但这位不同,不似庸常的美人。

换句话说,他站在一帮子歪瓜裂枣里,好看得简直不像个人了!

但再怎么好看,看久了也就习惯了,街里街坊没再那样没出息地堵在门外扒墙往里使劲儿瞅。况且,随着时间愈过愈长,并没什么大人车驾往这儿来过,里头的那位也跟见人如撞鬼似的,非是出去四处浪荡,便是足不出户地往里送各色药材吊着命,唯有出手还是一等一的阔绰,三天两头往府里摆席,看起来并不像个叫人养着的,这等摸不着边际还没头没脑的谣言,也跟着慢慢跟着散了,没人再提。

这些闲言碎语白胖公子从前没少听,听了还要与家中管事的娘亲鹦鹉学舌几句,当年卫府是个怎样的光景,心中自然有个十分深刻的印象。

他很是羡慕那样的爽快,也曾暗暗发誓要仔细读书,让阿娘过上那样招摇晃眼的日子,可惜后来天不遂人愿,起码在读书习字这条路上,他并不是个能成才的料子……眼下么,或许还得加个打家劫舍。

不过从前归从前,既然今时不同往日,府里一朝落魄,那如今情状自然也该跟着变潦草。

于是,当着封十三暗含杀意的眼神,那位白胖公子难得出息地挺了挺胸膛,色厉内荏道:“就抢了!你那病秧主子都只能供得起一条看门狗,你这奴才还配戴玉?!”

第2章 越鸟 “让他们看呗,美人抛头露面要的……

纵然见惯世风日下,明白见风使舵更是人之常情,封十三却不乐意惯他这猪狗毛病。

他当即抓住竹竿一抬手,眼见着就要把那尖上挑着的猪肝血糊人一脸,赶巧把这胖若两人的庞然废物凑个“殊途同归”,同谋一向做得很稳当的陈子列却忽然手一松,屁股往地上一塌,接着,便假模假样地嚎啕大哭起来。

“爷,天爷,您可睁睁眼吧——”陈子列中气十足地哀嚎着,脸皮一皱,活脱脱一副浑然天成的倒霉样儿,“银钱没了,便没了,好好一块玉青天白日给打砸偷抢了也就算了!怎的还要让人堵着门揍!造孽啊!这日子还过不过咯——!”

那竿子猪肝血还没来得及上头,先给他恶人先告状地泼上一盆污血,白胖公子气得连害怕都没来得及反应,率先骂了句:“咱俩到底是谁揍谁啊!”

卫拣奴忍俊不禁,眼底划过一丝莞尔。

他在心里不住地摇摇头,替小胖子叹了口气:“这傻小子,怎么给个套就进。”

果不其然,这话刚一出口,陈子列活像是怒极反笑,揪着这话里的漏洞不放道:“所以你是真抢了我们的玉,对吧?”

不待白胖公子给出什么反应,他便鼻子一吸,嘴角往下一撇,哭得愈发起劲,居然是一息之内便硬生生挤出满脸的涕泪横流,时不时还擤上两声,佯装无意地揩在白胖公子金尊玉贵的胳膊上。

卫拣奴叹为观止地驻足,乍闻此声,顿觉此景实在辣眼。

到底是自家人,饶是拎出去不甚体面,那也是自家人,他也不好叫人在外边儿这么可怜兮兮地招人欺负。

于是这位鼓诃城里赫赫有名的无业小白脸儿,袖一拢,头一偏,慢条斯理地从小巷里拐出来,毫不心虚地问:“叫天爷顶什么用?真遇着事儿了,还不是得你奴爷来救。”

听这语气,不像是病秧子,更像是他亲祖宗的活爹。

说罢,他低下头,开始打量地上那长得委实不甚如意的白胖公子哥儿。

片刻后,卫拣奴大概是觉得这么仔细端详这团油得发腻的惊天大肥肉,着实是委屈他那一双娇贵眼,登时一言难尽地移开了视线,抓紧问:“奇了,让你俩出门逛逛,又不要你俩现学杀猪,怎的还与……这位公子起了冲突?”

“放屁!”白胖公子怒不可遏,被这俩人一唱一和弄得火气一冒三尺,“你个面爷儿说谁呢!”

卫拣奴笑眯眯地一抬手,一直注意着他的封十三便福至心灵般地将那猪肝血连同那根竹竿,一齐狠狠砸上了白胖公子的脸,抽得他耳晕目眩,脑袋里“嗡嗡”作响,还隐隐作痛。

不过一息,便听他倒吸一口冷气。

龇牙咧嘴的样子是做不成了,泡饼般的大脸上浮起一层淡淡的肿胀,发起暗红,旁人单看着,就忍不住跟着痛。

卫拣奴轻声细语道:“哎,看嘛,遭报应了——偏偏早不手滑,晚不手滑,你一说话,他手就忍不住滑。”

白胖公子竭力忍着哭爹喊娘的冲动,那点儿为数不多的自尊心,让他忍住了快要脱口而出的“你知道我爹是谁么”。

好歹他爹不仅喂得他浑身膘,还勉强给他喂出了点脑子,这公子哥环视一圈,估计是发觉自己到底是人微言轻,寡不敌众,当即切换了态度,也开始撕心裂肺地嚎叫:“亲娘!孩儿不孝!还没来得及成材给您床前尽孝,就叫人打杀了——!”

“叫,再叫响点儿!”卫拣奴眼下的笑容俨然是无缝切换到了阴恻恻上边儿,只听他煽风点火的本事一如既往,不急不慢地说,“响到头了,我让你娘亲来你棺材板前给你尽孝。”

封十三:“……”

卫拣奴这人说话是这样的,也不知从前是如何活着,语气神色间总有一种说不出的轻狂气,仿佛是天经地义就高人一等。

这样的人容易招人烦,会显得骄纵,还自带一种颐指气使的欠揍味,可他却不是。相反,卫拣奴无论是说些什么,怎么说,都有种难以言喻的力量使人横生出一节自己都不知从何而来的心服,莫名叫人下意识就偏信。

封十三对此深以为然,哪怕这只是个口出狂言的病秧子,他居然都认为这人还真能做得出来。

陈子列狗仗人势很有一手,连滚带爬地挪到卫拣奴身后,狞笑道:“听见没?还杵这儿看呢,还不快滚!”

白胖公子灰头土脸,满身掺泥混“血”,看着活像逃难似的,原本就不大灵光的脑袋被这小白脸轻飘飘的一句话一吓,再让人猛地一呵斥,连眼珠子都差点儿没转得动。

他张了张嘴,大约是还没反应过来。

半晌等不到回应,卫拣奴不耐地“啧”了一声,封十三率先将那双漆黑不见底的眸子一凝,半带警告地看过来。

有道是好汉不吃眼前亏,出门莫欺少年穷,不待他再开口,白胖公子浑身一个激灵,顿时明白了过来,赶忙找补说:“好,好好好……我知道了!真的!”

说罢,他恨不能将自己搓成一个圆润的球,蔫巴蔫巴滚回了自家府里。

陈子列登时狐假虎威地大笑起来:“哈,我就说他不可不怕咱哥儿……”

剩下的“俩”字还没来得及出口,封十三却不依不饶,还想追过去:“跑什么跑,站住!”

卫拣奴没心思搭理这帮小孩儿脾性,哪怕封十三不论是个子,还是脑子,都长在同龄人前边儿好大一截,可他到底年纪还小,活到今天也不过十三虚岁,卫拣奴足足长了他八岁有余,要不是实在闲着没事肯陪他戏耍一番,压根话说不到一块儿去。

他冲少年招招手,示意见好就收。

封十三看明白他的意思,便眉头紧皱着停在原地,明显是不大甘心。

封十三:“可他抢了我给你买的……”

“行了,这事儿再说,先跟我回去。”卫拣奴没好气地说,“一天天的,光惦记着给我惹事生非了你!”

旁边那位格外有前途的“狗腿子”无比赞成地点点头,不赞同道:“可不么,其实方才我就劝他,吃一堑长一智,偶尔吃些亏也没什么的,偏偏……”

卫拣奴:“偏你个头,吃你的亏!真好意思说,你还不如他(n)(F)呢,也不知道一缸饭里是怎么吃出你这么个桶装的滚地葫芦!”

他嘴里边骂着,脚步边跟着挪回转身,此人大约是心知肚明自己身子不好,真惹急了动起手来肯定吃亏,深谙“上来就骂,骂完就走”的八字箴言,虽然时常上赶着招人嫌,却总能全身而退,屡试不爽。

正所谓一家人吃不了两样饭,这俩人如出一辙的怂包行为尽数现在眼里,封十三紧紧绷了一路的嘴角终于弯了弯,那总也生冷硬的面部轮廓笼在夕阳下,居然依稀显露出几分柔软来。

见人没跟上,卫拣奴头也不回地喊:“赶紧的,蹭饭都赶不上热乎了!”

封十三轻车熟路地收拾完满地狼藉,拎着那袋子猪肝血小跑着跟了上去。几人之间已有了些距离,自打进了变声期,拣奴就不让他再高声讲话,怕伤了嗓子,好在封十三口条很顺,并不会因为刻意压低了嗓音而含糊不清。

他清了清嗓,略微抬高了音调,声音不大却很清楚,道:“好,就来。”

黄昏缀影,按理说该是照得人影伶仃。

可此时的红扶街上却热闹极了,非但有气急败坏的美人,还有一前一后两个挨了一路骂的小少年。

高高瘦瘦的那个明显是要沉稳一些,一声不吭地跟在后边儿,而相比之下不大稳重的那个,一张叽里呱啦的嘴从头到尾就没停下,反调唱着,还叫人一路捂嘴半拖半牵着训斥。

府邸的正门口叫上门收债的、围着看热闹的,以及一帮忙着往外搬家的旧仆从给堵了,所有人都冲着里边儿指指点点,聊得正开,而造成这一切的始作俑者见状,明显是怒意更盛,一张多走两步就沁出一层额汗的小白脸儿气得微红。

不过卫拣奴这人好就好在这里,气归气,却很有自知之明,不干蚍蜉撼树的事儿,再次选择了避而不战。

于是几个人只好从别地儿过。

卫拣奴骂骂咧咧地拎着陈子列拍开了西角门,后边儿还缀了根小尾巴。

不多时,一扇雕花漆朱砂的黑油大门被人从里边儿打开,来人面还未露,身上先带一股呛鼻的烟寒气,也不知道这九月授衣的舒坦日子里是上哪儿沾染的这股闷劲儿。

陈子列连忙唤了句:“任大哥救我!”

里头那男人听着年纪不大,但也说不上年轻,冲他嬉皮笑脸地说:“我可不敢,老远就听见他又在发病。”

被叫“任大哥”的这人,本名唤做任不断,也就是白胖公子口中“只供得起的那条看门狗”。

听他自己说原先是个走江湖,后来有天一不留神让仇家追上,被卫拣奴救下了,他又不是个姑娘不好以身相许,况且以卫拣奴这分外苛刻的自爱自重,就是许了估计也看不上,因此才留下做了个护院,答应了做满十年再重回江湖闯荡。

此人额发微长,形容落拓,脸下的胡茬好像总也刮不干净似的泛层青。就是眼下玩世不恭地同孩子说话,还难掩一身疏狂意。

他原本就自带一阵来去自如的功夫,再加上这身饱含沧桑的气息,嘴里边儿还四不像地咬着根松花绿的雀翎,看着是很有些话本中江湖侠客的影子,陈子列自然崇拜,逢人便纠缠着喊“任大哥”,可封十三却不怎么看在眼里,反而总感觉今日的任不断神色间有种说不出的怪异。

不过既然眼下有事相问,这点怪异自然可以抹去——封十三并不是纯粹的不谙世事,不明白怎么样才能讨人喜欢,他只是纯粹懒得应付。

封十三:“任大哥,听闻今日拣奴又上博坊去赌了?”

说来也奇怪,封十三成日里忙得要命,天不亮就要起来给他这废物主子洗衣做饭,上学堂前既要监督着熬药,又要一脚把睡蹶过去的陈子列踹醒,好容易才在老秀才那里脱困,马不停蹄便要赶去孙大娘那儿买猪肝血,再去院里揪几根黄耆晒干,每日雷打不动地煮一锅味道实在是不甚动人的汤药给卫拣奴灌下,美其名曰“良药苦口”,实则没空折腾厨技……

然而此人居然还有精力,也不知道从哪里打听来的消息,时刻关注卫拣奴不在家待着又是上了哪儿去!

连卫拣奴也弄不明白他这是个什么志向。

“赌什么赌,不能赌,我就是上那儿凑个新鲜……再就是一不小心,手气不大好。再说,你一个小孩子家家的好奇这个干嘛?读书人,别不正经。”卫拣奴侧头看了眼封十三,又从怀里摸出几个铜钱,往任不断那儿随手一扔。

“去,赶紧的,上门外那群看大戏的里边儿找几个缺钱花的混子,让他们赶紧散了,平常闲着没事儿少编排我,多说两句小十三的好话——姓任的你回头也上点心,听听外边儿都传的什么狗屁!”

任不断肚中的文墨存货相当有限,搜肠刮肚也想不出封十三有什么足以为人外道的优点。

他犹犹豫豫地暗自纠结,话没出声,眉头却拧得死紧:“易惹是非?敏感多疑?屁大点事都特别记仇——记性好?”

任不断:“不然……总不能是架打得勤快吧?”

封十三:“……”

封十三有心动手,可此时动手无疑是坐实了罪名,只好充耳不闻地扭头避过去,

陈子列见状,噗嗤一声笑了起来。

卫拣奴纳罕道:“这都想不出?”

“性子和软,勤俭可亲,上尊老下爱幼中间还能与人为善……这不很多吗?”他嘴里放炮地举着八竿子打不着的例子,十分感慨地摇摇头,痛心道,“也是我疏忽了,光顾着给小的送学堂、补脑子,忘了府里还有个你——对不住哈,一时没留神在意——不过你们还愣着干嘛?该干嘛干嘛去,动作利索点,我该喝药了。”

任不断欲言又止地盯着他看了会儿,一时间连叼着的雀翎都忘了嚼。

他看看卫拣奴,又看眼封十三,想来想去还是没能参透这几个词与他有什么关系。

又犹豫着到底是先出去给人交钱买清净,还是先下手为强,把这位业已破产、嘴还很欠的病秧揍一顿,好让城中百姓的茶余饭后更加热闹些。

院子里的孔雀这两日恰好脱完了毛,光溜溜着几根白骨还在倨傲地开屏。

许是掉光了尾巴毛,“越鸟”大爷的心情尤其不顺,逢人便叫,任不断就在这秃尾孔雀半带威胁的叫唤声里,一脑门官司地出了府门。

在他上府门外边儿赶人走的同时,卫拣奴先叫封十三把竹竿收了,连推带嚷的把人撵去洗个澡,免得熏他一身猪肝味儿,再毫不心虚地支使陈子列进屋摆碗筷,偶尔也替封十三煮煮汤药,别成日里一点儿活不干,还指望着张口就能吃上饭。

待府里彻底空了下来,卫拣奴才收敛起那满身的佻达劲儿。

只见他整个人陡然沉了下来,仿佛含着一股清寒的藏锋戾气。院子里的东西被搬走了七七八八,除却一块黄耆地,唯独院角还剩下一盏彻夜通明的燃金灯,他一头乌发被根陈旧的粗木簪子随意地束着,眉目深深地望向墙角静静燃烧着的灯笼。

浮光掠影底下,犹是留有一片深不见底的暗色。

任不断不知什么时候走了回来,手里还拎着一把沾了血迹的长刀。

可若再凑近了仔细一看,便会发现这刀上深浅不一的红痕并不是血迹,地上也并未滴溅血珠——倘若此地有识货的人在,想必应该能认得出,这柄长刀的工艺与一般的刀剑差别很大,柄顶嵌有一个凹槽,专门用以镶嵌可供助燃的红帛金。

那些似是血迹的红痕,就是红帛金燃烧后烫出的痕迹。

......

《纨刀向我俯首》作者:朴西子 全文免费观看_夸克网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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