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知长夏
作者:公子轻尘
简介:
大伙儿都笑,林知夏给自己捡了一头狼。
盛朗这家伙,碧绿的眼珠,一嘴儿的獠牙,平时阴恻恻不理人,疯起来却只有林知夏才能把他拉住。
只有林知夏知道,这少年其实是只狗。一只霸道而又无比忠诚的狗。
会寸步不离地守着自己,会在无人的时候把自己摁在爪下,宣誓着对主人的占有权。
“捡了我,就得负责我一辈子。”
好吧。林知夏心想。
自己的一生一世,也全交代在这个少年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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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切黑学霸受 vs 野狂绝色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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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向,驯服与被驯服。互相救赎,粗黑双箭头1v1
第1章
岁月知长夏
春夏交季,大雨滂沱,好似春天舍不得退场而落的伤心泪。
林知夏一手挎着书包,一手高高撑着一把折了骨的大黑伞,光着脚走在深深的积水里。
伞下,林知夏的瞎子老爸林安文正伸着盲人杖,在前面慢吞吞地探着路。
林安文瞎了也有五六年了,早就习惯了两眼摸黑的日子。只是因为他们父子俩才搬到这片小区没多久,还不熟悉环境,大雨又浇得人晕头转向,难免有些怯。
“爸,我不想去九中寄宿。”林知夏嘀咕,“我骑单车,快些也就半个小时,走读也行的。”
“夏夏呀,听话。”林安文生得白净秀气,说话也斯斯文文,“九中的老师看重你,奖学金和助学金都给得那么高。你就应该老实住校,好好念书,考好成绩,才对得起人家的提拔。”
林知夏挠着他有些过长的头发,一脸为难。
“那要不你就搬到刘阿姨他们店后面去住。这样我住校的时候,刘阿姨他们也能照看你一下。”
“你傻不傻?”林安文隔着墨镜,用他瞎了的眼瞪了儿子一下,“你刘阿姨和张叔叔才结婚,我一个大老爷们搬去和他们住,有这么扎眼的电灯泡吗?放心吧。你爸我瞎着眼都能把你拉扯这么大,我还照顾不了自己?”
林知夏耷拉着脑袋,抬脚在快没到小腿肚的积水里踢了一朵污浊的水花。
林安文的手探了过来,摸着儿子被雨水打湿的肩膀。
十二岁的孩子,半大的少年,个子已经开始抽条,可肩膀还很单薄,筋骨也依旧稚嫩。还远没有到他独自顶风挡雨的年纪。
林安文搂过儿子的肩,父子俩一起挤在伞下。
“小夏,你要珍惜这个转学的机会。”林安文语重心长,“咱们爷儿俩是穷,但是老天爷给了你一颗聪明脑袋,也就给了你一个出人头地的机会。爸没本事,没法给你提供好生活,但是至少能做到不拖你的后腿。”
“爸,你说什么呢?”林知夏挽住了父亲的胳膊,“你才不拖我后腿。我将来要赚大钱,买辆豪车,找个司机天天带着你到处兜风。”
林安文噗地笑了,“你还不如给我办一张公交卡更省事儿。再说我是个瞎子。瞎子兜风,我能看什么?”
“要的就是那份气派呗!”林知夏笑着,挽着老爸,沿着积满污水的小道,朝他们的新家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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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社区是丰市里最老、又是最大的一个城中村。
改革开放前,这里是丰市的中心老城区,数十万老居民蜗居在此。
改革的春风并未能刮进这片城区,它被遗留了下来,成了丰市的一块胎记,带着母胎中的记忆,不雅观,却又消不去。
永乐社区位于旧城区的西南角,和新城隔江相望。贫富不相同,却共饮一江水。
丰市搞开发的时候,也有开发商想拆迁永乐,却硬生生被居民大张的狮子口给吓缩了回去。
小市民的眼光放不长远,但是开发商不会放着对岸大片的空地当没看见。
对岸的高楼一栋栋立起来,玻璃外墙折射着粼粼波光,永乐小区里的旧楼陈砖则在时代的新风里苟延残喘。
违章搭建的棚户拆了又修,修了又拆。居民们拿出先辈打游击战的革命精神,同城市规划部门和消防部门做着坚贞不屈的抗争。
随着丰市的房价节节攀升,永乐小区更拆不起,像个没有媒人肯上门的老姑娘,就此尴尬地被晾了下来。
地势杂乱,设施陈旧,治安也不大好,却又位于旧城区的核心地带。永乐小区成了底层务工人员进城定居的首选。
这年初夏,林安文带着他十二岁的儿子林知夏,搬进了永安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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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安文是个盲人按摩师,之前在一家社区按摩店里工作,是个有口皆碑的老师傅。
林知夏的亲妈在他记事前就死了,那时候林安文还没瞎,是厂里的技工。
林安文生得清秀,又有一份吃饭的手艺活儿,再讨个老婆并不难。可他因为担心后妈对儿子不好,一直没再婚。
林知夏六岁的时候,林安文在厂里出了事故,被化学药剂弄瞎了一双眼。
技工的活儿当然没法再做。好在林安文手巧,改行做盲人按摩师,倒也能糊口。
林知夏早慧。底层小老百姓,也不讲究什么启蒙教育,还是小学老师发现这孩子脑子特别好,教什么一遍就能记住。
靠着这个本事,林知夏从小学四年级起,就过上了跨学区念书的奖学金生的日子。
小升初的时候,丰市里好几所排名不错的中学都向林知夏递出了橄榄枝。
人穷志短。林知夏挑学校,只看哪家给的奖学金最多。
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读书人卖学问也是一门生意,当然是价高者得。
九中在全市中学排名第五,并不太拔尖,但是出手阔绰。
林知夏一看奖学金包了自己的生活费外,还能补贴老爸,当即就同意了。
为了儿子的学业,林安文跟着搬到了丰市城区里。在熟人的介绍下,他在永乐社区里找到了一份按摩师的活儿,以低廉的价格租了一间房。
那是一个老厂房宿舍。八十年代修的预制板房,四层高,是小区里难得的高楼大厦了。
林家父子就住顶楼南侧,一室一厅,二十来平方米。屋顶漏下来的水把墙壁浸出片片斑驳的霉斑,林安文眼不见心不烦。
六月初夏的暴雨带走了持续多日的低气压,湿润的风穿过纱窗门,贯穿小小的陋室。
旧风扇转起来沙沙响,林知夏一手按着卷子,一手在草稿本上飞快演算着。林安文则在厨房里摸索着做饭。
等饭菜好了,父子俩坐在全屋最通风的门口,围着一张折叠小木桌吃饭。
对门的纱窗门吱呀一声推开,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走了过来。
“林叔,小夏,我家煮了海带绿豆汤,奶奶让我给你们端些过来。”
林安文急忙放下筷子,招呼林知夏去开门。
小姑娘和林知夏同龄,生得圆头圆脑圆眼睛,嘴角两个圆酒窝。连名字都很圆,叫孙明珠。
孙明珠的父母都在对岸的新城区里打工,她跟着奶奶住在永安的老房子里。
社区里搬来一个俊秀的小帅哥,社区里的孩子们都在偷偷议论。也就孙明珠近水楼台,最先和林家父子搭上了话,自来熟地把小帅哥划入了自己的势力范围里。
“小夏来了,我们北区也终于有个能打的学霸了。”孙明珠说话又脆又快,就像竹筒倒豆子。
“去年南区有个女生考上了三中,被当成凤凰蛋似的捧着。南区那群人可嘚瑟了,成天嘲笑我们北区是草鸡窝。呵,三中算什么,还不是被九中吊着打?小夏,回头要是南区那群人找你麻烦,你只管回来和我说。有我孙明珠在,你在北区可以横着走!”
小姑娘比林知夏还矮半个头,却是一副江湖老大姐的派头。
“南区?北区?”早上在按摩店里,林知夏也听老板娘他们提起过。
“咱们这边是北区,金河以南就是南区。”
晚饭后,孙明珠带着林知夏出门熟悉环境。
第2章
永安社区沿江而建,地形狭长,被一条支流拦腰分成两半,地图上看着像一颗胖嘟嘟的花生。
北区聚居着各种小生意人和打工仔,社区医院和学校也都在这一代,治安相对好许多。
“南区才是真正的野鸡窝,满街都是挑着红灯笼的店。”孙明珠对林知夏挤眉弄眼,“我奶奶从不让我天黑后去南区玩。我们北区的小孩和南区的也玩不到一起,两边的男孩子还经常打架。你不打架吧?”
孙明珠打量着林知夏细白的皮肤和纤瘦的身躯,觉得自己问了一句废话。
林知夏的大眼睛懒洋洋地眨了一下,说:“我会用弹弓。”
小孩子才用弹弓呢。
孙明珠有点不屑,不过漂亮的小帅哥本来就用不着去打架。
林知夏正是男女莫辩的年纪,小巧的尖下巴,鼻尖微翘,嘴唇红润,一双黑漆漆的猫儿眼。身子抽条让他特别瘦,于是显得脖子纤细而修长。
书读得好的孩子,气质总是有些特别。林知夏并不清高,但是神情里有一分漫不经心,勾得人总想能被他多看两眼。
孙明珠带着林知夏走街串巷,像穿着新裙子游街,收获了一路的关注和羡慕。小姑娘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明珠,这是你同学吗?长得好俊秀哟。”
“这是我新邻居,叫林知夏。人家在九中读书呢!”
“哟,好学生!”
“宫廷蛋糕店”的老板娘把坏了卖相的奶油蛋糕塞给两个孩子。
林知夏啃了一口蛋糕,舌尖在唇上舔了舔,愉快地眯起了眼睛,看着更像一只猫了。
“林知夏,你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孙明珠问。
林知夏说:“我是六月入夏的时候生的。我妈生我的时候,窗外树上有鸟叫个不停,像是给她报喜。后来她翻诗词书给我起名字,看到了一句‘残莺知夏浅,社雨报年登’,就给我起名叫知夏了。”
“真好听。”孙明珠羡慕,“你爸妈都有文化。我妈连电视上的新闻标题都认不全。”
“明珠!”一群小孩从巷子对面奔了过来,“柴哥和张小天的人约在河口打架,说是张小天的人泡了柴哥手下人的妞儿。去看不?”
“嘿!”孙明珠一跃而起,两根羊角辫兴奋地一阵甩,“去!怎么不去?小夏,快点跟过来!”
孩子们一窝蜂地朝街边排楼涌去,钻进了一个楼梯道里。
乌黑的眼珠一转,林知夏把剩下的蛋糕塞进嘴里,手在T恤上一抹,跟在了孙明珠他们身后。
孩子们一直爬到三楼顶,推开了天台的门。
夏日的傍晚,金紫色的夕阳对整座丰市一视同仁,照得对岸的高楼闪闪发光,也撒满老城区的残砖破瓦。
这里有着一个同楼下大相径庭的世界。
鳞次栉比的房屋连成一片,楼挤着楼,屋顶挨着屋顶,违章搭建的棚户和通道将巷子两侧的房子连成了一片,组成了一个交通便利的屋顶世界。
孩子们就像一群下山的猴子,敏捷熟练地在楼宇之间奔跑跳跃,从这一栋房子跳到对面的房顶上,在一张张被太阳晒暖了的床单被套中穿梭嬉戏。
林知夏看着清瘦文弱,可是奔跑起来并不比本地的孩子差。他因不熟悉地形而走在最后,却一直都没有落队。
最宽的那一条道,差不多有两米,对于半大的小孩儿来说,不是个能轻松跨越的距离。
林知夏站在屋顶边往下望。
三层的高度,黄昏中没开路灯的小巷就像一道深不见地的裂缝。
“哈哈,他过不来的!”对面的孩子嘻嘻笑。
“小夏,不要勉强。”孙明珠喊,“你下楼绕过来就行了。我们等你。”
林知夏抓起T恤,用领口擦了一把脸上的汗,后退到天台的一侧。
少年稚嫩的面孔笼着坚毅的决心,长眉一挑,猫儿眼里闪烁着倔强的光。
林知夏冲了出去,双脚在房顶边沿一蹬,纵身一跃。
宽大的白T恤蓬起,修长柔韧的身躯舒展着,小少年就像一只敏捷的白猫,越过他人生中一道难度的沟壑,抵达了对岸。
双脚落在了对面房顶,就地打了个滚,把自己稳住。
孩子们爆发出狂热的欢呼。
“你行呀,林知夏!”孙明珠把林知夏拉起来,“看不出来还有点身手嘛。以后我们可以带着你一起玩了!”
林知夏的手肘在地上蹭破了一层油皮,渗着血丝。
他拿T恤擦了一把,浑然不在意地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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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们斜着穿过大半个北区,很快,波光粼粼的丰江就在前方。
金河的入江口有一片三角空地,是永乐社区里的一个文化广场,也是南北两区的少年们约架斗殴的圣地。
孩子们在广场边的楼顶上占据了一块风水宝地,居高临下观龙虎斗。
孙明珠充当解说员,给林知夏讲解赛况,哪边是柴哥的人,哪边又是张小天的人,她记得比自己课本内容还清楚。
林知夏进城前住在丰市北面的城乡结合部,打群架看得太多了,并不稀罕。
永安的群架也并没有什么独特之处,无非两群年轻人一拥而上,捶鼻子踢肚子,拳脚都毫无章法。
林知夏还看到有咬耳朵的,这是没吃饱吧?
要说有什么不同,就是打架的人都赤手空拳,打得十分文明。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城里人打架的规矩。
孙明珠说:“南区的老大说了,在永安里打架不准拿家伙,刀棍砖头都不给用,说闹严重了不好收场。所以你别看他们打得那么凶,其实最后都没啥事儿……”
正说着,一个小青年就以实际行动反驳了孙明珠的解说。
他突然从花坛里摸出一块垫花盆的砖,啪地拍在对手的脑袋上。
对手两眼一翻,噗通倒地。
这一砖头可彻底扭转了战斗局面。
张小天的人一边把伤员拖下去,一边暴起,照着柴哥的人穷追猛打。
柴哥那边领头的青年眼见不妙,将使砖头的那个小子护在身后,边战边撤退。
“那打人的是柴哥二把手的小舅子。”孙明珠冷笑,“按规矩,得把他交出来让张小天他们这边收拾。”
柴哥那边显然并不想交人。
就在双方争执不下之际,一道人影从张小天那一方冲了过来,箭似的射进了人群里。
所过之处,人仰马翻,惊呼惨叫炸响一片。
林知夏他们还没看真切,那个人影又从人群里退了出来。
那是个瘦削的黑衣少年,高大且削瘦,手脚特别长,远看着就像个竹棍人。
少年一手拎着一根钢管,一手狠狠地拖拽着那个小舅子,就像一匹捕到了猎物的狼。
这个半大的少年,却硬生生让方圆五米内没人敢靠近他。
众目睽睽之中,黑衣少年把那个比他高一个头的青年拖到河堤边,紧接着一跃而起,一脚踏在青年胸口,旋身一百八十度一个飞踢,脚背拍在了青年的脸上。
青年连声音都发不出,就被踹进了金河里!
金河说是河,旱季的时候不过是条臭烘烘的排洪沟。现在是雨季,河中浑水正滔滔朝江里流。
那青年在泥汤里直扑腾,哭爹喊娘。柴哥的人急忙想法子搭救。
而那个少年就那么站在岸边,一副置身事外的孤傲。
林知夏有轻度近视,那少年站得远又背着光,只依稀能看见一对浓黑的剑眉,眼窝深深,皮肤却挺白的。
“我勒个去!”孙明珠低呼,“真是不要命了!”
她这一声,道出了屋顶上孩子们的心声。
黑衣少年弯腰把钢管捡了起来,忽而扭头朝屋顶这边望过来。
孩子们齐刷刷后退,被火燎着了似的。
“快,快走!”孙明珠扯了林知夏一把,“盛朗又发疯了。千万别被他注意到!”
慌乱之中,林知夏只捕捉到一抹模糊的碧绿,就稀里糊涂地被拽走了。
第3章
“盛朗,南区最有名的一个疯子。”孙明珠对林知夏说,“他这人脑子不对劲,特别疯,打起架来不要命。你以后要是在路上碰到他,一定要绕远点,千万别招惹他。”
“他很容易被招惹到吗?”林知夏认真地讥讽。
“有人多看了他一眼,就被他揍了。”孙明珠很严肃,“他就比我们俩大一岁,开学也才念初一。听说未成年人杀了人都不犯法的。所以张小天最喜欢用他去打架。他爸开小旅馆,平时也不管他,”
“我还以为他是高中生呢。”
孙明珠说:“你隔得远没看清。他其实是个混血,他爸是老外,所以他比别人都要高一头,力气也特别大。”
“老外在咱们社区开旅馆?”想不到永安这破地方还这么国际化。
“才不呢!”孙明珠噗哧笑,“盛朗是个野种,是她妈在城里打工时和老外生的。他这个爸不是他亲爸。他妈后来跟外面的男人跑了,他爸喝了酒就喜欢打他。盛朗受了气,就出来打别的小孩儿。总之他们一家都变态。”
孙明珠忽然又想到什么,牙疼似的抽了一口气:“不对……盛朗好像也要去念九中!”
林知夏惊讶:“他成绩很好吗?”
“能及格就不错了。”孙明珠翻白眼,“但是他体育特别好,是省少儿游泳队的,拿了好几块金牌。所以九中把他特招了进去。唉,以后你在学校里碰到他,一定记得躲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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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才刚开始,开学还是很久以后的事。林知夏不会操那么远的心。
林知夏从九中老师那里领来了一大堆学习资料费,每天除了送他爸上下班,就是在家里写卷子。
他年纪太小了,不容易找到暑假兼职。
还是孙明珠人脉广,通过她一个表舅妈,给林知夏找了一份奶站送奶的活儿。
每天早晨天刚蒙蒙亮,林知夏就踩着一辆小三轮车,载着一车鲜奶,穿梭在永安社区的大街小巷里。
永安社区的道路复杂如迷宫,违章建筑制造出了许多断头路。
林知夏做了两天,就自己在地图上规划出了一条最便捷的路线,比奶站的人给他的路线要长一些,却能奇迹般节省半个小时的时间。
送完了奶,林知夏在巷子口早餐摊子上买了热豆浆和刚起锅的油条,回家和林安文一起用早饭。
永安的居民逐渐熟悉了这个俊秀的孩子。不论刮风下雨,他都很准时,奶瓶总是擦得干干净净的。
夏天的威力一日强过一日,但清晨的风还是带着水一般的清凉。
林知夏瞪着三轮车,灵巧地绕过水泥路上的坑。奶瓶在车斗里咣当作响,耳机里播着英语听力训练题。
正是这片声音,让他没有注意到一旁的追逐和叫骂声。
当那个黑衣少年从斜方冲出来的时候,林知夏才猛然惊觉。
可这时候反应已经晚了。
黑衣少年一跃而起,跨过拦在路中央的小三轮车,脚在车斗边一蹬,飞似的窜出老远。
这小子倒是借了力,可小三轮车被他一脚蹬翻,奶瓶稀里哗啦地砸了一地!
林知夏也跟着一骨碌跌在地上,傻眼了。
“卧槽!你特么有病呀!”
好学生不等于不会爆粗口。林知夏气得破口大骂。
黑衣少年回头望了一眼,剑眉高鼻,颧骨挂彩,一双翡翠似的绿眼珠。可又因为神情阴鸷,更像两簇白日鬼火。
林知夏的瞳仁微微放大。
“他在那里!”几个小混混从巷子里追了出来。
黑衣少年拔腿就跑,眨眼就不见了。
后面的人追过来,嫌林知夏的小三轮车拦在路中间碍事,一脚踹开。
车上还没打翻的奶瓶这下也终于和地上的碎玻璃瓶殊途同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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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两百来个奶瓶,林知夏之前只送了一半,剩下的几乎全滋润了大地。
回到奶站一结算,鲜奶连着瓶子,七七八八一共四百多块。林知夏当即红了眼圈,咬着嘴唇说不出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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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知长夏》作家:公子轻尘 全文免费观看_夸克网盘点击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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