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在70年代发大财
作者:江湖太妖生
文案
视角:主受
白清霖穿越到一本年代男频升级文里面,成了里面永远活不到十八岁的大冤种炮灰。
他为了活下去,远离了男主一号二号,以及各种重生穿越的男配女配。
书里面套娃似的,各路人马齐聚小小知青所,那场面,跟养蛊都差不多了。
吓得小知青抱紧了自己好不容易拐来的另一个炮灰。
一边闷声发大财,一边看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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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标签:种田文 穿书 爽文 年代文 逆袭 忠犬
搜索关键字:主角:白清霖,陆向阳
一句话简介:狗咬狗一嘴毛,我在旁边看热闹
立意:正直善良才是做人的基本
第1章 男主1号
白清霖终于大学毕业了。
他十岁的时候父亲去世,母亲也离开了家,说是追寻自由出国了。家里只留下他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但是父亲的去世给两位老人家打击太大,没多久爷爷也走了,是奶奶辛辛苦苦的把他拉扯大,送进了大学。
他不止一次对奶奶说等他毕业找到工作,就让奶奶过好日子。在大学里他努力读书,平时还会找一些兼职用来赚取生活费,就为了不让奶奶太辛苦,因为奶奶毕竟年纪大了,又是农村人比不得城里人有退休金和社保什么能保障生活。
可是事与愿违,他上大一的那一年,奶奶也走了。
其实奶奶病的挺厉害,但从来不跟白清霖说,就一直吃便宜的止疼药之类的扛着。看宝贝孙子上了大学,以后会成为人上人,奶奶再也扛不住病痛,撒手离开了世界。
白清霖请假回到老家,已经出嫁的两个姑姑也回来了。姑侄三人抱头痛哭,送走了奶奶,大姑还让白清霖去她那里住。
白清霖拒绝了,大姑家里也并没有多富裕,而且她年纪也不小了,每天还要照看孙子,十分忙碌。自己若是再去给人添麻烦,那就太不懂事了。
不过姑姑们把房子留给了白清霖,并没有出现别人想要看热闹的那种姑侄争夺遗产的事。毕竟当初两位姑姑出嫁,不管是爷爷奶奶还是白清霖的父亲,都给了不少金钱上的支持。
若是他们再来抢侄子的房子,那以后在村里都抬不起头。
更主要的是,农村的房子其实值不了几个钱。而且侄子上了大学,以后若是能出人头地,还能帮衬一下两个姑姑家。
总之,姑侄三个还是很和睦的。
白清霖只记得自己穿越之前,是要打算回老家的。他要把自己用不上的一些东西拿回老家,老姑家的表弟明年也要考大学,他还跟自己的同学找了不少现在高中留下来的资料笔记拿回去给表弟看。
火车上很拥挤,下了火车还要坐大巴……
对,那个大巴翻车了,是为了躲避一辆横冲直撞的豪车,结果翻到了一旁的山沟里。
然后等他恢复意识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然坐在一辆拖拉机的车斗里面。
白清霖只是个初出茅庐的脆弱大学生,他刚恢复意识之后察觉不对劲儿,眼睛都没敢睁开,只是竖着耳朵听着周围的情况。
周围的人……
在唱红歌。
这些歌对他来说真的是有些陌生,作为一个2000年生人的孩子,从小到大听的都是流行歌曲,这种红歌也就在某些晚会或者某些电视剧里才听过。
那些唱歌的声音都很年轻,偶尔还能听到一些知青,下乡之类的字眼。
白清霖心里猛地一颤,他结合当下的情况,突然想起了一本书。
一本自己做完答辩等待毕业期间,舍友推荐他看的一本某男频的种田文。
那本书写一个天天995007的社畜突然穿越到一本书里,然后截取了里面男主的各种机缘,又给自己开了后宫,最后迎娶白富美,成了燕城里一名非常有钱的大佬。
就因为里面有个前期的小炮灰跟他同名同姓,也叫白清霖,被舍友打趣了好几次。然后他把这本书看完,恨不得把里面的男主一号和男主二号骂死。
因为他们一开始拿到的最大的机缘,就是从炮灰白清霖这里骗走的。
这个炮灰也是个倒霉孩子,因为上山下乡的号召,不少年轻人都会被安排到乡下。有人为了避免下乡劳动,就接替了长辈的工作。
炮灰家有两个孩子,他是老大,虽然只有十五岁,但也够得上下乡的门槛了。于是外婆决定把自己的工作让给他,避免自己这个外孙背井离乡。
问题是,他有个好外婆,却没有个好奶奶。那个奶奶只喜欢大伯三叔和两个姑姑,对他父亲母亲几个眼睛都看不上。当知道原主要接替外婆工作的时候,立马就找人托关系,把那个工作落到了他大伯的小儿子身上了。
一直到组织人上火车了,原主才知道自己被大伯他们偷摸的报了名,替换了原本的堂哥位置。
因为这件事,外婆和奶奶两家彻底撕破脸,父亲干脆带着母亲去了外婆家,跟奶奶家那边断绝了关系,说自己要入赘,并且在原主上火车之前,去民政局改了姓。
而帮着堂哥替换工作这件事,就是男主一号做的。
男主一号和原主堂哥是同学,父亲也是同事。一号因为家里孩子多,工作少,没办法只能下乡,但是帮了他堂哥能拿到两百块钱,并且答应堂哥下乡之后一定会照顾这个堂弟。
结果呢?这个男主一号茶里茶气,不但坏了原主的名声,还骗走了原主的一块玉佩。在那玉佩换钱的途中不小心摔了一跤,血滴到玉佩里面,然后给男主一号开了金手指。
至于那个穿书而来的男主二号,一开始各种对原主嘘寒问暖,偷走了玉佩还栽赃了一号。
最重要的是,不管是在一号手里还是二号手里,原主都没有落一个好下场。
一号怕他跟自己要玉佩,举报原主看违规的书,害的原主被游行赶进牛棚,最后受不了自杀了。
二号则算计原主娶了他不要的一个后宫女,导致原主名声烂大街,最后也自杀了。
两条线里面,原主愣是都没活到十八岁,年纪轻轻就没了性命。
最可恨的是原主的父母后来都去南方做生意发了财,还被二号认了干爹干妈,前期积累的不少财富都是原主爸妈给出的成本!
舍友还说那个炮灰在那样的年代,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一个大男人娇滴滴又矫情,就算有了金手指也活不长。
可站在白清霖同名同姓代入的角度来看,不管是一号还是二号,那就是吃着炮灰血肉发展起来的。哪怕说他们截取了炮灰的金手指之后对炮灰好一点儿也成,结果呢?
两条线都把炮灰逼死了,然后自己发达了逍遥自在去了。
简直叔可忍婶不可忍!
“如果这个人是我,必不可能让一号二号这么逍遥!我不但要把自己的日子过好,还得看他们俩狗咬狗,最后在给自己找个能干活的老爷们过好日子!就算没老爷们也行,我自己有了这样的金手指,还愁没吃没喝?”
是的,白清霖是个小0。
只可惜他虽然长得好看,特别符合一个0,但上学期间为了赚取生活费不是兼职就是兼职,对那些明示暗示都当看不见,什么校园恋爱?
谈恋爱的基础就得是有钱!
吃不好穿不好,拿什么去搞对象?开玩笑呢。
原本想着等毕业当了社畜,有了自己的积蓄或许就能找个合适的谈个小恋爱了,结果呢?
白清霖怀疑自己是一语成谶,就因为那句话,结果穿进这本书。
一个穿书又一个穿书,搁这儿套娃呢?
他也是服了。
“红星公社,我们到了!”
随着一阵欢呼声,白清霖的肩膀被人推了两下。
“清霖,别睡了,快起来,我们到了。”
推他的是男主一号,朱正民。
这个名字,非常符合男频年代风格。
白清霖佯装刚睡醒的样子睁开眼,他往周围逡巡一圈,内心叹了口气。
现在是73年,这个时候城市里都破破烂烂的,别说这种乡镇农村了。那种只在爷爷奶奶回忆中提到的场景,现在真实的出现在自己面前。
嗅着带着一股子牛粪味儿的初春空气,白清霖真心有点儿绝望。
这个年代,没有空调电视,没有网络手机,估计村里连电都没有通。在一个看小说都有可能被抓去游行住牛棚的世代,对于一个两千年生人的孩子来说,简直就是做噩梦都梦不到的场景。
这一后斗的知青有十多个,而且不止这一车,后面还跟着三车。
四十多个年轻知青拎着包裹站在陌生贫穷的土地上,一部分人兴致勃勃,看上去确实是想要为了支援乡村努个力的。另一部分则有气无力,估计是不太想来但是没有办法必须得来的。
“这是我弟弟,他从小没干过活,有点儿娇生惯养,若是有什么地方做的不好,还请大家多担待。”
朱正民一把拦过白清霖的肩膀,大声的向周围介绍。
白清霖:???
老子给你脸了是吧?还没到地方就给我下绊子?当我是原主那个傻白甜呢??
“你有病吧?”白清霖一转身甩开了朱正民的手,“要不是你跟我堂哥算计着把我外婆给我的工作弄走,我能在这里?还装起好大哥来了,恶心不恶心?”
原主在家里确实比较娇惯,他母亲是外婆最喜欢的女儿,而他长得和母亲很像,也很得外婆喜爱。虽然面对奶奶总是被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数落,但是外婆却给了原主足够的慈爱。
原主的父母对他也很好,每天都被打扮的利利索索的,只要能买到的时尚衣服,他衣柜里必定会有。好吃的糖果点心家里也不断。
他这样一个被捧在手心里的人,让人算计了下乡,他外婆不发怒才怪呢。更别说他还有三个当兵的舅舅,两个在燕城,一个在外地,军衔也都不低,很得领导喜欢。
虽然奶奶家也有点儿社会地位,可是比起外婆家,他母亲算是低嫁。可是因为父亲不得爷爷奶奶喜欢,导致母亲在婆家也不得喜欢。就算没有这一茬,估计两家早晚也得撕破脸。
只是始作俑者跑这里来跟他贴贴,就让太让人膈应了。
第2章 第五大队
朱正民被下了面子,脸色十分难看。
他是重生过来的,上辈子自从得到那个金手指之后,生活中的一切都顺风顺水,让他积攒了无数财富,身边更是美女如云,光老婆就换了三个。
他也没办法啊,谁让自己又有钱,魅力又大呢?第一个老婆没能给自己留下一儿半女,自请离婚。刚离婚俩月就被人介绍了第二个白富美,就连前妻的家人也都同意,甚至还不遗余力的帮着自己。
后来第二个老婆车祸没了,二老婆娘家他们还帮忙张罗了第三个老婆。那时候自己都五十多岁了,娶了个小二十岁的国外回来的白富美,绝对的人生赢家。
最后要不是被那个兔崽子气死……
想到这里,朱正民心情更加不好。他最喜欢的小儿子,竟然看上了白家的闺女,死活要娶。
那白家,就是白清霖的外家,已经跟自己水火不容了。要不是白家能量太大,一时半会儿儿扳不倒,他能容得下白家人在自己眼皮子下面蹦跶?
尤其是……
他早就习惯上位者的态度了,谁能想到愣是被小兔崽子气到重生呢?
一切都要重头再来,或许也是一个机会,一个彻底让白家在燕城消失的机会。
朱正民知道,自己现在这幅样子,就是当下女人们最喜欢的样子。
看上去身材高大,皮肤白皙,文质彬彬。而且还是浓眉大眼双眼皮,想当年多少女人都想在自己身边求一个位置啊!
这一世,他必须要提早得到白清霖手中的那块玉佩!
“清霖,就算没有我,你堂哥也会找别人算计你那个工作的。”朱正民一脸委屈,却又不得不强行忍住的表情,“而你堂哥给的钱,也是用来打点的钱。不过被我强要来一些,等到了地方我都给你,这原本也是为你要来的。虽然我知道不能补偿,但是既然来到这里,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你的。”
朱正民早就忘了刚下乡那会儿,白清霖对自己一开始是个什么态度。
但是白清霖岁数小,又被他外家娇宠的不行,早就养成了个少爷脾气。如今被迫下乡,态度自然不会很好,但没关系,自己早晚会成为他最信任的人,到时候别说一点儿钱了,白家寄来的罐头奶粉,钱和票,以及那块玉佩,早晚都会用在自己身上。
“你可拉倒吧,猫哭耗子假慈悲。”白清霖翻了个大白眼,“你少败坏我名声就成了,以后离我远点儿。”
朱正民哪里受过这种气!
他重生回来之后正好赶上知青报名,白清霖那个堂哥李清雷就找上了他。原因很简单,朱正民的父亲是毛纺厂一个小领导,他的妹妹的同学,就在白清霖外婆工作的那个供销社当经理。
当时白清霖还叫李清霖,托关系给燕城日报社的一个副总编送了礼,那个霖字就被改成了雷,15岁也被改成了19岁。
要知道白清霖外婆为了孙子能接班,还特地把外孙原本的14岁改大了一岁。15岁是日报社的编辑里面能接受的最小岁数了。谁知道最后竟然被李家人钻了空子呢?
“我不过是你哥哥的同学,而且我们又是一起过来的,什么时候败坏过你的名声!”朱正民真的是压不住火,他顺风顺水太久了,如今重生到了当年最困难的时候,已经让他十分不爽。
不爽原本还能压制住,毕竟他得想办法哄骗白清霖手中的那块玉佩。
可这个时候的白清霖也太难伺候了吧!
果然是个少爷脾气,怪不得当年一挑拨他就自杀了,真是个短命鬼。
“就是,大家都是一起过来的,路上朱大哥还帮你拿过行礼呢,怎么到这里就翻脸了呢?”
“朱大哥什么时候说过你的不好?你要这样对他?”
“朱大哥还帮你要回来一部分钱呢,你要是抱怨就去找你堂哥啊,关朱大哥什么事?”
“好好好,我的错,”白清霖翻了个大白眼,十分不耐烦道:“祝你们都有一个帮别人截胡工作还装一脸委屈的好大哥,以后他就是你们的朱大哥了,可别往我身上推,庙小,要不起。”
白清霖说完,拖着行礼就远远的避开。
朱正民毕竟是一号男主,有自己的男主光环。他惹不起还躲不起吗?到时候等二号男主来,让他们两个男主环环碰就好了,自己在一边看热闹,闷声发大财不香吗?
他这话说完,周围又有些尴尬。
这是什么祝福啊,诅咒还差不多。
旁边看了半天热闹的镇领导和各村里过来令人的村长支书什么的,也没想到这群刚来的知青竟然落地就出了这么大的一个戏,顿时心里都有点儿忐忑,谁都不想把这俩事件中心的人领到自己村里。
一个一看就是家里娇生惯养的小少爷,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看着年岁还那么小,据说只有十五岁。按说十五岁的小伙子在村里已经能抵得上大半个劳动力了,但这是一群知青啊。别说十五岁的知青,就算二十岁的知青也未必能抵得上村里一个劳动力呢。
另一个呢,瞅着高大帅气一脸正气的,但是哪个老人不精明?这位更是不怎么样,截胡别人工作,上来还一副好大哥的样子,眼睛里都是算计,明显有着小心思。
这俩人,不管放哪个村里,怕是以后都有热闹看了。
“好了,别吵了,赶紧分配人。再晚一点儿回去天都黑了!”一位小领导模样的男人站了出来,手里还拿着一叠表格,“念到名字的,各个大队都领走好好安置。毕竟大家都是城里来支援的知识青年,总不能让我们这些村里的大老粗看了笑话吧。”
要说一开始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农民们还是挺期待的。毕竟是一群读过书的知识分子啊,又是从城里来的,那不得比他们这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老农强?
结果呢?这一茬一茬的,若是安分守己也就罢了,拿几个公分至少饿不死。可还有部分是真的不消停,也十分令人头疼。
于是,大家都看着,这俩令人头疼的到底会被分到哪个大队去。
在这个年代,很多村子都被改名成了大队,村民不叫村民,叫社员。
“……第五大队,知青马素云,周成亮,白清霖,王巧云,朱正民……”
“好家伙,他们去第五大队了,哎呀,我这就放心了。”
“第五大队……风水宝地,去年就闹出知青乱子,今年又来了这么俩祖宗,以后有热闹看了。”
第五大队的村长和大队长一脸苦相,还好老村长毕竟是老村长,有点儿度量,勉强笑道:“这里是第五大队的牛车,各位知青同志,我们赶紧走。第五大队离的比较远,再不走天就黑了。”
两辆牛车,带着一群满肚子心思的知青,去往了未知的那个小山村。
白清霖坐在被褥卷上,抱着自己的行李包,脑子里快速的过着剧情。
马素云,魔都人,家里条件一般。但是聪明大气,人也很善良,是朱正民前期的解语花。只不过这朵花开了两年,就被朱正民嫁算计给了村里一户人家,那户人家也不是说不好,而且跟镇上供销社领导还有亲戚关系,生活也算得上小富裕。
娶了马素云之后,朱正民在供销社的路就打开了一半,能获得不少利益了。
只可惜马素云这个高中生,被彻底断了回城的路。
周成亮就是个墙头草,狗腿子。抱前期抱朱正民大腿,后来抱男主二号的大腿,把自己小日子过得相当不错。而且还顺利回了城,在男主的帮助下得了个挺好的工作,并且为男主以后得敛财之路开了不少方便之门。
王巧云可是对朱正民死心塌地,无论朱正民是男主,还是二号男主的时候,这个王巧云都相当爱慕朱正民。这俩人是同学,王巧云其实是能有工作留在帝都的,但是为了朱正民,硬是把工作偷偷卖了,拿着一笔钱跟着朱正民下乡。
那些钱自然便宜给了朱正民,保证了他相当一段时间的吃喝穿戴。
不过这个姑娘下场更惨,因为朱正民的目标换到了另一个女人身上,嫌弃王巧云没钱又粘人,然后想办法让村里的癞子黏上了她,最终不得不嫁给了癞子。
不过这些情节在书里,可都有正面的解释的。马素云就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魔都人看不起人,脾气也不好,让朱正民帮着收拾了多少烂摊子?活该嫁到农村回不去。
王巧云更是不怎么样了,长得不咋地想得挺美,总觉得自己跟朱正民是同学,朱正民的父亲又是毛纺厂的小领导。嫁给朱正民以后就能吃喝不愁了。可问题人家是男主一号,怎么能看得上你这样的女人?结果呢?非要约男主去小树林,却被癞子截胡了。
命里就不该有富贵!
倒是那个周成亮,为人处世圆滑机敏,会办事,男主给了他帮助,他后期不也帮了男主很多忙吗?这叫互相成就。
白清霖看了那些评论,恶心的差点儿吐了。
他觉得这本书,三观都是扭曲的,竟然还有这么多人喜欢看,莫非都是脑残?
第3章 离他远点
第五大队离镇上确实有些距离,做牛车晃悠了一个多小时,等到了的时候天都昏暗下来了。
村子里家家户户都飘起了炊烟,牛车晃晃悠悠的在村子里走,后面还跟着几个穿的破破烂烂的小孩子。
等到了知青点,牛车停了下来。
知青点已经住了五六个知青了,他们正在外面的灶台上做饭,看见来了新人,都纷纷伸脖子往这边张望。
白清霖看着面前这几间土坯房,目光又落到不远处一个破破烂烂的小院,半晌才收回目光,跟着下了牛车。
将近俩小时,晃的骨头架子都要散了。
知青点儿的房子其实还算不错的,之前就是村里有钱人掏钱给盖的小学校,地基打的夯实,下面四五层都是青砖,上面才是土坯。这样的房子不怕下雨,因为青砖泡不坏。
远处的小院都是当初来教学的那两名老师住的。不过后来物是人非,两名老师一个被打死在这个学校院子里,一个在那个小院房子里上了吊。
要不是这个原因,这么好的房子也轮不到知青来住,早就被村里人都给分了。
两边院子的院墙都七零八落,知青点这边还好,估计是长期有知青住,原本破烂的院墙被用泥巴树枝围了起来,院子里还种了些菜。
这个时候村里已经没有了大锅饭,每个人干活是要计算公分的,按照公分分粮食拿钱。而且每家每户都有那么一点自留地,可以种点儿蔬菜养两只鸡,好歹给家里人肚子补贴补贴。
有的人家鸡蛋也舍不得吃,当然,更不能卖,否则就是薅社会主义羊毛。但是能跟供销社换东西。换一些油盐火柴什么的,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供销社的鸡蛋是要卖给城里人的,收村里人的鸡蛋很划算,因为便宜。这一进一出,就能给供销社赚上个差价,算作里面上班人的福利。
不过也有人胆子大,敢把鸡蛋拿到黑市里卖。黑市里的东西不用票,价格跟供销社差不多,还能换点儿粮票什么的,对于这些土里刨食的农民来说,那就是一笔财富。
只不过敢这样做的人不多,被抓了就得关笆篱子,里面兴许还要挨揍。
哦,笆篱子是东北这边的说法,就是坐牢。
这排土坯房两个最大的被空了出来,盘了炕。里面原有的书桌板凳都被抢空了,知青们用的破桌子还是别人不要打算当劈柴烧火的,就这要过来还花了五分钱呢。
五分钱在73年,是有着购买能力的。能买俩鸡蛋,或者一小包糖块。这对农村人来说,可是很有价值的东西。
“男知青住左边,女知青住右边。”村长指挥着,至于村里的大队长,半路就下车回家了。
算上新来的七个人,男知青有八个,女知青有五个,一共十三人。
这十三个人里面将近一半白清霖都没有印象,在书里也就是背景板的存在。可是现在,这群背景板活生生的站在面前,这种感觉,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
因为毕竟要共同生活,你再也没有办法把他们当做一个无关紧要的词语,翻页就能忘的。
八个老爷们睡在一张炕上,略有些挤,所以男知青脸色都不算好看。女知青那边还好,五个人睡,很是宽松。五个女孩很快就说说笑笑的拎了东西进屋,开始收拾了。
白清霖知道,再过两个月还会来一批知青,这两间房就不够用了。到时候男主二号,也就是这本书真正的男主将会到来,这个知青点儿怕是会更加热闹了。
男主二号这批知青里面,有好几个跟他都认识。这几个人也会掏钱把挨着男知青那边的屋子收拾出来盘炕住进去。而且女知青这边也会多出三个人,五个变成八个,其中还有俩特别会搞事情的,更是热闹。
那个时候,按照原文来说,白清霖住不惯男生宿舍,掏钱把原本老师住的那个小院子重新收拾出来住了进去。而且那时朱正民跟他之间的关系也缓和了不少,白清霖毕竟年纪小,一个人住害怕,半推半就的就让朱正民跟他一起去住了。
标准的引狼入室。
不过此白清霖已经不是彼白清霖了。他一个人住可不害怕,不但不怕,还很习惯呢。
村长又嘱咐道:“你们刚来的知青如果没有粮食,就去我那边借一些,到时候从工分里面扣。有什么问题就去村里找我。小吴啊,这里你来的最早,岁数最大,多看着点儿这些年轻的同志。”
吴长青点点头,他虽然不是来的最早的一批知青,但是却是在知青点住的时间最长的知青了。跟他同一批的知青要么想办法回城了,要么实在受不了干农活,就找了村里或者镇上的姑娘结婚了。
但是他一门心思想要回城,就咬着牙熬着,一转眼都快过去十年了。
想当年,他来的时候风华正茂,如今都二十六了,俨然就是一副当地人的模样。
白清霖看向吴长青。书里对吴长青这个人的描写并不多,只说他是这里的老大哥,最后苦苦坚持到知青回城,在城里找了个文职的工作。
不过书里还提到了一嘴,这个吴长青回去的那年,头发都白了一半。三十多岁的人看上去像四十多的,身体也不怎么好了。
白清霖如今见了真人,心中忍不住有点儿可怜他,又有点儿佩服。毕竟能在一群幺蛾子里面坚持这么久,也真的算是厉害了。要知道吴长青也是高中生,又是这里年纪最大的,村里如果有什么比较好的名额都会考虑一下他。
可是他什么都没捞着。
这本书是以男主二号的视角写的,在二号的印象里,吴长青被一号男主和二号男主都夺走过去学校当老师的机会,推荐工农兵的机会。要不是最后他拼力考上大学离开,怕是真的要浪费在这个小山村里了。
对于一个没有什么帮助的男性背景板,书里并没有过多描写,大多数都是两三句话一带而过了。
“你可以挑个位置,”吴长青看向新来知青里面年纪最小的白清霖。这个男孩看上去家里条件很好,岁数也小,不知道为什么家里竟然狠心让他下乡。
白清霖也不客气,直接道:“什么位置都成,只要离他远点儿。”说着,一指朱正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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