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我那菜市场的白月光》冬雪、程厦
作者:璞玉与月亮
简介:
我的初恋发生在菜市场。
他是陪妈妈买菜的学霸,而我是捡废品为生的女孩。
我追了他整整十四年。
从下着雪的东北小城,到能看到海的繁华都市。
从流水线的厂妹,到用年薪付掉一线城市的首付。
终于得偿所愿那天,他跟我说:“其实你爱的从来不是我,你只是向往我代表的人生”。
幸福富足的家庭、踏实自律的学习、优秀的成绩以及闪闪发光的未来。
所以他成了我可望不可得的白月光。
“但是怎么办”
他苦涩地说:“我爱你。”
姨,这小衫进价卖你
1
第一次见他时,我在帮我妈看摊,农贸市场的服装摊,便宜又艳丽的衣服摆了一整个铁架,要用铁钩子才能拿上拿下。
他妈妈在隔壁摊位买肉,瞧见我在写作业,就笑道:“这孩子一看就学习好,哪个学校的?”
“二职高的。”我抬起头,笑眯眯道:“阿姨,看看小衫吗?都是广东进得货。”
他妈妈尴尬的客套两句,就继续挑肉,而这一眼也让我看见了他,他穿着一高的校服,头发乌黑妥帖,有一种书卷气的清秀,站在他妈妈身后拎着菜。
他挺帅,这是第一个印象,但是每天经过的高中生不知道有多少,只有他让我觉得,特别干净,干净到跟这个菜市场格格不入。
我低头继续写作业,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完全无法集中注意力,索性丢下笔站起身来,他已经走到了菜市场门口,他妈妈走得快,在前面和人寒暄,而他站在入口处耐心等着。
那个画面有种悲凉的美,好像预兆了我们的结局。
我追上去,对他说:“哎,对,说你呢,你是一中的吗?”
他指指自己,莫名其妙的问:“我?”
“能给我个 QQ 吗?挺想认识你的。”我说。
2
其实我中考成绩还行,上不了一中二中这样的好学校,能念个普普通通的高中。
但我爸妈离婚了,我跟着奶奶过日子,寻思早点赚钱早点好,就念了职高,学电子。
进了学校我就有点后悔,学校里没人学习,老师讲起课来也有气无力的。
男生们忙着玩游戏和谈恋爱,女生们大多都梳着卡哇伊的厚刘海,尖声尖气的讨论东方神起和 super junior 谁比较帅。
我倒不是非要学习,只是我对这样的生活觉得无聊,每天应付完作业,我就看小说,什么《那小子真帅》、《龙日一你死定了》。
一目十行的看完了扔在一边,还是觉得无聊。
认识程厦是我这职高三年唯一有趣的事情。
那时候流行找一中二中的男生当男朋友,俗话说缺啥补啥,我和班里的女生就经常穿着借来的校服,混进一中。
她们去找男朋友腻歪,而我等程厦放学。
“哟,程厦,你媳妇来了!”
他的兄弟们一见了我就起哄着把他推搡到我身上,他是真的恼,吼:“王强你找揍呢吧!”
那时候他梳着板寸,是个规规矩矩的小男生,生起气来满脸通红。
“厦哥害羞了!”“快跑!”
他的兄弟们逃难一样跑了,只留下我和他站在原地,他低头回避我的眼睛,不情不愿的嘟囔着:“任冬雪,你能不能别老来找我了?”
“为什么啊?”
他想了半天,憋出一句:“影响我学习!”
我笑得前仰后合,像个小太妹一样说:“行啊,你答应跟我搞对象,我就不来了。”
他再次涨红了脸。
才怪呢,要是他答应了,我要和那群女孩一样,天天来找我男朋友。
走到分岔路口的时候,他突然很郑重的开口:“任冬雪,我要去 S 大,建筑学专业。”
那是个我没听过的学校,我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是那句“我要好好学习”的注解。
“拜托,我要跟你谈恋爱,又不是谈婚论嫁。”我噗嗤一声笑出来,心想,一中的就是幼稚。
他继续道:“S 大的录取分数最低为 549 分,要达到全省的 5%,而我现在在 25%,我必须保证课余五小时的学习时间,每一分钟,我都浪费不起。”
我听不懂,茫然的看着他。
“任冬雪,我想成为一名建筑师,柯布西耶那样的。”
夕阳下,他的脸通红,像是说了什么难以启齿的话。却始终没有回避我的目光。
那一幕,我记了很多很多年。
其实我遇见过很多一中的学生,他们大多篮球打的稀烂,长相很呆,会偷瞟漂亮女生,我从未觉得他们跟我们有什么区别。
只有程厦,他不一样。
他是一个会在十六岁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人,他努力不是为了“就业“、“赚钱”,而是为了梦想。
好傻啊……
但我真喜欢他
我回过神来的时候,程厦已经走远了,我连忙追上去:
“程厦,那个什么西椰是谁啊?”
“你明天要不要去图书馆啊?我保证不打扰你。”
那些年,我就这样跟着他跑。
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哪来这么多挥霍不完的热情和爱意。
3
后来,我职高毕业了。
那时候我爸给我在本地找了个工作,在电子厂插电线,包吃住,一个月一千五,不少了。
我不愿意,我说我要去 S 城——那是一个离我们特别远的南方海滨城市。
“我不想着南方多赚点吗?小伟眼见着越长越大,用钱的地方多了。我还能让你一把年纪打工去啊?”我的一大天赋就是会哄人。
小伟是我爸再婚之后给我生的弟弟,跟我差了十岁。
我爸听了果然很感动,给了我三千块钱,我就坐了去南方的火车。
其实我撒谎了,那小兔崽子我根本就不打算管。
去南方,是因为那里有程厦。
他如愿考上了 S 大。
我去的时候,他们刚刚军训完,大家稀稀拉拉的往回走。
我穿了一件白色连衣裙,在那个男女比例 7:1 的工科学校,我的回头率达到了百分之百。
一群土里刨出来一样的男生,穿着军训服往这边走,我一眼就认出了他。
“程厦!”
他无论什么时候,都那么干净,清清爽爽的像一朵云。
他很吃惊:“任冬雪,你怎么会在这里?”
对他而言,我失踪了一个暑假。
“来祝你生日快乐呀!现在我在瑞简科技上班,离你这里五站地。”我站起来,笑眯眯的递过我的礼物:“程厦,生日快乐。”
紧赶慢赶的,终于在这个城市找到了工作。
紧赶慢赶的,终于在他的生日赶了过来,
“这就是嫂子吧!你小子深藏不露啊!”
他周围的同学开始暧昧的起哄,他回头笑骂了一句,接过礼物,说:“来怎么不说一声啊,等久了吧?”
“还行。”
四个钟头,不算太长。
“走,我请你吃饭去。”
他带我去食堂吃饭,一个暑假不见,他却像春笋拔节一样长大了。
他瘦了,五官更加精致,头发留长了,说起大学生活来神采飞扬。
不像是记忆里那个爱脸红,心软又别扭的书呆子了。
这一次是我安静的听他说,因为真的插不上嘴。
吃完饭,他送我去了地铁站。
“到家给我发个短信。”他朝我摆摆手,准备走。
“程厦,我有话对你说。”
打了一百遍腹稿,我的声音还是颤抖的一塌糊涂。
“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就特别喜欢你,以前你说你要学习……现在我想问你,能不能……”
我说了一百次喜欢他。
这却是我第一次正式表白,我紧张的语无伦次。
那时候的我年轻好看,周围有很多男生追捧着我,他们说我看上程厦这个书呆子,是他走运。
所以我不知天高地厚,也不知道我们之间究竟横搁了什么。
可是现在。
百年历史的大门,恢宏的教学楼,以及谈笑风生的大学生们,都让我无形的感受到了那种距离,我和程厦,是两个世界的人来着。
“我还不想谈恋爱。”
程厦似乎有所预料,他非常干脆利落的拒绝了我。
夜里很静,能听见不远处的海浪,轻轻地撞击着岸。
沉默了一阵,他说:“你没事吧?”
职高少女得不到一中的学霸,那么工厂女工也得不到 985 的大学生,我终于没有办法再沉浸于那些甜美的幻觉中。
“喂,程厦。”我仰头看着他,努力的不让眼泪掉下来:“你永远都不会喜欢我这样的人,对吗?你告诉我,我就不会等了。”
他挠挠头,从兜里掏出一包纸巾来,给我擦眼泪,一边擦一边说:“你别乱想,我是真的不想谈恋爱……咱俩都在这个城市挺好的,互相有个照应,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随时过来……”
我摇摇头,用力抱住他,他浑身僵硬,却没有挣脱,我一边小声啜泣,一边想,怎么会呢?
怎么会有这么心软,又这么残酷的人。
人与人之间隔着那条线
那天晚上,我是走路回宿舍的,赤着脚,拎着很高很高的高跟鞋。
公司为我们配备的宿舍,小小的格子间,挤满了许许多多的女孩子。离他们学校很远很远。
我走到的时候,天已经亮了,见我呆坐在椅子上,女孩子们纷纷爬下床,问:“阿雪,怎么了?你男朋友欺负你了?”
我走的时候,她们闹了好久,把最好的裙子借给我,兴高采烈的给我化了最时髦的妆,事无巨细的指导我男人喜欢什么模样。
可是我把一切都搞砸了。
“不是我男朋友……”我躲在她们温暖的怀抱里,呜咽着说:“是我喜欢的人。”
“有什么了不起的?”她们七嘴八舌,愤愤不平:“不就是 S 大的吗?”
“我三姐还找了个 Q 大的呢!”
只有钟萍,一个已经结婚了,年纪最大的姐姐的问我:“你喜欢他什么啊?”
这个问题让我很茫然。
程厦并不是当时流行那种韩流美男的帅,他眼睛不大,鼻子还算挺,不笑的时候有点清冷,笑起来很乖,整个人是很舒服的耐看。
他成绩很好,但是 S 大成绩很好的男孩多的是,他们有很多人愿意和漂亮女孩来一场露水情缘。
但是我只喜欢程厦。
最后我想起的是,是他送我时穿得那件外套,驼色的牛角扣风衣,十分简洁,我朦朦胧胧的意识到,那是一种是用钱堆出来的简洁,和我淘宝七十九包邮、印着蕾丝花边的连衣裙不一样。
我很喜欢他那个样子。
“喜欢他有钱吧”我犹犹豫豫的说,引来女孩们尖叫和哄笑。
有钱是当时我能说出来的全部,但,我心里知道,不是有钱,至少不止是有钱。
这之后,我仍然喜欢程厦。
我下了班之后,就找他聊天,为了有共同话题,我从网上买了他们院里教材,记下他随口说过一句的建筑大师的名字。
笑死,根本看不懂。
我们公司和他们学校位于这个城市的两端,我还是经常跋山涉水的去找他。
他待我就像任何一个朋友,短信会回复,也会打很长很长的电话。
我去找他的时候,他发了生活费我们就去校外吃火锅,没发就去食堂吃,他们学校的麻辣香锅特别好吃。
吃完饭他就带我去图书馆自习,他啃晦涩难懂的大部头,我看成人自考的教材。
其实我在空间里看到过他发的照片,他并没有那么书呆子,在课余时间他和同学也去海滨骑自行车、去逛漫展、去周边城市旅游。
那是他宝贵的休闲时间,他不会分给我。
他只会在学习的时候,让我待在他身边。
因此我格外的屏气凝神,连呼吸都放得特别轻。
到暮野四合,我们去吃晚饭,吃完他就送我去地铁站,我们并肩走着就像任何一对情侣,只除了他的肩膀和我的肩膀……永远隔着一个拳头的距离。
这一个拳头的距离是一条泾渭分明的线,他任何时候都可以不回我的信息,只要他想,他可以去联谊,去和任何女孩暧昧,而我不能生气,甚至不能让他觉察出,我有一点点情绪。
我不能让他知道,哪怕他视我作尘埃,我还是喜欢着他。
我不能让他知道,我下贱到了这个地步。
他大三那年,他们学校元旦晚会的舞台剧少了一个人,他是学生会主席,就打电话问我能不能救场,我嘻嘻哈哈的说你得请我吃饭,就去了。
排练期是一个月,我每天打车来回,很快和他那群学妹们处得很好,我毕竟上班赚了三年钱,化妆品和衣服比她们的好一点点,她们喜欢围着我问来问去“姐姐你这件衣服在哪买的?”“姐姐眉毛是怎么画的?”“姐姐这个口红色号怎么样啊?”
她们嘟着嘴巴说:“真羡慕你赚钱了。”
我心里说:“真羡慕你们能在这么好的学校读书。”
他不常来看我们排练,偶尔来总带着一堆吃的,他玩手机的时候,我把零食喂到他嘴边,他张口就吃了,周围人暧昧的起哄,他抬起头一脸懵,那是我这三年最快活的时刻。
晚会临近的时候,舞台剧还是有很多不顺畅的地方,在晚会前一天,我在跳舞的时候,突然觉得腹痛如刀绞,血顺着腿往下淌,是姨妈来了。
我疼得直冒冷汗,学妹们劝我回去,可是节目还有很多错漏,我借了卫生巾和裤子,继续跟着他们排练。
期间我给他发过微信,让他帮我买一板布洛芬过来,他没有回,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了,只能强忍着痛继续。
后来天亮了,女孩们都累得倒在地上睡着了,而我躺在地上,痛得蜷缩成了一团。
一个学妹醒过来,小声问:“冬雪姐,你要不要紧?”
“我没事,你睡吧。”
她还是爬起来给我接了热水,然后用衣服盖在我身上,小心的抱着我给我取暖,我正要说谢谢,就听见她在我耳边,小声的、犹豫的说:“冬雪姐,你知道程厦学长……在追舞蹈系的一个女生吗?”
第一个瞬间我没有反应过来,然后,小腹剧烈的疼痛就贯穿了我,我发起抖来。
“本来不想多嘴,但是你人真的很好很好……”她的声音在夜里听起来清冽的要命:“他不应该这样。”
那场演出我一直记得,我穿了漂亮繁复的演出裙,和那些女孩们一起在万众瞩目下登台,对她们来说,不过是青春再普通的一个小小的点缀,对我来说,却是借了翅膀去看天堂。
舞台搭在操场上,灯光绚烂迷离,就像是一场捕梦的网,我在其中旋转着、跳跃着、朝台下观众尽情的微笑着,那个瞬间,我看到了他——很奇怪,我总能一眼看见他。
这几年,他变得越发挺拔,带着眼镜抱臂站在那里看我们,气场强大。
那个板寸头,因为我一句话就脸红脖子粗的少年,长成了很优秀的青年。
就在这时,一个白裙子姑娘探出头来跟他开玩笑,他便笑着看向她,海风鼓起他的衬衫和女孩的裙摆,像是真正洁白的翅膀。
我收回目光,随着舞蹈动作仰头看向天际,真是奇怪,明明上台前吃了止痛药,为什么还会这样痛,痛得泪流满面,痛得满嘴血腥。
那天我回去之后发了高烧,经历了我有生以来最猛烈的痛经。室友命令她男朋友半夜赶来,送了止痛药和一堆零食过来,我没有吃,就像三年前告白后穿着高跟鞋走回家的夜晚一样,我就是想让自己疼。
我想试试看,疼几次才能忘记他。
那一次,我昏睡了很久,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黄昏,钟萍坐在我床头抽烟,见我醒了,就伸手去摸我的额头,说:“你再不醒我就打 120 了。”
我懵了一会,然后条件反射的去抓手机,上面几条信息,有信用卡周报,有学妹们发来的照片,她们问我是不是安全到家了,还有几条语音电话。
那个熟悉的头像安静的待在置顶,没有他的消息,一条都没有。
我呆呆的坐在那里,钟萍用被子把我裹起来,只剩下一个头露出外面,她叹气道:“我小时候也有几个玩得好的小姐妹,后来我结婚之后,渐渐地都淡了……人家聊读研、出国、怎么创业,我跟人家聊晚上芹菜便宜一块钱,怎么聊啊?”
我呆呆的看着她。大家都义愤填膺的告诉我,我没有什么配不上他的。
只有钟萍,她终于说出了一些残酷的、血淋淋的真相。
“人都是一个鼻子俩眼睛,有什么区别呢?可是长大了就该看见,人与人隔着那条看不见的线,说句难听的,他对你可能挺好,但你在那条线外,他永远不会考虑让你当老婆。”
她狠狠吸了口烟,对我道:“我当你是亲妹妹才说的,你长得这么漂亮,人又机灵,只要别强求,要什么男人没有?”
我呆呆的看着那个烟圈在夕阳的光下升起,和尘埃一起消散。
我突然就大彻大悟:
我可以跟厂里最帅的男孩在一起,也像钟萍姐一样,找个赚得不少的小老板。
可是程厦不行,学历、家世、未来……我们中间横搁着一条看不见的线,假装看不见,但无时无刻不存在的线。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
那条线,叫阶级。
美萍旅馆十五块一小时
从那天开始,我不再给他发信息,不再去找他,把周末排的满满当当,去逛街,去蹦迪,去和各种男孩子约会,我买了很多便宜好看的衣服,懒得去洗,偶尔出门约会,就从衣服堆里扯出一件,喷上浓重的香水。
“你终于开窍了。”姐妹们捏我脸:“这就对了,这附近好玩的地方多了。”
有个长得很帅的男孩很喜欢我,他是个理发师,总带着一袋子零食在我们宿舍楼下等我,我终于和其他女孩一样,可以坐在他的摩托车后座上兜风,去看电影,半夜去吃大排档,他对我很好,唯一的缺点就是喜欢在公共场合把手伸进我的衣服里。
有一次玩得很晚,他送我回去的时候一拐弯,到了一个小旅店门口。
“这么晚了回去多吵啊。”他拉着我,道:“就在这儿睡一觉呗?我保证不干什么。”
“就这儿?”
“这儿怎么了?”
我笑了一下,美萍精品旅店的招牌油腻腻的,连霓虹也单薄,有些穿着清凉的姑娘翘着脚坐在小马扎上,一边追剧一边嗦螺蛳。
说老实话,我不在乎什么第一次。
但我不想在这种地方。
也许这就是我的宿命,两小时三十块的旅馆,肮脏的床铺,年轻汗臭的身体,如果不幸廉价的避孕套破损,我还要去一些胡同深处小诊所,他们会把那小小的麻烦夹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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