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亡骨医心
作者:泱予
简介:【致读者小可爱们:本文正文最后一章于今日18:30掉落,正文完结,番外将在2.24之前完结。同系列文预收已开,有兴趣的友友可以先收藏~】
传闻中,骨医能画骨描形,还能寻骨识踪,来这里上门求医的人大多不是为了活人。老骨医在三年前的冬夜里离奇失踪,自此,他收养的无心盲女姜泠便接过了他的衣钵,成为第九十九代骨医。为活人接骨、为遗骸引路占据了姜泠的大部分时间。
借骨还生、黄泉阴路……这些怪奇之事背后大多都有一段志异传说,也让人看尽人间百态。
无心的冰山骨医和非典型富二代在途中渐生火花,同时也找到了关于老骨医行踪的线索。
灭门惨案;至纯至善的活人药引;如同父亲般的老骨医隐瞒多年的秘密;长生不老和死而复生的神药……越往下走,离谜底就越近;对真相的追寻揭开了不止一人的身世,也让亲人被迫生离、爱人面临死别。
“我是一个无神论者。但我现在想祈求世上所有神佛,求一条不用忘记的轮回路,求他们让我们有机会重逢。”
【保证绝不弃坑,会认认真真写完】
第1章 楔子
1931年的一个冬夜,第一场雪刚刚下过,月光一照,整座南京城都被镀上了一层白金色。雪落下来便不再是洁白的雪了,它和地上的土混成黑色的泥,搅在来往路人的鞋底上。
大约是雪后路难行的缘故,一向热闹的老城南今夜也没有了以往的热闹,素日里这个时间还在走街串巷的小贩今夜早早便收了摊儿,整条街都十分冷清。
眼见街上的人越来越稀,往来匆忙也不作停留,老刘决定今天早些收摊,明日再早些出摊。灶台上的一口锅盖刚被老刘盖上,一阵马蹄和木制车轮的吱呀声便由远及近,停在老刘摊前。
“请问店家,陈家公馆怎么走?”
马车前侧坐着的车夫穿一身灰布短衫,一只穿着黑布鞋的脚蹬在脚踏上,正伸长了脖子朝老刘的方向探问。
“陈公馆啊,走反啦!”老刘手底下收摊的动作并未因为有人问路而慢下来,“掉个头,一直往前头走,到第二个口子哪儿朝右拐,陈公馆在右拐的那个路对过儿,阿晓得啦?”
“晓得啦!”那赶车的车夫先有样学样接上一嘴话,随后便要拉着缰绳掉头。
“慢着。”
马车的帘子被一只纤长白皙的手轻轻撩开,极温和的女声从里面传来,“赶了一路,舟车劳顿,先下来吃些东西吧。”
车夫闻言,赶忙从身侧抽出一个垫脚凳来,随后又扶着里面的人下车。
“店家可是要收摊儿了?”
下了车的女人在老刘的摊前站定,老刘这才看仔细来人的面孔:
这女子看起来四十左右,却极有风韵。她穿着一件白毛领浅紫色缎面大氅,脚上踩着一双新式高跟女靴。耳边各坠着一只水滴形的碧色玉耳环,白皙的手腕上一只翡翠镯子看起来价值不菲。
“是要收了,原想着今天没什么客人嘛。现下既然来了客,迟些收也无妨,您看想吃点什么?”
老刘是个利索人,嘴上这么应着,手底下已经掏出了两只粗瓷碗,又往灶台里添了一把柴,掀开了本已经盖上的大锅盖。
“您这儿的招牌是什么,便来上两碗吧。”
那女子的语气极轻和,说话时,她一双杏眼看着对方,只叫与之交谈者如沐春风。
“好勒!我这儿的招牌是阳春面,刚落了雪,您来上一碗也算赶巧了,吃了暖和。”老刘也会做生意,招牌的馄饨卖光了,阳春面倒还可以做。
女子极浅地笑了笑,伸手将钱放在了老刘的灶台旁。
老刘顺手拿起来,却觉得分量比往常重上许多,定睛一看,竟是四块大银元。他顿时觉得惶恐,刚要连连摆手拒绝,却被对方打断。
“冬夜天寒路长,一路走来连充饥的地界都没遇上几个。您本来该回家了,这银元全当是寒夜里的辛苦费,无需推辞,收下吧。”
老刘家里还有三个孩子要养,闻言,犹豫着收下钱,又连声招呼着来人坐下,手底下的动作又快了许多。
不消半刻,两碗热气腾腾的面便被分别端上了两张老旧的木头方桌——赶车的伙计并不与那女子同坐一桌,也没有多余的攀谈。
老刘心想,估摸是东家和伙计的关系,同坐一桌怕会坏了规矩吧。
说也奇怪,面端上了桌,那女子却并不吃。她将一碗面轻轻放在脚下,然后从大氅的袖子里拿出一只簪子形状的物件,在木桌上飞快的刻画着什么。
老刘原本对此颇有微词:若是嫌这面低贱或难吃,大可以一口都不吃原封放着,何必把它放在脚下糟蹋东西呢?
再说他那几张用了十几年的老方桌,那就跟老伙计一样,虽然桌面早已经凹凸不平了,可也不该被这富贵太太的簪子这样划拉呀。
他本是想说点什么的,可想到那四块沉甸甸的银元,他又把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在心里头对自己说,多付了钱的,随她去吧。
一转眼,车夫的面碗已经见底了,他用灰布衫的袖子揩了揩嘴,哆嗦着回到了马车边。
“老板,再会。”
女子上车前,留下这么一句话,老刘只当是客套,也连声应和着再会再会。
收碗时,老刘却被吓了一跳——
那被女子放在脚边的碗此刻正正放在小桌前,里面的面和面汤都已经不见了。
那两人吃饭的小桌正对着老刘的灶台,他全程一直看着的,那女人从头到尾绝没有吃过一口。那女子上车时,老刘还曾瞥了一眼,那碗那时候分明还在地上放着的。
老刘使劲儿揉了揉眼睛,怀疑自己是不是出现了幻觉,可碗壁上挂着的油花却又实实在在地证明这碗里曾盛着一碗面。
饶是老刘已经年过五旬,卖阳春面少说也有三十余载,眼下真的碰见这样邪门的事儿,心里也难免七上八下。
时逢乱世,按照老道仙的说法,乱世出英雄,然而乱世亦是百鬼夜行群妖出没的世道。再想起前不久日本人强占了东北,老道仙说枉死在日本人手下的冤魂会顺着陆路水道回到故乡,老刘心里直犯嘀咕。
他不知今夜这怪事究竟是碰到了妖魔鬼怪,还是碰到了哪位冤死的可怜同胞。若是后者还好说,若是前者…老刘忍不住打了个寒颤,手下的动作越发快了起来。
许是快中出错,也许是心里想这事儿,眼见还剩最后一只落在灶台后面的瓷碗没收起来,却听得“咣当”一声,粗瓷碗在地上摔成了五六瓣。
老刘叹了口气,新添一只碗原也要不了多少钱,可到底是因为自己手下出了错才摔碎的,他懊恼极了。
这只碎碗拿回去看看,说不定还有什么用呢。这么想着,老刘半趴在地上,伸着手把碎瓷片往自己这头扒。
这时间已经没什么人了,今夜连点儿风都没有,现下这街上,老刘只能听见自己的呼吸声。
那几片碎瓷还剩一片怎么都够不出来,老刘歇了一会儿,本想起身寻根长枝子把它捞过来,却蓦地发现不知什么时候有了另一个人的呼吸。
老刘以为是来了客,心下疑道这客人怎么走起路来一点儿声音都没有,却还是一骨碌爬起来准备招呼。
“您要吃点儿什么吗?”老刘操着口音问。
来人是个年轻小伙子,看上去二十出头。他苦着一张脸,身上穿着黑色中山装,脸色灰白得不像话。
“我要回家。”年轻人木木然开口,却是答非所问。
“看你年纪也不大,迷路了伐?你家在哪儿?”老刘试图少一些口音。
“我要回家。”年轻人机械地重复着这四个字,对于老刘的问题,却置若罔闻。
“坐下来,先坐下来。”
老刘觉得眼前的年轻人只怕是发了什么发癔症,身旁又没有其他人,只得先让他坐下。老刘两只手在衣角上擦了擦,去扶这年轻人,眼睛顺便向下一瞥——
这个“站着”的年轻人没有双腿,他下半身两条黑色的裤管像是被什么东西撕裂了,只剩下半截。那剩下的上半截漂浮在空中,底下是空的,什么也没有。
这一眼把老刘看得魂飞魄散,想要跑却怎么也迈不开腿,那年轻人又重复了一句“我要回家”,老刘看他的脸色也不像活人,便当即晕死过去。
“这办的是什么事儿!非但没让他们相见,还牵连到了无辜者!”
老刘半梦半醒间,听到一个男人责备的声音。
“师哥,先救人吧,救了人听凭你处置。”
女人的声音带着些哀求,老刘听着耳熟,细细一想,是晚上遇到的那个富太太。他想努力睁眼看清楚发生了什么,却怎么都醒不过来。
一阵香气扑鼻而来,老刘的意识又沉了下去。再醒来时,已经日上三竿,老刘躺在自己家炕上。
“醒啦!醒啦!”叫着的,是老刘的媳妇儿菊英。
菊英是个小脚女人,一辈子没经历过什么大阵仗,除了自己平日里做点针线活儿补贴家用外,全指着老刘那个小面摊过活。
原本老刘几天不见下落,家里还有口米和菜,为着孩子,菊英还算镇定。两天前,一男一女坐着辆小轿车把老刘送回来,一见着伏在男人背上昏迷不醒的老刘,菊英腿都软了下来。
下车那位富太太模样的女人心好,眼疾手快扶了菊英一把,又说了好些宽慰的话。菊英这才知道,下过雪,天寒路滑,老刘不小心摔了一跤,跌断了几根骨头,被这两位路过救下,这才耽搁了几天没回家。
菊英这样给老刘转述着,一只手给老刘喂着药,嘴里止不住地夸:“那两位真是大好人,你治病的钱一分不要,还又多留了几副药,教我怎么煎、怎么喂给你吃,真是老天爷显灵,难得一见的大好人!”
老刘一口一口吞着药,并不说话,那天晚上空了的面碗、没有腿的年轻人还历历在目,他心里害怕,却又不敢给菊英说——他这媳妇儿的胆子比他还小。
“人呢?”吃完药好半天,老刘才冒出这么一句。
菊英愣了一下,很快便反应过来他是在问送他回来的那一男一女,“人早走了,我说留人家吃个饭,人家也不肯,反过来说给咱添麻烦了,你说说…”
菊英后边儿还碎碎念着什么,老刘却已听不进去了,他断定那晚吃面的女人和这件事有关,他甚至觉得那一男一女都不是人。
又过了三天,老刘实在闲不住了,决定出摊儿。说也奇怪,那两人给菊英说老刘跌断了一双腿,老刘却并没觉得自己的腿有任何不适。
常言道伤筋动骨一百天,老刘喝了那两人留下来的几副汤药,区区几天便能正常下床活动了。那一男一女老刘和菊英没再见过,也没再遇见什么怪事儿。
三年后,老刘偶然遇到一个逃荒时丧父丧母的孩子。他小时候也是吃百家饭长大的,见这孩子实在可怜,和菊英一商量,便都觉得“无非也就多张嘴的事儿,我少吃一口,这饭不就省出来一口”。
夫妻俩这么想着,便收养了他,这孩子除了一只手和一只脚都是六指外,和常人并无分别。
老刘的面摊自收养这孩子之后越做越红火,到最后,竟真的凭着一碗阳春面开成了一座小酒楼;他亲生的三个孩子各有出息,和收养的那个也是相亲相爱,老刘这日子年过半百才算有点盼头。
“那孩子是来还债,债还清了,就该走了。”老道仙临终时,凭着一口气给前来探望的老刘这样说。
自此以后,老刘心里埋下一颗惴惴不安的种子,生怕哪天老道仙一语成谶。可种子最终还是发了芽,当然,这已是后话了。
又过了好几十年,老刘家在禾城的祖宅早已转手变卖给了他人,几经改换,现在成了一座方方正正的四合院。
四合院里原本住着三个人,一位师父和两个徒弟。老师父行医多年,早已将衣钵传给了徒弟中的其中一位,本来想着安安稳稳颐养天年,却在三年前的一个冬夜里无声无息地失去了踪迹。
新接任的医生是个无心盲女,她想要找到自己师父,却因此遇到许多怪事。
第2章 篇一:泥下骨·韩家大院
七月中,刚入伏。从东南沿海出发,向西北去,这条对角线的一端是桑拿房,另一端是大火炉,沿线没有几处是不热的。
“大侄子!等你好久了!”出站口,一个胖男人背着他的大包还没站稳,就见一个精瘦精瘦的灰汗衫朝自己扑过来。
“去你大爷的郑九斤。”胖子一把推开灰汗衫,“一天到晚净他娘占我便宜。”
灰汗衫爽朗地笑着,转而又接过胖男人身边那人的背包,“我怎么瞅着凌子又长个儿了?“
“嗯,那边水好气候好,长个儿也正常。”被称为凌子的男人应和着拉开眼前金杯的车门,一步跨到了车里已经破开皮的座位上坐着。
“坐稳了哈,咱不歇着,直接到巴那。”郑九斤颇为熟练地把背包扔上后座,转动钥匙发车。
“直接去巴那?”胖子哀嚎着,“不先吃牛肉粉汤再走?”
“吃什么粉汤,那头儿的事儿催得急,到地儿再吃吧。”老郑开车从来求快不求稳,他最后一个字落下,金杯也应声“嗖”地窜了出去。
巴那是甘肃和青海交界处的一个小县城,县城地界不大,却杂居着好几个民族,有汉族、裕固族,也有回族和藏族。
从胖子他们下车的张掖到巴那,车程近四个小时,胖子怕老郑分心,一路上和老郑从天南聊到海北。后排坐着的人还是戴着自己的耳机,什么话也不说。
“我说,车不行就别开那么快。”胖子一下车,扶着门干呕——老郑的金杯跟着他走南闯北快二十年了,到目的地的时候,胖子觉得自己快被颠散架了。
“得了吧,你人不行怪路不平。”老郑拔钥匙的空档翻了个白眼,“你看凌子,一点事儿都没有。”
金杯停在巴那一个老客运站入口处,按照老郑的说法是受雇主所托,来此迎一个重量级人物。
快到中午了,日头越来越毒,客运站一波一波的人往来,老郑瞪着圆眼盯一会儿照片又看一会儿客运站,始终不见有长相一样的人前来。
“不会走岔了吧,这儿还有别的站吗?”胖子问。
“不可能,这儿就一个客运站,宋老板说他在这儿下他就一定在这儿下。”
金杯的空调老早就坏了,胖子抹一把寸头上的汗,正打算开始对老郑输出怨气,却被一阵嘈杂声吸引走了注意力。
“小妹妹,一个人来啊?去哪儿哥送你呗,不要钱。”——瘦的跟竹竿儿一样的小青年染着一头橙红色的头发,一只手插在铆钉破洞牛仔裤的兜里,另一只手还夹着一支细长的烟。
姜泠起初并不在意这种无聊的搭讪,可这人不依不饶跟着她,甚至挡住了她的去路。
“劳驾让一下,急着赶路。”姜泠倒不害怕,只是不想被耽误时间。
“赶什么路啊妹妹,哥哥送你去你要去的地方。”小青年夹着烟的手朝姜泠伸过来,姜泠微微侧身,躲开了那只手。
“哟呵,不想坐哥哥的车走呗。”那小青年把烟往旁边一摔,嗓门猛地提高了几度,引得周围人纷纷侧目。
“坐车?”姜泠面无表情问,“什么车,你的鬼火摩托?”
周围有人听到这句话,扑哧一声笑出来,小青年脸上青红白三色交替了一阵,便立刻翻了脸。
“敬酒不吃吃罚酒哈?”他做了一个撸袖子的假动作,往路旁吐了口痰,又朝着围观的人叫骂着,“看看看,看你娘呢看!再看老子连你一块儿收拾!”
原本周围人并不以为意,可眼下看见这红毛急眼了,从兜里掏出一把折叠刀,众人怕波及到自己,火速散去。
姜泠已经为红毛想好了一个绝妙的倒地姿势,可还不等她自己动手,就听见一个男人的声音传来:“欺负姑娘可不算什么本事。”
这声音清冽又好听,姜泠微微侧着头,心里这样想着。
“就是就是,小崽子,欺负人小姑娘算什么本事!”胖子哼哧哼哧跟上来,还连带着在红毛身上补了一脚。
“哥哥哥饶命饶命,手要断了。”红毛哀嚎着,嵌着他手的人却并不打算就此放过他。
“你不是挺喜欢刀吗?拿着刀威胁人的样子可比现在要有意思的多。”
“那就一破折叠的,刃都没开,我就吓唬吓唬这妞儿…诶不是不是,吓唬吓唬这个姑娘。”
红毛的手被男人钳到后面,那人稍一使劲儿,他便觉得自己眼冒金星。为了不忍受那种快要筋断骨折的痛,红毛也不管面前站的是谁,只忙不迭告饶:
“姐姐我错了,姑娘我错了,我真错了,我不该没事找事烂你的去路,我以后不会了不会了…”说着,又换了个方向继续讨饶,“哥我真知道错了,真知道错了,我就开个玩笑,您饶了我吧…”
“你看呢?”
“既然道歉了,得饶人处且饶人。”姜泠淡淡开口。
“姑娘原谅你了,我也没有抓着不放的道理。”
男人猛地松开手,红毛被惯性摔了个趔趄。他也顾不得多说什么,连滚带爬跑路了。
“谢谢。”姜泠语气平淡,听不出什么感情,但对她而言已经是十分难得又真诚的一句话了。
“不用谢!见义勇为是应该的!”胖男人抢先一步回答,一转眼却看见老郑朝他们挥手——那意思是,人接到了,快走。
“姑娘,你自己注意安全啊,我们先走了,还有大事儿要办呢。”胖子说着就去拉身边的男人。
“好,多谢。”姜泠又道了一遍谢。
“等等。”那男人却又拦住了她,“你去哪儿,我们有车,送你一程吧。”
“祖宗们,别墨迹了,十二点半了,快走快走!”老郑一路小碎步跑来,催促着两个人。
“去韩家大院。”姜泠听到十二点半,心下一动,她知道时间已经耽误了不少,于是决定搭个顺风车,“如果诸位方便的话,劳驾载我一程,我可以付车费。”
“韩家大院?”老郑闻言,对着姜泠上下打量了一圈,问道,“姑娘也去韩家大院?”
“是,听您这话头的意思是,你们的目的地也是那儿?”
“那刚好顺路,走吧诸位。”老郑一挥手,痛快应下。
出于绅士风度,胖子先给姜泠拉开了车门,姜泠在车门前顿了一下,举动轻微,却被先前帮她的人看在眼里。
“小心,有点高。”那人说着,轻轻抽了一把姜泠的胳膊,看她坐定了,才一步跨上去在她旁边坐下,“我叫凌岓,两点水的凌,岓是山字旁一个斤两的斤。”
“姜泠,生姜的姜,三点水的泠。”
“我叫之子丹,甄子丹那个子丹。”胖子也赶紧自我介绍道,“咱这个司机,老郑,郑九斤,生下来就有九斤重。”
“我们都叫他大侄子。”老郑娴熟地翻着白眼。
姜泠目不斜视,极为礼貌的点了点头以示了解。
“在下洪钟,声如洪钟的洪钟。”
车后排猝然响起一道声音,众人这才注意到那位“重量级人物”的存在。
“洪钟,洪钟好啊。”胖子敷衍地应和着,转而又好奇地看向姜泠,“姑娘,你去韩家大院,那就是也接到了邀请去找东西?”
“他们家人要求医。”姜泠穿着一身青衫白裙,一支白色的簪子挽起一个松松的发髻,她回答时,车窗外的风掀起鬓边一缕碎发,好看极了。
凌岓轻轻从她脚旁拾起一张被窗外风吹落的餐巾纸,见她还是无所动,心里的猜想便被证实了个七七八八。
巴那城中虽说各民族混居,但汉人并不多,一路走来,各民族的建筑各有特色,倒给人一种十分新奇的体验。
车行过离城中心最远的巴南街,便到了没什么人的小城边缘。再往前的路只能下车走过去,几个人便都收拾好东西下来了。
停车的路口有一个穿着黑衬衫的人等着,那样子像是韩家来接他们的人。果不其然,那人一见到众人,便摆出一个请的手势,“恭候诸位多时了。”
一行人跟着黑衬衫先是穿过一个琉璃牌坊,然后才看到韩家大院。韩家大院是古代大富大贵之家的外观,屋檐下面一个巨大的黑色牌匾,牌匾上是两个烫金大字“韩宅”,那两个字写的飘逸洒脱,像是出自某位性格豪放的书法家之手;门口蹲着两个石狮子,稍走近一点就能闻见两扇黑色大门散发着的淡淡香气。
黑衬衫轻轻扣一扣大门上的铜环,门便开了。
韩宅有两道门,最外头的黑色大门是第一道,过了那道门还要再跟着黑衬衫穿过两个回廊,绕过一个拱形石墙才走到第二扇门处。相比之下,第二扇门更有现代特色——是指纹锁。
进了二道门才算真正进了韩宅。要说这宅子确实气派:一进门先是一道长长的游廊。
游廊的一侧是种着各类不同花草的园子,现下正是七月,园子里的花开的格外好,花香浓的有些呛人,凌岓认出这其中好几种都不是本地能存活的品种,开的这么好,想必是花了大功夫的。
游廊另一侧是一面画着满壁神话的墙,那些画的风格很有敦煌的味道,和对着的花园甚是不搭。穿过游廊,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座石头假山和一汪长满荷花的月牙形池塘,然后才是青瓦白墙、并排扎着的三栋房子。
“真奇怪。”洪钟小声嘟囔着。
黑衬衫带着众人穿过假山中间的青石小路,直奔最中间那栋房子去。一进门,光洁的亮面瓷砖地险些叫人脚下一滑,还没站定,一个瘦削的中年男人便一脸焦急地迎了上来。
他一把握住姜泠的手,“您就是姜大夫吧,终于把您盼来了,您再不来,犬子就要没命了。”
“您别慌,先带我看看情况。”姜泠抽出手,神色淡淡。
“好,好,您跟我来。”男人说着,又扶了姜泠一把,“您这边走,小心台阶。”
“她看不见?”之子丹这才发现不对,戳了戳一旁的凌岓问。
“应该是,在车上的时候纸掉在她脚旁边,她一点反应都没有。”
“不是,这怎么个意思?”见黑衬衫带他们来到餐厅的大理石圆桌前坐下,老郑先按耐不住问,“不是请我们来帮忙找东西吗?怎么把我们晾在这儿不管了?”
“诸位稍安勿躁,先请坐一会儿。”黑衬衫说着,已经有人端着几个瓷碗放到了众人面前。
“刚刚那位就是韩先生,比起找东西,现下最重要的是求医,各位先品茶,晚些时候,韩先生会亲自和各位解释。”黑衬衫微微欠身,随后便转身离开。
姜泠跟着韩仲先来到三楼,还没进门,就听见里面人痛苦的呻吟声。
“琮儿,不怕啊,妈在这儿呢。”正擦着泪的女人叫程秀,她见韩仲先领着一个青衫白裙的姑娘进来,面色霎时变得柔和,“姜大夫来了,姜大夫来了就有救了。”
床上躺着的年轻男孩叫韩琮,是韩仲先的儿子。
年轻人正发着高烧,额头上冒出细密的汗珠;他面色青白,唇色发灰,嘴里时不时喊着“疼”、“我想妈妈”这样的字眼;身上还有一股明显地腐臭味。
姜泠站在床边,伸出一只纤长白皙的手,轻捏着他身上的骨头。她的指头触到韩琮肋骨的时候,韩琮发出一声凄惨的叫声,把一旁站着的韩仲先夫妇听得心疼不已。
姜泠把手收回来,从包里拿出一个造型精致的小木盒,又从木盒里拿出两颗绿豆大小的银色药丸,让韩琮的母亲用水冲和着喂他喝下。
这药似是有奇效,韩琮刚喝下去,脸上的青白色便退了一些,嘴里也不再念念叨叨了。
“姜大夫,我儿子他这算好了吗?”程秀见状,脸上难得露出一点笑容。
“不算。”姜泠直截了当,“他的病不难治,只是治的过程可能要长一些。”
姜泠说着,把木盒放在了程秀手上,“这些药,一天两粒和水服用,至少能保证他这一个月的平安。”
“什…什么叫一个月的平安?”韩仲先闻言慌了神,赶忙问道。
“我会在这一个月里找到根治他病的药,他不会有事的。”话毕,姜泠便要挎着她的包往外走,临走时她又转身对程秀说,“一会儿烧就会退的,别太难过,照顾好自己才能照顾好病人。”
程秀鼻头一酸,道谢的话还没说出口,就见姜泠已经出门去了。她赶忙捣了捣身旁正看着儿子发呆的丈夫,“还不快去送送姜大夫,人家眼睛不方便。”
“姜大夫,姜大夫等等。”韩仲先跟在后头喊住姜泠,还是一副急匆匆的模样,“我送送您。”
“不必了,我记得路,不会摔着或者磕到的。”姜泠礼貌谢绝,却也知道来人的目的并不只是为了送送她,“您有话,就在这儿说吧。”
“姜大夫,我儿子这到底是什么病?您说一个月,您说实话真的能治吗?”韩仲先说着,眼泪就要往下流,他就这么一个儿子,从小千万呵护着长大,怎么也不希望他出事。
“这病不常见,说了您也不了解。能治是一定能治的,只是我需要您告诉我,他生病之前发生的事情,越详细越好。”
韩仲先闻言一愣,赶忙道谢,“谢谢,谢谢姜大夫!这几个月,我几乎是带他跑遍了所有的好医院,找遍了所有的名医,中医西医,连风水先生我都找了,可都跟我说治不了。谢谢!谢谢您!只要您能治好,多少钱我都愿意…”
“钱的事回头你跟我师弟去谈吧,只是有一点,救你儿子的关键在你们而不在我。”姜泠打断了韩仲先的许诺。
“这…这什么意思?是要我们献血还是捐赠器官?”韩仲先又紧张起来,赶忙问道。
“我刚说您要告诉我他生病之前发生的事,越详细越好。”姜泠重复了一遍,语气中听不出任何起伏,“必须是实话,不能有任何隐瞒。”
“好。”韩仲先先是一愣,旋即像是下了什么大决心一般,“好!我一定实话实说,为了救琮儿,我一定实话实说!”
第3章 篇一:泥下骨·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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