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读心后真少爷成了我老婆
作者:寒山不霁
文案
视角:主攻
【我的心里话有自己的想法攻X决定装傻的社死守护者受】
准大一新生迟逸穿书了,穿成了一本真假少爷小说里的炮灰假少爷。
原书里假少爷迟逸处处和真少爷沈歌作对,包括但不限于在高三时给沈歌转学,嘲笑沈歌上不得台面等等。连本来偏心迟逸的爸妈也逐渐对他失望,迟逸最终在一次飙车时摔成了植物人,大结局的时候还躺在病床上没醒来。
迟逸看着镜子里和自己相似的脸,忍不住叹息:和主角作对你是心高气傲,给高三生转学你才是真的生死难料啊!
作为手握原书全文的炮灰假少爷,迟逸选择苟着。
可是当沈歌出现在迟家,睁着一双水润的大眼睛,顶着那张清秀的小脸像兔子一样怯怯地看着他时,迟逸那颗少男之心可恶地跳动了。
迟逸:爸妈,那个……给我也转个学呗?我不挑,沈歌那个学校就行。
爸妈:可是你也高三啊!
------------------
沈歌知道自己是被抱错的真少爷后,第一反应就是拒绝。可是看到一向对他好的爸妈陷入困境时,他还是决定接受亲生父母的建议回去那个家,想办法赚点钱回来帮衬爸妈。
听说豪门水深,尤其是迟家还有一个和他一样大的男孩,沈歌做好了会被针对的准备。
迟逸一米八五,面无表情的低头看着沈歌,压迫感十足。沈歌怯怯地抬起头看他,正想着这人会不会揍他时,耳边忽然响起一道好听的男声:
【这就是沈歌?他好白,长得真好看。】
沈歌:?
这声音是谁的?
迟逸饶有趣味地将沈歌上下打量一圈,挑着眉问他:“沈歌?”
破案了,是迟逸的。
还不等沈歌搞明白为什么自己能听到迟逸的心声,迟逸的声音又响起了:
【他好像一个人,像我未来男朋友。】
沈歌: !!!
几年后迟逸搂着被折腾地筋疲力尽的沈歌准备休息,迟来的炮灰反派系统上线后,看着乱糟糟的床和床上的沈歌差点昏死过去。
迟逸手里夹着不存在的烟,一脸深沉地对系统说:晚了。重新介绍一下,这我老婆。
-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穿书 成长 校园 读心术 真假少爷
搜索关键字:主角:迟逸,沈歌
一句话简介:介绍一下,这我老婆。
立意:多换位思考。
第1章 穿书警告
宽敞的房间里,一个高中生模样的人正沉默地观察着镜子里的自己。
镜子里的人穿着校服,身形挺拔,眉眼锋利,不说话时看着有些阴沉,平白生出不好相处的感觉。
迟逸随手拨开额前的碎发,修长的手指骨节分明,指尖和掌心覆着些薄茧,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颇有些无语。
原因很简单,他穿越了,穿成了一本真假少爷文里的炮灰同名假少爷,迟逸。
原书里假少爷迟逸在出生时因为护士的疏忽,不小心和隔壁产房的真少爷沈歌抱错,两个人的身份就这么阴差阳错地互换了。迟家和沈家根本没有想过自己的孩子会在一个失误之下被调换,直到前段时间迟逸在学校和同学打架,被人砸伤脑袋进了医院,迟家父母才隐隐察觉出不对。
但迟逸今年高三,为了不影响儿子的成绩,迟家父母不约而同地隐瞒了这件事,一直到最近找到沈歌才告诉迟逸这件事。
这之后就是包括但不限于在学校里看不上沈歌,给沈歌暗地里使绊子,给沈歌在高三转学等等等等,直到两个人进了大学还没斗完。
连读者都在骂,你们没斗累我都看累了,能不能快点完结?
作者也许是被骂烦了,一怒之下怒了一下,直接让迟逸深夜飙车意外摔伤,大结局时迟逸还躺在病房里当植物人,全身上下只剩鼻孔能动,一章之内光速下线,用生命代言“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嗯……这怎么不是一种劝架方式呢,如果他不是这个只有鼻孔能动的“迟逸”就好了。
镜子里“迟逸”的脸,和他原本的长相有七分相似,但阴郁的气质却和他自己的气质相差甚远。迟逸下颌微抬,将眼前过长的碎发轻轻甩开,对着镜子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一下从阴暗男鬼变成了清爽男高。
这才对嘛。
迟逸回忆了一下原文剧情,今天应该是沈歌父亲失业不久,沈歌为了帮助家里答应迟父迟母回来住的日子,也是迟逸和沈歌的第一次见面。
穿在一切还没开始之前,按理说迟逸应该高兴,然后紧紧抱住主角大腿,走上人生巅峰。或者干脆苟一点,趁着迟父迟母还没有对他失望多攒点钱,然后离主角越远越好。
可迟逸却高兴不起来,因为他是一个准大学生。
就是那种过了三年睡的比狗晚,起得比鸡早,打了两个月暑假工还剩一个星期开学的准大学生。而原书的“迟逸”要给沈歌在高三转学这件事,就发生在沈歌回迟家一个星期之后。
也就是说,如果不出意外,在他穿过来的这个时间点,和沈歌年龄一样大的“迟逸”现在也是高三,并且还是上学期刚开学不久的时候。
迟逸:两眼一黑。
上辈子烧山,这辈子穿书重读高三。迟逸现在都顾不得猜测自己是不是做暑假工猝死了才穿到这本小说,而是后悔自己为什么要手贱点开这本小说,累你倒是睡啊,熬夜看什么小说!
但俗话说得好,来都来了,他总不能直接重开,万一真没了呢。
迟逸从衣柜里随手拿了一套家居服,换下了身上穿着的校服,准备下楼去见沈歌。
而此时迟家客厅,沈歌的心情却有些忐忑。
之前十七年,沈歌从没想过自己并非自己爸妈亲生的,甚至就算迟父迟母找上门来主动做了亲子鉴定,沈歌内心也依然有些拒绝相信这件事。
沈歌之所以答应迟父迟母回来迟家住,是因为沈父现在工作的企业效益不好,老板为了节省开支,让人事找了不少人劝他们主动离开,沈父就成了“被自愿”的其中一员。
沈歌和妹妹沈瑶都是正在上学的年纪,沈父身上的重担一下子转移到了沈母身上,最近只好一直在沈母的小吃摊上帮忙,白天支在学校附近,晚上就推到夜市上,两个月下来疲惫不堪。
沈父下岗的事沈瑶不知道,沈歌却偷听到了父母的对话,正准备找点兼职帮家里忙的时候,迟家找上门了。
沈歌本能地不想打破现在的生活,却在想到家里的情况时还是答应了。来之前他悄悄问了一下迟家的情况,听说迟家那个男孩和他一样大,在本市的英华私立高中读书,不知道好不好相处。
沈歌坐在迟家一看就很贵的沙发上,两根食指因为紧张扣在一起,有些不安地应着迟母的话:“我……成绩应该还算可以,爸妈都对我挺好的。”
迟母叫邓秋兰,听到沈歌脱口而出的爸妈时,心里忍不住一痛,伸手搭在沈歌的手背上:“好孩子,委屈你了,都是妈不好。”
沈歌听到邓秋兰这样对自己说话,心里有些不自在,勉强对她露出一个笑容,不着痕迹地轻轻将手抽了回来。
沈父沈母很好,对他也很好。沈家是没迟家有钱,但他从不觉得委屈。
邓秋兰这些年和迟父一起把家里生意做起来,怎么会看不出沈歌心里隐隐的排斥,正想在说些什么时,换好衣服的迟逸从楼梯上走了下来。
迟逸站在楼梯上缓步下来,视线却看着沙发上坐着的沈歌。
沈歌皮肤白皙,温和的长相完美遗传了迟母,听到迟逸的声音快速抬头看了一眼,随即又错开目光,双手拿起桌上的水杯喝了一口,睫毛忽闪忽闪地,像小兔子一样。
原书中作者没少写沈歌可爱的像一只小兔子一样,迟逸甚至怀疑过作者是不是真的养了一只兔子。
但现在看到沈歌真人,迟逸觉得确实还挺像,尤其是双手拿着杯子的样子,还真像抱着胡萝卜吃的小兔子。
在迟逸悄悄打量沈歌的时候,沈歌也在悄悄看着迟逸。
迟逸一米八三,看过来时那双眼睛似乎没带任何情绪,却因为长相的原因带给沈歌一些压迫感,让他下意识避开了迟逸的目光。
有点凶。
邓秋兰站起身,把迟逸拉到自己身边,对沈歌介绍:“这是迟逸,在英华上学,和你一样是高三。迟逸,过来和沈歌打个招呼。”
迟父放下手中的茶杯,笑呵呵地对沈歌说:“等你回来了,我们准备给你也转学到英华去,英华的教育资源到底是其他学校没法比的。”
迟逸却径直走到沈歌面前,沈歌下意识起身,迟逸低头看着矮了自己小半个头的沈歌,终于见到了书中的主角,沈歌。
沈歌的身份对于迟逸来说其实是尴尬的,沈歌来迟家之前想过迟逸有可能对自己有敌意,抬头对上迟逸的眼神,正准备和他打个招呼时,耳边却忽然凭空响起一道声音:
【他就是沈歌?焯,有点可爱。】
沈歌:?
沈歌茫然地看了一眼周围的人,迟父迟母显然对这道声音没有任何反应,难道只有自己听到了?正当沈歌纳闷这是谁的声音,面前的迟逸开口了:“你是沈歌?”
沈歌:破案了,刚才的声音迟逸的。
这是怎么回事?
沈歌看着迟逸,看着迟逸的眼睛,试探性露出一个笑容:“你好,我是沈歌。”
迟逸点头,也说了自己的名字:“迟逸。”
【仔细一看更可爱了,死心,快别跳了啊!】
心脏不跳那不就死了吗!
沈歌在心里默默吐槽,短暂无语后想到迟逸在心里说自己可爱的话,一道红晕悄悄爬上沈歌的耳垂。
他一个男孩子,还没被人这么直白的夸过可爱,尤其是这人还是和他互换身份生活了十几年的迟逸。
迟逸这个人,好像和自己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沈歌不好意思再直视迟逸的眼睛,说完了话就顺着迟母拉着自己的动作顺势坐回沙发,迟逸的心声也没再响起。
迟父瞪了一眼态度冷淡的迟逸,但也知道自己儿子就是这个性子,看他乖乖坐下也不勉强。在沈歌来之前,迟父了解过他的成绩,听说在班里能排到前十后就想把他也转到迟逸所在的英华。
英华全名是英华国际私立学校,某些方面来说可以算得上是临海市最好的学校之一。
虽然两个孩子抱错是意外,但迟父心里总觉得对沈歌亏欠太多,所以提了这个建议,却不想被迟逸一口否定,连沈歌也有些讶异地看着他。
迟父乐呵呵的表情当即沉了下来:“迟逸,不要胡闹。小歌成绩不错,高三更要往前冲一冲考个好大学,现在不是闹脾气的时候!”
迟父以为迟逸不满沈歌突然回来,故而有些生气。但迟逸却知道原文里沈歌在英华高中里过得并不好,甚至被里面的学生霸凌,当然不可能同意沈歌在这么关键的时候转学到那滩浑水里。
退一万步说,迟逸自己也不想作死变成植物人啊!
迟逸皱着眉看着迟父,在三个人的注视中说出了原因:“英华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好。他高三,你们还给他转学?”
原主就是因为高三时提议给沈歌转学,导致后来沈歌在英华被霸凌,不少读者都把这笔账记在了原主身上。
再说了,给高三生转学,多大仇啊。
迟母一听心里也有些犹豫,但迟父还是做了决定:“高三刚开学嘛,小歌适应一下肯定能习惯。你这个臭小子,在学校里多照顾照顾他,成绩要是也能跟着往上提一提就好了。”
迟母听了迟父的话,当着孩子的面拍了他一把,两个孩子本来就有心结,迟母示意迟父不要在沈歌面前说迟逸不好的话,免得两个孩子之间闹矛盾。
迟逸拗不过爸妈,只能被迫同意,有些无奈地看了一眼沈歌,躲来躲去还是没躲开剧情。
从刚才起沈歌就在暗中研究迟逸心声的事,最后有些不确定的猜测,好像只有迟逸看着自己的时候,他才能听到对方的心声。
沈歌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要不然他可真不知道平时该怎么面对迟逸了。
想到这里,沈歌偷偷看了一眼迟逸,不经意间却正好和迟逸的视线对上:
【他长得好像一个人。】
沈歌听着迟逸的心声,猜测他说的大概是自己。
平心而论,沈歌的长相和迟母有七分相似,笑起来的时候唇角会有两道小梨涡,是很容易博得好感的温和长相,迟逸会觉得他眼熟也正常。
沈歌扬起一个友善的笑容,却不出三秒就僵在了脸上。
【像我未来男朋友。】
沈歌迷茫了,迟逸私底下原来是这样的性格吗?
可他也是男的啊!
作者有话要说:
迟逸:不要紧,作者说这是一本豪门bl狗血文。
第2章 沈歌?
迟家给沈歌准备的房间在迟逸隔壁,因为不知道沈歌喜欢什么风格,就先按照自己的想法布置了。
“小歌,我们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这张卡你拿着,喜欢什么就拿去买,密码是你生日。”邓秋兰不顾沈歌的拒绝,强行将一张银行卡塞进沈歌手里。
沈歌觉得自己手里的银行卡有点烫手,想推拒又怕伤了她的心,情急之下向在一边插兜站着的迟逸投去了求助的眼神。
迟逸:?
剧情里有这一段吗?迟逸面无表情,大脑飞速运转,对了,剧情里迟母好像是给了沈歌一张银行卡,但那时候迟逸已经嘲讽沈歌了一波,然后因为不爽回了自己的房间。
迟逸一点也不想和主角作对,也不敢表现得和以前太不一样,怕迟父迟母看出自己换了芯。不过只是一张银行卡,应该没事吧?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才回家第一天的沈歌会向自己求助,但迟逸还是故意作出冷淡的样子,冲沈歌抬了抬下巴,示意他收下。
沈歌原本是怕自己回来这件事惹得迟家不睦,但看到迟逸没有露出介意的样子,还是收下了迟母塞给他的银行卡,小声地说了一句谢谢。
邓秋兰疼爱地拍了拍沈歌的肩膀,还想说些什么,却发现迟逸冷淡的目光正落在沈歌肩膀上。她心疼沈歌的动作一顿,随即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也拍了拍迟逸,让他们两个好好相处,不知为何有些心虚地下了楼梯。
邓秋兰一走,两人之间的空气瞬间安静下来。迟逸少见地有些尴尬,对沈歌略一点头,转身时却被沈歌叫住:“可以等一下吗,我……有事想和你说。”
----------------
沈歌跟着迟逸走进他的房间,刚进门就看到被迟逸放在置物架上的一颗篮球,上面是一串英文签名。沈歌不懂篮球,不知道那是谁的签名。
迟逸的房间宽敞却简约,色调以蓝白黑为主,屋里除了电脑和一些游戏机,没有什么多余的摆设,看起来和其他高中生并没有太大差别。
沈歌虽然之前听到了迟逸跳脱的心声,但迟逸冷淡的态度还是让他有些不敢招惹。
但沈歌想起自己要说的事,到底还是鼓起勇气开口:“迟逸,你可以回家去看看爸妈吗,他们很想见你。”
或许是发现自己说的话好像有歧义,沈歌急忙补充:“是我的爸妈,沈立辉和张晓丽。”
沈歌说出口就发现迟逸皱着眉,后知后觉地发现“我的爸妈”这句话似乎无意间又在他心上扎了一刀,虽然他的本意不是这样的。
沈歌有些沮丧,他平时不是这样的,但面对迟逸时因为身份带来的的那份不自在,就像扎在手指上的一根小木刺,不致命,却难受。
迟逸沉默了一会,久到沈歌以为自己得不到回答时,迟逸说话了:“什么时候?”
沈歌双眼一亮,迟逸这是答应了!
沈歌下意识露出一个笑容,唇角附近浮出两个浅浅的梨涡,连语调都上扬了几分:“这个周六可以吗,刚好周日不用上课,我带你回去。”
迟逸被沈歌突如其来的笑容闪了一下,心里的小鹿毫不留情地往胸口一撞,迟逸下意识开口:“好啊。”
【他笑起来竟然有梨涡。】
沈歌马上把嘴角拉了下来,小梨涡也跟着光速下班,迟逸有些遗憾地收回目光。
沈歌有些不自在地避开他的目光,他对迟逸没有什么特殊的想法,也不是故意想窥探他的心声,只好装作不知道一样说:“那说好了,就这个周六,我不打扰你休息了。”
迟逸目送沈歌离开房间,然后哐叽一下倒在大床上,随手拿起枕头盖在自己脸上。
怎么办?
迟逸不知道自己做的选择会不会影响整本书剧情的走向。尽管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本书里,但如果有一丝可能,他还是想回去自己的世界,而不是战战兢兢地霸占着别人的身体。
和主角作对是不会作对的,那他只能先苟着了。只要他不做多余的事,应该没关系吧?
算了,遇事不决睡大觉,他现在还是个高三生呢。
沈歌回了自己的房间,洗漱过后躺在床上,还有些不习惯新的环境。
安静地房间里,沈歌放在枕边的手机忽然传来一阵震动,这还是爸妈听说他要回来,硬塞给他的,这个手机好像要上万块。
知道这个号码的人不多,应该是爸妈。
他连忙掏出手机按了接听,果然是沈母张晓丽打来的,刚接听就是她熟悉的大嗓门:“儿子,新家怎么样,他们对你好不好,吃的住的还习不习惯?不习惯就回来,妈给你做好吃的。我和你爸两个大人,哪需要你一个孩子去操心挣钱的事!”
张晓丽常年摆摊做些小吃,长年累月性格中带了些泼辣,此时关心的话也像数落一般连珠炮而来,沈歌听了心里却暖乎乎的:“妈,我没事,他们都对我挺好的。对了,迟逸还答应我这个周六和我回去看看你们。”
电话对面的声音却突然卡壳,反应过来后若无其事地说:“啊,这样啊,到时候妈给你们做些好吃的。秋天了,上学的时候穿厚一点,晚上睡觉把被子盖好,别着凉了。”
沈歌听着沈母絮絮叨叨的话,本来还有些不安的心忽然定了下来,笑着应到:“好,我都知道。妈,你和爸也要照顾好自己。我临走前和瑶瑶说了,让她听话一点。”
沈歌的妹妹沈瑶是早产儿,身体一向比其他人弱一点,爸妈和沈歌也就额外宠着她。沈瑶平时虽然有些娇气却不任性,尤其是在最近家里比较艰难地时候。
沈母不想因为家里的事让沈歌操心,万一耽误学习就不好了:“知道啦,你快睡觉吧,明天还要上课呢。”
沈歌应了声好,挂断电话以后定好闹钟,在陌生的房间里不知不觉睡着了。
迟父迟母因为沈歌的到来和迟逸的态度问题,夫妻俩翻着身一夜没睡好,第二天坐在餐桌上时,却发现迟逸和沈歌似乎也是一副没睡好的样子。
迟母将热牛奶推到沈歌面前,关切地问:“是不是换地方没睡好,要不要爸妈把你原来的床也搬过来?”
沈歌接过热牛奶喝了一口,刚想点头就听到迟母后半句话,马上摇头:“我只是刚来,有点睡不习惯,不用这么麻烦的。”
迟母见他态度不像勉强,对沈歌放下心来,转头就朝迟逸背上拍了一把:“你怎么也没睡好,别告诉我你也睡不习惯,是不是又偷偷熬夜打游戏了!”
迟逸嘴里正嚼着张妈做的小笼包,迟母这一巴掌差点让他噎死。
这不是巧了吗,他也是刚来,还没睡习惯。但他不敢这么说,喝了口水把嘴里包子顺下去,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声,没说是也没说不是。
迟父冷哼一声:“你们两个都是高三,你要是和沈歌一样好好学习,我们也不说什么。你看看上次你考了几个分,以后能有好学校上吗!”
迟逸低着头安静地吃着早饭,垂着头的样子让人看不见他的表情。
沈歌看不见他的眼睛,自然也听不到他的心声,以为是迟父说话太重,迟逸不高兴了。
其实迟逸是在努力从原文的满地狗血中,从边边角角里扒拉出来原主到底考了多少分,连迟父看了都觉得不行。
仔细想想,还真让迟逸从这本狗血文的角落翻到了。理综154,语文74,数学45,英语还行,88。
迟逸顿时觉得自己嘴里的包子不香了。
不是哥们,你怎么做到英语比语文还高的?
怪不得迟父怕他没学上呢,这点分数大概只能去大学城门口烤面筋了。
迟父见迟逸低着头只顾吃饭,也不好再继续说他,等他吃了饭就赶他出门上学。出门前迟逸看到沈歌上了另外一辆车,还有些奇怪:“他不是要转学到我们学校?”
迟父:“……”
迟父恨铁不成钢地骂迟逸:“你以为你爹一手遮天,一觉醒来就能把转学手续都办完吗!”
这可是本狗血文,万一呢?
但迟逸只敢在心里小声哔哔,老老实实地坐进车里去学校,迎接他人生中的第二个高三。
英华是临海市有名的高中,连招牌都比其他高中做得精致。迟逸循着记忆找到了自己的班级,所有的好心情在看到自己的课桌时一扫而光。
迟逸的课桌上被堆满了垃圾,空的零食袋上甚至还有没吃完已经腐烂发臭的水果,几只小飞虫在旁边虎视眈眈地飞着。
迟逸抬起头看向旁边的同学,旁边的同学却像没看见一样避开了他的目光。
“送给你的新桌子,怎么样,喜不喜欢?”
一道欠揍的声音从教室后门传来,说话的人径直走向迟逸,挑衅般地拿过迟逸放在地上的书包,抬手丢在了那堆垃圾之上。其他同学怕被找麻烦,权当没看见。
这就是书中在英华霸凌沈歌的罪魁祸首,魏泽潇,沈歌前期的苦难和他脱不了干系,甚至也多次找过迟逸的麻烦。只是魏泽潇的下场比迟逸还要惨些,快结局时魏家破产,魏泽潇的下场也不怎么好。
眼前的魏泽潇算得上帅气,眉眼间全是与迟逸相反的刻薄和戾气。
魏泽潇上左耳常年戴着一只蓝色的宝石耳钉,在日光的折射下泛起深海一般的蓝色光泽,只是现在却让迟逸觉得刺眼极了。
迟逸看着魏泽潇,忽然露出一个笑容,右手越过他把自己的书包从垃圾堆中拿了下来。正当魏泽潇得意地以为他要服软时,却忽然身形一歪,被迟逸一把揪住衣领,脸朝下按在了那堆垃圾里,水果腐烂的汁液也沾在了他脸上。
迟逸无视魏泽潇疯狗一样的犬吠声,皮笑肉不笑地说:“我当然喜欢,所以喜欢的东西一定要和朋友分享,你说对吗?”
说完,迟逸抬头看向四周:“还有谁喜欢?”
回答他的是一片寂静。
作者有话要说:
迟逸:这顿记我……还是记你账上吧。
第3章 转学
老师站在门口,看见魏泽潇被迟逸按在桌上,皱着眉头走上讲台:“上课时间,不许打闹,都给我坐下来好好听课。”
......
《被读心后真少爷成了我老婆》作者:寒山不霁 全文免费观看_夸克网盘点击观看
继续浏览有关 bl 的文章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