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既白》
文/黄时药
人间和不出喜乐。
程亦芝死的那年十八岁,跳楼。
生前最喜欢的一部片子是《寻梦环游记》,深信人死了不被供奉,没人记得,就连在魂灵的世界也要消失。
所以程亦芝要一个轰轰烈烈的死法,特地挑在一个好天气。
前一天阴了一整天,黄昏时候开始下雨,暴雨,闪电配雷鸣。
奶奶一个人坐客厅看电视,老人耳朵不好,电视声音调很大,轰得人耳朵疼。
出卧室倒水的时候,电视上刚在播新闻,程亦芝边倒水边听女主播的声音晃进耳朵。
二十岁在逃嫌犯,杀人犯。
报道语焉不详,只说人极其危险,见到报警,注意安全。
程亦芝拿起水杯向卧室走,奶奶拿遥控器调台的时候窗台上的花被风吹地摔在阳台上,声音很大,花盆碎裂声发出来。
老太太喊着程亦芝去看,家里的博美跟着吠了两声,她应着转向阳台。
摔在地上的是老太太不久前在寺庙里求来的一盆金麒麟,神神叨叨地说是什么多子多福的意思。程亦芝看着摔碎的花盆溢出土来,金麒麟长得还算好,边边角角稍磕碰些,她没吭声,低头弯腰把整个盆栽捡起来扔到垃圾桶里。
阳台对面可以看到小区外小路对面的一家便利店。下雨天路上人很少,程亦芝在路灯和暴雨的映衬下看到了一个男孩从便利店出来,手里拿着瓶水和一袋面包,头上戴着鸭舌帽。
男孩出来向四周看了看,又把头往上仰。程亦芝看到红光,他嘴里叼着根烟。
人眼睛好像在这儿落一眼,程亦芝安静看着,电视的声音又大了,跟着雨势一起。
换了人的新闻主播继续在报到新闻节目,又提到危险的杀人犯,二十出头的少年。
注意安全的字眼落下来,程亦芝眼睛落在便利店口,拿出手机拨了电话。
“喂——”
程亦芝踏上顶层十八楼的时候是下午六点。夏季末的六点,天开始有隐隐暗下的趋势。
昨天的暴雨把城市洗一遍,树叶都带着新鲜味道。
十八楼往下看,是硬质的水泥路面,小区绿化很好,小区外面的马路上人来人往,川流不息,对面的便利店招牌带着绿色的灯。
程亦芝上楼前做的最后一件事在看手机,热搜上面第一条写的是杀人犯自杀的报道,后面跟个沸字。
评论里很多人骂,说他畏罪自杀,说他罪该万死。程亦芝一条条翻着,甚至有人扒出来了疑似微博。
顺着点进去,她看到寥寥十几条微博。
第一条写我想死,第二条写我要杀人。
字字句句昭示着他是一个心理变态。评论数字在叠增,谩骂一句句累加计数,最后汇成一句还好他死了。
手机被程亦芝放到床头,换了身衣服走出房间。她开门那刻,老太太在给狗倒狗粮,那只博美不急着吃反倒冲她叫个不停。
老太太看她一眼要出门的样子,说话嘶哑又缓慢,说她爸妈今天回来。
程亦芝爸妈忙着生意四处飞,她家境不错,物质富裕。
老太太说到她妈怀孕的时候混浊的眼睛亮起来,说是找关系查了性别。
是个带把的。
程亦芝没应她,在她妈怀孕五个月时,她第一次听到这件事,现在她妈怀孕八个月,老太太已经在她耳边说过很多遍。
是个男孩,说过很多遍。
程亦芝拧开了门,老太太倒完狗粮向阳台走,边走边说姑娘家这种赔钱货真该早点嫁出去。
老太太去看她养在阳台的金麒麟,象征早生贵子,多子多福。
家里的博美继续冲她叫,程亦芝歪头看它。最后像是妥协的意思,在它面前蹲下来,拍了拍它的脑袋。
老太太在阳台叫她,声音很大,苍老而缓慢,有些破音。
程亦芝没应,抓了一把狗粮放到狗狗面前,湿热舌头划过手掌,程亦芝看着它吃,声音很脆。
开始在阳台骂了,老太太一句高过一句,程亦芝只是专心喂狗。
在垃圾桶的金麒麟不知道死没死。老太太是从小乡镇来的,骂人是好手,嗓门很大,气势很足,话很难听。
狗把她拿在手里的狗粮吃得干净,程亦芝冲它笑了笑,老太太在阳台捡着她的金麒麟,骂声接连不断,程亦芝一副习惯了的样子。
五点四十五,终于出了门。
狗冲她叫得更大声,程亦芝关门的那瞬间,所有的骂声和吠叫声被隔绝。
世界安静了。
程亦芝家住六楼,她走楼梯上到顶层,花了十五分钟。
恰巧六点整,站在了顶层十八楼。
向楼下看的时候,有个女人出现在视野里。肚子很大,扶着腰,一副慈母做派。
男人跟在后面提着大包小包,离得远看不清表情,可只是看着,就让人感觉到温柔。
程亦芝看着两个人走路很慢,迈步要走进单元门。她爸妈回来了。
上次两个人回家是半年前,那时候两个人剑拔弩张,她爸走路很快,她妈脸色很差,是刚吵过架的样子。
吵架的话题一般围绕不开生儿子,她爸妈想要个儿子想得要疯,这离不开她奶奶的耳濡目染。
程亦芝十八年的生活里,从出生的那一秒开始就走进了彻头彻尾被嫌弃的人生。
不被谁爱都可以,但她连父母都不对她抱有期待。
他们需要一个男孩传宗接代,养老送终,承载他们的爱意长大,变成程家的一份子。却仿佛忘记掉这个生下来的女孩子篆刻着两个人的印记,是一条有无限可能的生命。
她妈每次和她爸吵架之后就会问她为什么不是男孩,第一次问她时候那年她七岁。
她妈在她七岁那年被检测出来身体问题,再难受孕。算命的说是第一胎命格太硬。
程亦芝在那一年被贴上扫把星的标签,在这些人的眼睛里是她断了程家将要延续的香火。
爸妈问她为什么不是男孩子,奶奶从她十五岁升高中时就希望给她订个亲。
没有人告诉她知识有用,未来会来。他们只告诉她女孩没用,不值得被爱。
远处的天有淡淡的红色云朵,黄昏将要到来,空气却依旧好闻。人们在作文里描写雨过天晴,总爱写泥土有青草的芬芳,城市变得一尘不染。
一切都是新生的意思。
远处的红色的云渐渐逼近了,金色的光晕发出来,车辆鸣笛声冲进耳朵,程亦芝看着不远处很高的大楼上的时钟。
快要六点半了,杀人犯自杀已经过去要十五个小时。
程亦芝跨过了顶楼的栏杆。从这里落下去要落在小区里的硬化地面上,不会砸到人,也不会砸到车,小区外面的马路上应当有很多人可以看到她落下来。
底层的硬质地面已经有裂缝的痕迹,她头发被风吹起来。
她爸妈不知道还会不会记得她,在他们有了儿子之后。
如果不被记得,没人去墓地看她,她是不是就会在魂灵的世界消失掉。
可没关系,四七也会在魂灵的世界消失掉,因为没人记得他的。
六点二十九了,她的头发随着风飘,下面有猜测她要跳楼的人在看,聚在一起,有个跟她差不多大的姑娘和男朋友拉着手看她,姑娘仿佛冲她喊一声“别跳”。
程亦芝却义无反顾跳下去,从十八层。
那时她爸在问她奶奶最近身体怎么样,她妈坐在沙发上,肚子里的孩子轻轻动了一下,家里的博美叫得很凶,狗粮盆子被掀翻,厨房里是家政阿姨刚炖上的排骨。
“咚”的一声,声音很大。
放在房间里的手机亮一下,定时微博在她落地的那瞬间发了出去。
世界安静了。永远安静了。
张四七是个杀人犯,杀了两个人,最后喝农药自杀,死的那年十九岁。
程亦芝和张四七相识近十一年,这十一年都被程亦芝写在一条长微博里。
遇见张四七那年她七岁,被家里人指着鼻子骂是个要断了程家香火的扫把星,她爸和她妈天天吵架,家里不得宁静。
张四七九岁,四岁的时候被人贩子绑走,因为脚有六指被视作不详,偏远小村镇里的人尤其迷信,没有一户人家要他。最后被人贩子丢下,浑身是伤,又黑又瘦,脚趾最后一个泄愤似的被切除,还没来得及结痂。那个时候他离家已经很远,在流落的地方被一个捡破烂的老头留下,就这样长到九岁。
四岁时候他还不会写字,零星记得村子里有棵树,在他的词汇量里形容,是很大很大很大,他不记得电话号码与父母姓名,在科技尚未发达的年代这样找人是万不可能的。
他只知道自己名字读起来发“四”与“七”的音,老头让他跟自己姓,叫张四七。
程亦芝和张四七,一个物质富裕,精神溃烂,一个物质缺失,自娱自乐,论起惨来,也不能分得清谁更惨,只是两个人都不好过。
张四七跟着老头捡破烂的时候遇到了程亦芝,她手里拿着一个塑料瓶子,剩最后一口水。
小学刚放学,程亦芝每天自己回家,路不远,离家很近。
张四七拿着大麻袋,衣服很脏,个子比她稍高些,直盯着她手里的瓶子。
程亦芝睁着大眼睛,顺着他的目光看,脚步顿了下,抬手拧开喝光,把瓶子递给他。
接过瓶子,张四七不说话,只是弯了弯腰。小姑娘看着,从口袋里掏出两颗糖,带着外衣袖子起来一点,胳膊上有暗红色的淤伤。
张四七很久没吃过这种东西,他和老头挣来的钱只供得起基本生活,他也注意不到小姑娘的伤痕,他身上总是很多伤。
小姑娘把糖放在他手里,这是他的生活里除老头以外第二个人对他释放善意。
张四七见过一些不好的人,他们作弄他或者作弄老头,瓶子踢来踢去,掉进水坑或者掉进泥地,但一般见到的人都会离他们远一点。
他很脏,老头很脏,他们周围的空气或许也很脏。张四七总是听到大人告诫小孩——这就是不好好读书的结果。
这是无可厚非的事,但张四七依旧会难过。他没有读过书,他的三餐要靠拾荒才供得起,可这本不应是他的生活。
程亦芝给了他两颗糖,他分给老头一颗,老头没要,摸着他的脑袋让他吃。
后来他经常遇到程亦芝,程亦芝每次过路都会给他些吃的,甚至给他钱。
他不知道她的善意来自哪里,但她总是对他好。
张四七偶尔看到一些淤痕,与自己对比,总觉得她的伤轻得多,可是伤疤存在,张四七就有了些惺惺相惜的意味。
老头生活很差,但做人很好。他告诉张四七要说谢谢,要记得人家,要知恩图报。
每一句话张四七都理解,但没有地方可以报恩。
老头只说你记得就好,恩情总是不急于一时还的。
在张四七遇不到程亦芝的日子里,她都会被一个男人接走,男人有一对双胞胎姑娘,和程亦芝一所学校,男人不忙的时候来接她们放学会捎上程亦芝。
程亦芝提到过那是隔壁的邻居,她爸妈说是个不错的邻居。
在她年幼的感知里,还是在妄想着讨好爸妈。她很乖,考好成绩,做好学生,认真懂礼,相信爸妈说不错的人大抵是个好人。
她希望不用遭受骂声,择掉“扫把星”的标签,她爸妈好好抱抱她,接她放一次学。
但是一次没有,在程亦芝活着的十八年里,一次都没有。
家里的博美是一个月的时候来到程亦芝家的,她爸在投资商那里讨来的,不是为了送她,是为了讨好投资商,拉上进一层的亲密关系。
八岁的程亦芝搞不懂成年人的商场话术,但在她爸随口说送她之后,这只狗的到来给她匮乏精神添上一笔,构建出这是我爸妈送我礼物的虚假幻想,终于有地方可以寄托情感。
博美的名字是她和张四七一起取的,张四七经常在放学的路上等着她,看见她就笑,冲她招手,脸很脏,牙很白,程亦芝每每看到,就会向他走去。后来形成固有默契,两个人在下午四点总会在学校旁见一面,张四七风雨无阻,程亦芝偶尔缺席。
程亦芝抱着狗到张四七面前那会儿,他刚从犄角旮旯里捡出瓶子,衣服上沾染着奇怪东西,他伸出手一下下地扒着,妄图掩盖那些很脏的污痕。
程亦芝从口袋里掏出湿巾给他,脆生生地对他说:“张四七,我爸妈送我的狗。”
她那时心很大,想要向张四七证明她收到了父母的礼物,以此炫耀我承受到了父母的爱,但是忘记掉张四七离家五年,连父母的音容相貌都模糊不堪。
可张四七听着她说话,带着淡淡的笑看着她,他从未期待和她相依为命,同病相怜,他接受她的善意,给予她的回报也只有祈求世间所有的好处都奔向她。
在起名字的时候张四七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想用一个高大上的名字来昭显程亦芝的情感寄托。他还不懂“情感寄托”这样的东西,但他知晓这件事情很重要。
于是思来想去,在他没读过书不识多少字的稀少学识里,自己否决了一个又一个的名字。
这只博美不是纯种的博美,毛发不是统一的颜色,脖子下面有一圈颜色深一点的毛,像是一个兜子一样的形状。
程亦芝和张四七嘀嘀咕咕了一个多小时,小姑娘对起名字的热衷逐渐消散,张四七指着狗的那圈毛说叫兜兜行不行,程亦芝顺着手指看过去,看到博美身上的一圈杂毛,趴在路边的博美叫了一声,程亦芝笑起来。
狗的名字最后被敲定,张四七总觉得背离了程亦芝的初衷,显得很草率。程亦芝却丝毫不觉,在她年幼的认知里,赋予宠物用心思考的名字就代表着表达爱意,而兜兜的那声叫就代表着接纳。
她会好好照顾父母送给她的狗,给它起让它欢喜的名字,赋予它意义。
这才是程亦芝的情感寄托。
十二岁是小学毕业的年纪,程亦芝在夏日炎炎的午后,成功与小学告别,也告别了她最清白最无谓最勇敢的年少。
路两边的树投下一大片阴凉,从小学到家的那条小路,是程亦芝最后一次以孩童的身份走。她踩在树叶透析太阳的光斑上,听到夏日蝉鸣,声音晃进耳朵一声又一声。
阳光洒在女孩的身上,脸上的细小绒毛都泛起金黄颜色,在路的尽头拐弯处站着的是张四七。
张四七在十四岁那年终于成为孤家寡人,老头突然倒下,猝然去世,他缺席了程亦芝许多天的四点约会,又在程亦芝小学毕业那天突然出现。
程亦芝仿佛第一次看到他这样出现,白色t恤洗的干净,脸也干净,身后没有常见的大麻袋,人站在背阳的地方,抬手挡住左边被太阳晒到的脸。
十四岁的张四七,身姿挺拔,面容硬朗,手里拿着一个小盒子递给程亦芝。
老头死在夏季初,张四七整整消失了一个月。如何办的葬礼,如何度过的难捱时光,他只字不提,只是在她毕业的时候出现,塞在她手里一个小小的包装精美的口琴。
他不说话,但她知道——
毕业快乐。
程亦芝的暑假到来了,长达两个月的假期,这个暑假没什么不一样,唯一让张四七高兴的是程亦芝身上再也看不到细小的淤痕。
夏季的第一场雨来的时候,程亦芝第一次走进了张四七的家。少年的家很简陋,唯一值钱的东西是矮柜上一台上了年头的电视机,家里算不上很干净,但是为了她的到来到底还是打扫过,在角落里塞着一些塑料瓶子和破纸板。
程亦芝想起来老头。
第一次见老头,他笑着夸她是好姑娘,那是程亦芝第一次获得老人的夸奖,她昂着头冲人家甜甜的叫爷爷。
她有一个奶奶,可是从不夸她,很少和她说话,动辄就会骂她。
程亦芝知道不是所有的老人都一样,有的老人挺直脊梁,一生清贫,也会对人释放善意。
无论是对程亦芝,亦或是对张四七,一视同仁。
张四七请程亦芝吃了饭,他手艺不错,做出一桌肉菜汤齐全的午餐。
“初中找好了吗?”张四七边喝汤边问她。
夹菜的手顿一下,小姑娘的笑容收起来,报出了初中的名字。
她小升初考得很好,但是她爸妈为了不送她,选了离家最近的一所初中。
程亦芝仿佛是在得知那个消息的时候放弃从父母那里得到爱意,十二年的不被在乎,终于一点一点磨掉期待。
饭吃完已经快下午一点,张四七请假的时间要到了。他去了一家网吧打工,网吧是黑网吧,没什么不找童工的说法,张四七干活麻利,端茶倒水,跟着学修电脑,日子过的终于不像之前那样差。
送程亦芝出门的时候,外面的雨下很小,张四七把唯一一把伞塞进她手里,他时间来不及,没办法送她。
程亦芝接过伞,在出门的那一刻停下来,对他说:“我隔壁邻居一家都搬走了。”
张四七知道那个人,程亦芝说他是好人,他以为她在因为离别难过,想要安慰却说不出恰当的词句。
“你快走吧,别迟到了。”程亦芝语调轻松,声音脆生生的,依旧是小姑娘的童音。
仿佛知晓她没那么难过,张四七跑进雨里。
十二岁的程亦芝站在破败房子的门口,看到十四岁的张四七被细小雨水微微打湿。
邻居家的叔叔在暑假刚来就搬走了,程亦芝在自家窗台上看,看到他们渐行渐远。
程亦芝和张四七终于成长,在离别与死亡里,童年的看似快乐被隔开,划出一条泾渭分明的河渠。
初中开学时间逐渐临近,程亦芝的日子却不见得好过,老太太在家里看见她就心烦,时不时就指挥她去做这做那,让她别在家里吃白饭,培养好了做家务才能嫁个好人家。
十二岁的程亦芝已经被她满心编排着如何嫁人,拿到不低的彩礼。
她妈喝过许多中药,尝试过各种稀奇古怪的偏方,被老太太指着鼻子骂过很多次,和丈夫永远在吵架,闹过五次以上的离婚,依旧对生儿子这件事勇于尝试,满怀热忱。
程亦芝大多数时候活得像个透明人,没有人问她冷暖,只按月给钱,从不在乎死活。
整个家都从内里坏掉了,却从来没人尝试去看看生活为何是现如今一地鸡毛的样子。
初中开学前一天,是张四七的生日。
秋季初的天气依旧是燥的,程亦芝提着小蛋糕走进了张四七的家。
网吧最近很忙,张四七修电脑越发炉火纯青,从而涨了工资。
程亦芝到家门前时,张四七刚刚回家,在炉子上烧着热水。
“生日快乐,张四七!”她站在门口对他喊,声音穿过门板,和着水壶的声音一起发出来。
张四七的生日是按被捡到那天算的,老头在的时候,这一天他可以吃到鸡肉喝到排骨汤。
他没被老头亏待过,只是今年的生日换了人陪他过。
年纪小的程亦芝记不住旁人生日,在讨好爸妈奶奶的路上乖巧懂事,按时回家,认真学习。
十二岁的程亦芝在小升初的夏天可劲撒野,而张四七迎来了这一生中第一个蛋糕。
蛋糕算不上大,但是样子可爱,程亦芝按照自己的喜好来。
窗外薄暮余晖,树叶飘下来在外面打个旋。
程亦芝从小到大没人给她过过生日,张四七从小到大没有吃过一次蛋糕。
两个少年挤在闷热的屋子里,插上蜡烛,火炉上的水壶发出“嘶”的气声,就在这样的环境下,两个人以极尽正式的方式吃掉了这一生第一个生日蛋糕。
张四七在蜡烛点燃的瞬间被程亦芝要求许愿,她一本正经看着他,一副比他还要期待愿望兑现的样子。
好奇心起来就想问许了什么愿,最后又捂住嘴,神神叨叨地说愿望说出来就不灵了。
小姑娘轻轻笑着,她不知道,张四七其实许过很多次愿,哪怕没有蛋糕,哪怕不是节日,他十四岁之前的每一天都在日夜期待,希望有回家的一天。
许过愿的张四七看着她眉眼,跟着她笑。他好像永远都在看着她笑,认真听她说话,拿最真挚的姿态面对她。
永远是一副我会站在你这边的样子。
张四七和程亦芝的关系被很多东西相互构建,牵扯的越发深厚。
程亦芝的成绩依旧很好,她开始期待走出去,奢望一个更为堂皇的人生,不用在老太太的游说下早早地定亲,到了年纪就嫁人。
老师经常站在讲台说知识改变命运,说的多了,程亦芝便坚定不移的相信,初三那年埋头苦读,考上一个不错的高中。
张四七长久地陪着她,中考的门外站着许多家长,在其中混着一个身姿挺拔的少年。
程亦芝听到很多母亲说给孩子的话语,温温柔柔的语调滑过耳朵,而她站在张四七面前,看他拍拍她的头,说出一句“加油”。
夏季的微风吹过来,人间的事物都跟着晃动,有的家长离开去上班,有的家长为儿女留下来,张四七在其中长久地站着,等过一场又一场的考试,数过一秒又一秒的时间。
别人有的陪伴,程亦芝终究会拥有。
考试结束的时候,程亦芝走向张四七,他额头有落下来的汗,一滴滴滑过鼻子。
门外的少年少女高声吵闹,程亦芝的目光越过张四七看着正在过马路的男孩。
男孩走过绿灯亮起的斑马线,穿过热闹的人群,走进一家超市。
程亦芝看着男孩的背影和被风吹动的衣角,说话的语速渐渐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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