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马后我娶了残疾大佬
作者:裴不知
简介:
戏精年下攻×残疾大佬受
豪门小公子隋风是公认的小可怜,被亲戚侵吞了父母遗产,还刚成年就被送去跟传闻中性情阴鸷的残疾大佬联姻。
对方还整整比他大了十岁。
初次见面,施临卿坐在轮椅上,分明比站着的隋风矮上不少,却是一副居高临下的倨傲姿态:“长相倒还算过得去,就是性子太怯懦了些。”
怯懦得简直令人生厌。
隋风唯唯诺诺地垂下头,暗自却轻轻勾了勾唇角。
两人各取所需,于是口头协定表面订婚,井水不犯河水,四年内一定解除这段荒唐的关系。
隋风背地里将恶毒亲戚整治了个遍,却因为演技太好,让他们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让围观群众欣慰他们自作自受,罪有应得。
施临卿作为观众之一,也始终拿他当怯弱命苦小白菜,冷硬的内心渐渐融化,难得生出一点怜爱之情。
直到隋风终于一举夺回了父母的公司,把罪魁祸首送进监狱,让恶毒亲戚痛哭流涕地悔罪认错。
施临卿:?
围观群众:??
亲眼目睹隋风掉马后,施临卿把他堵在角落,眼神危险:“你知道,上一个敢骗我的人是什么下场么?”
终于能摘下面具的隋风毫不怵他,扭头便是一下——“啾。”
施临卿:“……”
“骗我是要付出代价的。”
“啵。”
“……”
施临卿红着耳根,咬牙威胁道:“合约作废,期限一到就去跟我领证!”
隋风弯起眼睛,笑眯眯应下了:“好。”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豪门世家 恋爱合约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隋风,施临卿 ┃ 配角:预收《炮灰渣攻手撕剧本》 ┃ 其它:预收《白月光一心养生》
一句话简介:那年十八,我爱上他
立意:不惧逆境,勇敢前行
第1章
隋风对于高考结束后的这段时光有过很多种设想,却唯独没有想到,他在高考之后参加的第一场宴会,不是自己的升学宴,而是一场相亲宴。
还是一场荒诞的、另一位当事人甚至根本不屑于出场的相亲宴。
从踏进施家的大门开始,隋风就没有张口说过话,此刻更是局促不安地垂头站在姑姑和姑父的身后,时不时扯扯不太合身的礼服衣角,听着他们买卖物件一般推销着自己。
自从父母过世,隋风就再也没有听见他们两人这样盛情夸赞过他了。
他身上的这套礼服还是两年前做的,因为要出席表姐何安怡的二十岁生日宴,姑姑不想在宾客面前落得个坏名声。
当时隋兰若为了让他能穿得久一些,特地叮嘱做大了一圈。
可没想到这短短的两年时间,他的个头突然猛窜了一截,身板也不再那么单薄了,所以本来穿起来还有些空荡的礼服,现在已经变成了仅能堪堪遮住手腕的紧身衣。
他的穿着和表现都透着一股拘谨的小家子气,跟“得体”二字毫不沾边,可在场的所有人都对此视若无睹,自顾自地进行着他们的交易。
至于隋风这个活生生的人,也只不过是谈判桌上的筹码罢了。
有那么一瞬间,隋风甚至觉得自己的脸上正贴着一张价格标签,而他现在唯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扮演好一件合格的商品,没有思想,也不必有主见。
隋兰若和何兆振两个人倒是打扮得光鲜亮丽,尤其是隋兰若,身上凡是能佩戴珠宝首饰的地方就没有一处空着的,裙子和手提包也是国际大牌限量供应的当季新款,全身上下都写满了“富贵”两个字。
相比之下,对面的顾曼纭打扮得就简单许多,不仅素面朝天未施粉黛,而且身上连一件首饰也没有。
她不像隋兰若这种典型的阔太太,很少费心在穿着打扮上。
在成为施夫人之前,她就有自己的一番事业,在槐城商界也是小有名气的女强人。
嫁给施恒鸿之后,她也没有安于家庭放弃自己的事业,所以比起“施夫人”这个称呼,她更喜欢听别人称她为“顾女士”、“顾董事长”,以示自己并不是依附于施家的菟丝花。
你来我往的商业互吹持续了数十回合,顾曼纭才终于将目光转向了隋风,开始正眼打量他。
看着看着,她就笑了起来,眼角也随之浮现出淡淡的细纹。这并未有损她别样的优雅魅力,却让一直用眼角余光关注着场面态势的隋风瞬间心脏一紧。
顾曼纭……似乎对他有点满意。
一直到顾曼纭露出笑容之前,隋风都还抱着一丝希望,希望这场相看不会有任何结果。
可能会导致这场相亲失败的理由有很多——
施家这种底蕴深厚,传承了百年之久的老牌豪门,根本不是隋家这种近年才暴富崛起的新贵可以随意攀附的。
比如他们现在所处的这座房子,虽然外表看起来比不上隋家的海景别墅华丽气派,可实际上内藏乾坤,随便哪个角落就可能摆放着什么价值连城的古董。
就是这样一座看似老旧过时的宅院,却曾经是百年前一位大人物的官邸,而这位大人物的名字,至今仍被印在历史教科书上。
再加上他才刚刚成年,比那位并不在场的相亲对象整整小了十岁。
对方当年在商界展露锋芒,成为一众二代被迫仰望并学习的对象时,隋风还正在小学的晚会舞台上扮演莴苣公主。
如果按大家常说的那样,三岁一代沟,那他们两个之间隔着的可能就是马里亚纳海沟了。
就算这些东西施家都不在意,那也还有最后一点,是他们无论如何也不应该忽略的——隋风的性别为:男。
尽管他小时候经常被父母哄骗着穿上公主裙,戴上闪闪发光的宝石王冠,尽管同性婚姻法案已经顺利施行数年,大众对这方面的接受度已经很高,尽管……
但这些都不能改变,他无法跟一个同性繁衍后代的事实。
而一场毫无感情基础的联姻,如果既不能跟施家门当户对、强强联合,又不能给施家带来一个能够继承家业的后代,那对施家来说根本就是毫无益处,只剩弊端。
隋风以为自己把这些都盘算得很清楚,却没想到,这位顾女士才是最大的不可控因素。
顾曼纭冲他招了招手,姿态和蔼,声音温柔:“来,小风,到顾阿姨这儿来。”
隋风犹豫着看了一眼隋兰若,再看一眼何兆振,得到他们的准许之后,才小心翼翼低着头蹭过去,声音轻到他本人都不大能听得清,畏缩地唤了一声:“顾阿姨。”
顾曼纭见他这副上不得台面的小家子气模样,眼底溢出一丝微不可察的嘲讽,但很快就收了回去,亲昵地握住他的手,拉着他坐在了自己身边。
“我之前一直忙着生意上的事情,也不怎么和各家来往,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到小风呢。果然跟兰若说的一样,论起样貌来,这一辈的孩子里没几个能比得上小风的。”
她拉着隋风,脸却朝向了隋兰若和何兆振夫妇说着话,显然并没有指望隋风能给她什么得体的回应。
毕竟这孩子只是被她握了下手而已,就已经僵直到连动都不敢动一下了,眼神更是飘飘忽忽,完全不敢跟她对视。
说实在的,像他们这种家庭,能养出这样怯懦的孩子也属实不容易。
虽然她从前并没见过隋风,但槐城的富豪交际圈一共也就这么大,她也曾经听说过隋家是如何家庭和睦、夫妻恩爱的。
父母感情融洽,对孩子自然也会竭尽所能,再加上隋家又不缺金钱和物质,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培养出一个如此胆小怕事的孩子的。
如今隋风却是这副模样,恐怕也是因为抚养他的亲戚对他不够上心,甚至刻意磋磨,才会让这孩子越发地没有安全感,也不敢有主见,最后才养成了这样拿不出手的性格。
顾曼纭瞥了一眼几乎把“急功近利”四个字写在了脸上的何兆振夫妇,心下的轻蔑和厌烦更重了几分。
如果不是因为……她一向是不屑于跟这种人打交道的。
可虽然已经在心里有了定论,也难免为这个孩子觉得有几分可惜,但不得不说,这对她来说简直是一个再合适不过的人选了——
家世虽然不算顶尖,但也不算太差,所以不会被人诟病说她这个继母对待继子的婚事不够尽心;
但毕竟比起施家还是矮了一截,家中的亲人又只惦记着隋家的资产,看起来不像会为了他出头撑腰争什么,所以没法成为施临卿的助力。
样貌倒是顶尖的,完美继承了他那混血母亲的基因,带出去不会给施家丢脸;
可脸毕竟不能当饭吃,性子这样怯懦,别说打理家业,恐怕连家里的琐事都管不好,更不会对她和施擎造成什么威胁。
至于年纪太轻,暂时没法成婚;性别为男,没法诞育继承人;性子不讨喜,两人的婚姻生活大概率不会很和睦……
这些更是正中她的下怀了。
比起施临卿娶回去一个背景强劲还愿意为他生儿育女的千金小姐,当然还是眼前的这个既容易拿捏,又让她省心。
顾曼纭在脑海里飞速权衡了一番利弊,看向隋风的目光也越发和蔼了。刚刚对隋风那点少得可怜的怜惜之情,也早就被她抛在了脑后。
在绝对的利益面前,傻子才会谈良心和感情。
更何况,只是结个婚而已,又不是上刀山下火海,说不定这孩子以后的日子会比现在在隋家强上百倍呢。
眼见双方相谈甚欢,恨不得当场就把这件事情敲定下来,甚至已经开始畅聊订婚细节,隋风终于意识到,自己不能再这样坐以待毙了。
就在他酝酿着准备当场装晕,以示自己体弱多病,绝不是一个合适的配偶选择时,他突然听到顾曼纭说——
“订婚宴上,我就戴上兰若送我的那串‘野玫瑰’,让小风的母亲也能见证孩子的幸福。”
一听见“野玫瑰”三个字,隋风手指一颤,几乎完全克制不住自己的表情,下意识就扭头看向了隋兰若。
他看见隋兰若的脸色瞬间变得有些尴尬,也同样条件反射一般看向了他,跟他对上目光之后又火速移开视线,而后讪讪地回应道:“是、是啊。”
“我们做母亲的都是一样的,总是时刻挂念着孩子,哪有不希望孩子好的呢?我嫂嫂如果知道小风能遇见这样……这样出色的伴侣,肯定也会为他高兴的。”
话说到后面,她的声音也渐渐弱了下去,也许是因为心虚,也许是因为歉疚,又也许是因为别的什么。
毕竟人在提及逝者时,多少会带上一些敬畏的心理。
而她刚刚所说的“这样出色的伴侣”,分明是一个实打实的残废,反正她是绝对不愿意留给自己的一双儿女的。
可隋风已经无暇去听他们那虚伪的交际辞令,也无暇为自己故去的母亲被提及而伤怀。
他的思绪已经变成了一团乱麻,全靠他死死地掐着自己的掌心才能勉强维持理智,冷静思考。
他的脑子里只剩下那三个字在无限循环:野玫瑰。
作者有话要说:
预收《白月光一心养生》求收藏,文案如下——
惜命白月光×毒舌俏医生
贺池穿书了,穿成了主角攻受共同的白月光,存在的唯一作用就是推动主角攻受互相吃醋、不断拉扯,最后认清各自的心意,美美牵手。
而他这个白月光圆满完成任务,就功成身退,病重身亡了。
贺池:“……”
他不想死,谢谢。
-
主角攻深夜emo,贺池本该温柔劝解,真挚谈心,被主角攻引为唯一的知己,从此奉为白月光。
然而贺池一看手表,时间竟已晚达22点!
谨遵医嘱早睡早起,于是贺池把主角攻的联系方式发给了十二位心理咨询师,自己安详蒙头睡大觉。
电话被轮番轰炸,完全无心继续emo的主角攻:“……”
主角受不慎误入黑酒吧,贺池本该如神兵天降,孤身救出被下药的主角受,从此被主角受视作人美心善且英勇的白月光。
然而,医生刚跟他普及过酒精的危害,就连送他的生日礼物都是保温杯,贺池又怎么会以身犯险?
刚端起酒杯,就被贺池一把夺走,然后眼睁睁看着贺池从背包里取出两个保温杯的主角受:“……”
保温杯里居然还泡着枸杞!
-
经过贺池持之以恒的努力,他的体检报告终于越来越无懈可击,主角攻受也莫名其妙跳过了“为白月光争风吃醋”、“你爱他,我爱他,他却只爱他自己”以及“不如我们在一起吧”环节,直接开启了甜甜蜜蜜恋爱模式。
然而,还没等贺池松一口气,那位每天被他过度打扰的医生就找上门来了:“如果想长久保障健康,我建议你还是选择一名医生作为终身伴侣比较稳妥。”
贺池:“……?”
“比如我。”
“……!”
第2章
“野玫瑰”是隋风的母亲郑思嘉在国际珠宝设计界的成名之作。
也正是在她凭借“野玫瑰”成为黑马,一举击败众多知名设计师夺得金奖的那场国际珠宝设计大赛上,她和隋兰泽一见钟情,很快就坠入了爱河,最终正式结为夫妻。
郑思嘉为了隋兰泽,离开自己从小长大的故乡,来到了一个陌生又熟悉的国度。
隋兰泽也倾尽心力去守护她的设计梦想,为她打造出一方纯净的天地,让她不必向商业和市场低头妥协,像大多数设计师那样被迫放弃自己的理念和原则。
隋风小的时候,常常听父母对他讲起从前的故事,所以自然不会对这串“野玫瑰”项链感到陌生。
即使当年隋兰泽刚刚接手经营不善、险些倒闭的华臻珠宝时,郑思嘉主动提出拍卖“野玫瑰”和其他的代表作换取周转资金,隋兰泽也说什么都不肯同意。
在他眼里,这不只是一串项链,更是妻子事业上的荣耀,是他们两个人爱情的象征,也是郑思嘉本身——
她从小在法兰西的一座玫瑰庄园里无拘无束地长大,自由、烂漫且灵动,她就是隋兰泽眼里那株独一无二的野玫瑰。
隋风一直都清楚,名义上替他代管父母遗产的姑姑和姑父,早就已经将华臻和隋家当成了自己的囊中之物任意支配取用。
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父亲的亲生妹妹,明知道这件东西对父亲来说有多么重要、多么特殊,却依然毫不在意地将它送给了别人做人情。
他说不清自己此刻的心情到底是愤怒还是悲凉。
他只知道,他必须要把母亲的东西拿回来。
隋风垂下眼睛,强迫自己保持镇定,暗自告诫自己,绝不能因为一时冲动而闯下大祸。
现在的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无忧无虑,做任何事都有父母作为后盾和底气的小男孩儿了。
时间已近深夜,这场闹剧的另一位主角还是没有出现,隋兰若和何兆振也不好意思继续赖在施家不走,只好拉上隋风向顾曼纭告别。
回到家之后,隋兰若拦住一言不发准备上楼回房间的隋风,皱着眉训斥道:“你今天怎么回事?”
“平时也没见你这么畏畏缩缩的,怎么一到重要场合就给隋家丢脸?就算不会说漂亮话哄施夫人开心,点头微笑总该会的吧?小时候上的那些礼仪课,都上到哪里去了!”
何兆振站在一旁,虽然没有帮腔,但严厉的眼神跟她一样在表达谴责。
隋风还是那副没有什么表情的样子,但倘若认真打量,就能发现他此刻腰背挺直,眼神淡漠又冰冷,比起先前在外人面前的时候,仪态和神情都蓦然变得高不可攀了起来。
“什么时候的事?”
他没头没脑地冒出这样一个问句来,还是一副少见的质问态度,听得隋兰若一愣:“什么?”
何兆振轻咳一声,道:“和施家的婚事,是前两天施夫人才突然联系我们的,我和你姑姑也没有故意瞒着你。”
“只是你这几天都不着家,所以一直没来得及跟你商量。我们也是为了你的将来做打算,你不要闹脾气耍性子,你姑姑确实是把你当亲生儿子一样——”
他说话处事向来比隋兰若圆滑得多,外表也是很具有欺骗性的儒雅温和,就连这番鬼话从他口中说出来,都变得情真意切了起来。
可隋风何其了解这对夫妇的本性,这里没有外人,他不想再耐着性子陪他们表演,更不耐烦听他们这漏洞百出的辩解,直入主题道:“野玫瑰,是什么时候送出去的?”
何兆振顿时哑火了。
隋兰若张开嘴,又闭上,如此反复数次,才放低了声音回答,不复刚刚那副盛气凌人的模样:“也没多久。”
“你还小,不知道做生意有多难,你姑父和表哥每天为了公司起早贪黑,忙得要命,都是为了华臻的生意。要是能搭上施家,华臻的发展不就能更上一层楼了吗?”
“那东西固然贵重,但毕竟也已经是……遗物了,能发挥它的价值让华臻更好,哥哥的在天之灵也会觉得欣慰的。”
说到最后,她竟然像是说服了自己一般,说起话来也越发地有底气了。
隋风垂在身侧的手攥成了拳头。
他想反驳说他当然知道做生意难,但华臻能有现在的规模和地位,全都是靠隋兰泽倾尽心血的打拼。
自从隋兰泽去世,何兆振接手华臻,华臻就始终在走下坡路,而何瑞程进入公司之后,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决策方式更是让一切变得更加糟糕了。
他们打着为公司好的旗号,轻易地送出了野玫瑰,可是又换来了什么?
不仅没有换来施家的助力,反而换来了一场以他为筹码和牺牲的联姻。
可隋风最终还是没有把这些话说出口。
他太了解自己的这位亲姑姑了。
无论她犯下什么样的错误,做出多么违背良心的事情,她都能迅速找到为自己开脱的理由,把一切都归咎于其他人头上,然后把这些抛在脑后,继续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她本不应得的一切。
所以隋风沉默半晌,只硬梆梆地丢下了一句:“这些话,你们自己相信么?”
说完,他就头也不回地转身,上楼,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不再看身后那两人脸上的表情到底是心虚还是愤怒。
这个房间他已经住了四年,可他还是没有习惯这里,甚至每次踏进房门,心底都会生出一股排斥的感觉来。
四年前,隋兰若以他的卧室采光更好,更适合表姐何安怡养病为由,让他从自己的卧室搬出来,住进了这间客房。
那是年纪尚幼的隋风第一次真正地意识到,他再也没有自己的家了。
他当时既没哭也没闹,甚至连一句抱怨都没有,安静地收拾好自己的东西搬了下来。
客房的空间不像他从前的卧室那样大,所以他的很多东西都只能收纳在箱子里,被堆放在角落,常年不见天日。
它们不见得有多名贵,甚至有的只是当时在街边几毛钱就能买到的小玩意儿,但隋风还是不愿意丢掉其中的任何一件。
这些都是他的宝贝,证明他曾经拥有的美好回忆是真实存在过的宝贝。
隋风拿起床头柜上的相框,盯着上面笑容灿烂的一家三口看了半晌,突然将相框揽在胸前,轻声念道:“爸,妈,对不起。”
没能守护住你们留下来的东西,对不起。
让所有人都在看我们家的笑话,对不起。
还没能像你们所期待的那样,像风一样自由又恣意地生活,对不起。
他关上了房间的灯,将窗帘也拉得严严实实,只有将自己置身于这种彻底的黑暗之中,他才能产生一种爸爸妈妈还陪在自己身边的幻觉,从而汲取一丁点少得可怜的安全感。
直到一片漆黑的房间里突然出现一抹亮光,而后是欢快的铃声响起——
是他出门之前放在桌上的手机。
隋风刚接起电话,就迎来了一连串劈头盖脸的质问——
“隋小风!你干嘛去了!怎么不接我电话!你知不知道我这一晚上给你打了几十个电话,还以为你出什么事儿了,差点就要杀到你家门口了!”
对方的声音中气十足,态度堪称恶劣,可隋风听着听着,却露出了一个很浅的笑容来,耐心地解释道:“晚上被带出门,礼服没有口袋,所以就把手机放在房间里了。”
礼服没有口袋当然也可以带手机,无论放在车里还是拜托隋兰若放在包里都可以解决,但很显然,隋风完全不会信任跟他同行的任何一个人。
荣令行敏锐地抓住了重点:“被?是你姑姑和姑父把你带出门的?他们带你干什么去了?肯定没什么好事儿!”
他们两个从小一起长大,钻过对方的被窝,穿过彼此的衣服,幼儿园时一起组织全班小朋友用勺子敲碗开音乐会,小学时互相给对方的制服上画小王八被罚抄单词,刚上初中就不想要家里的司机接送了,突发奇想非要一起蹬自行车去学校。
结果还没骑上马路,荣令行就被一颗小石头绊倒,摔了个四仰八叉,涕泗横流。隋风被突然倒地的好友吓了一跳,手忙脚乱调转车头,结果一不小心把自己也摔了下来。
一直偷偷跟在他们身后的两家父母哭笑不得地把他们扶起来,才把终于老实了的两个小屁孩儿塞进车里,打包送去了学校。
从隋风有记忆开始,他几乎就一直跟荣令行形影不离。直到他的父母意外过世之后,姑姑和姑父不顾他的反对与挣扎,把他从国际学校转到了一所公立初中,让他准备参加半年后的中考。
父母离世的痛苦、教育体系和课程设置的差异、周围环境的剧烈变化,都让彼时的隋风无所适从。
但也许是受益于父母遗传给他的智商和天赋,又因为心里憋了一口气,所以从未接触过公立学校教材的隋风,在短短半年之内就靠自学赶上了同学们的进度,而后在中考时稳定发挥,考进了槐城排名第一的重点高中。
在此期间,荣令行一直在四处替自己的好朋友鸣不平:“说什么舍不得隋风出国读书,怕在外面没人照顾他,他们自己的亲儿子怎么就送去了!”
“他们就是舍不得国际学校那点学费!要不是小风自己聪明又用功,突然这么转学过去,说不定会连高中都考不上。”
“他们就是欺负小风没了爸妈,欺负命苦小孩儿!”
他这样逢人就嚷嚷,让大家都知道了隋风是被恶毒亲戚虐待的可怜小白菜,自然也不可避免地传到了何家人的耳朵里。
可他们到底不敢得罪荣家,即使鼓起勇气厚着脸皮委婉向荣父提起,荣西廷也只会淡淡地用一句“小孩子不懂事”挡回去。
堵不住荣家小少爷的嘴,何兆振夫妇又到底要些面子,所以有些事情他们也就不敢做得太明目张胆,隋风也能稍微喘一口气,不至于被亏待得太过分。
在荣令行眼里,隋风的姑姑和姑父就是一对大恶人,绝对干不出什么好事来,所以他听说隋风被他们带出门之后,第一反应就是:“他们又怎么欺负你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3章
听隋风讲完事情的经过,荣令行更是直接气炸了:“什么?他们也太恶毒了!你才刚刚十八岁,大学都还没开始读,他们就这么急着把你卖了?!”
隋风的语气没太大起伏:“说实话,我没觉得很意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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