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八零漂亮假千金,嫁个硬汉养崽崽》作者:棠栀全文夸克网盘观看

时间:2025-01-18分类:小说浏览:24评论:0

八零漂亮假千金,嫁个硬汉养崽崽

作者:棠栀

简介:

林云初穿成了年代文中死得非常难看的反派假千金。

人贩子养母?送她入狱。

被人惦记的工作?卖了直接变现。

渣男未婚夫?恶毒真千金是你的绝配。

本想放开手脚大干一场、当个独立女性的林云初,却一段突如其来的婚姻打了个措手不及!

军婚,大龄单身糙汉,还带俩崽,没结婚就要她当后妈?

*

裴淮远人生只有两个目标,报效祖国,养大救命战友的孩子。家中老母亲怕他单身一辈子,找准机会给他定了个对象。他不像耽误人家,决定退婚,哪知对方姑娘竟是……

退婚离婚,不存在的!

这样的媳妇他必须要抱回家!

第1章 穿成年代假千金

逼仄、杂乱的街道里,昏暗灯光下。

林云初看着眼前的男子,感觉自己渴疯了。

男子脸庞俊朗刚毅、额头上、胸前有浓浓的血迹,鼻梁高挺,喉结性感且突出,薄唇闭紧抿成一条线。

他有双让人不敢侵犯的双眸,凶冷且危险,好似舔着血的狼,警惕且防备地冷视着她,散发着谁靠近他谁就死的压迫感。

酒壮熊人胆!

越危险越刺激,越刺激越想上!

林云初吞了吞口水,抬手直接往他身上去摸。

手还没触碰到男人,就被男人大而有力的手钳住。

林云初吃痛,抬起眼眸委委屈屈地看着他。

裴淮远看着眼前的女子,女子不过十七八岁,红唇如珠晶莹剔透,她有一双非常美丽且惑人的眼眸,漾着水雾,湿漉漉的,勾得人欲望直飚。

他更看出来了,这姑娘不正常,脸蛋透着不正常的潮红,眼眸迷离。

她吃了不该吃的东西!

“他明明就往这边跑了。赶紧追,他受伤了,跑不远的!”

“老子这次非收拾他不可!”

“活捉黑鹰的,老子奖励一百张大团结。打死黑鹰的,奖励两百张大团结。”

身后传来急迫且凶狠的声音。

刚喘息片刻的裴淮远神色未动,手却微微颤了颤,如鹰隼一般的眼眸也微微暗了暗。

此刻的他已经重伤,根本跑不动,也躲不过。

森冷眼眸倏地闪过一缕光,迅速往地上抓了一把泥灰,往自己头发和脸上用力一抹,掩住自己脸上的血迹,而后直接往林云初身上生扑了上去,“冒犯了!”

“轻点,轻点……痛,痛……”

“呜呜……哥哥,不要了,我不要了……”

林云初娇软连连的声音在街道里响起,绵长且浓烈,听得人面红耳赤。

“操!这年头乞丐混混都这么有艳福!”

“老子若不是任务在身,老子也想来!”

“黑鬼还不走?人真跑了,你也死了!”

一群手持危险品的黑衣人看着地上一个喘着粗气,一个行为狂放的男女,迅速离开了。

男人身上清凉的感觉让林可可燥热的身体和心舒服了不少,可还没完全得到满足,那丝清凉便立马不见。

她感到自己的好几个手指咬破,钻心疼痛传过来,她打了一个机灵,整个人清醒,而后再次晕了过去。

*

“林志锋,这次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不会留她了!你看看她这德行,龌龊无耻,伤风败俗!”

“大街上男人干那事!这一身的血!我都不好意思带去我医院。”

“我们老林家的脸都被她丢光了!要不是可可机灵,现在我们家和司家的亲事都已经作废了!”

“呆在这里,哪里还有人会娶她?现在对她来说,回乡下是唯一的出路!那里的人不知道她干的这事,还能勉强找个婆家!”

听着耳边女人叽叽喳喳各种嫌弃且愤怒的声音,林云初脑袋嗡嗡嗡的。

眼眸一睁开,便看到床上古董级别的凤穿牡丹床铺,喷涂着红漆桌上摆放着几十年前的老收音机,墙上挂着充满年代气息港星的挂画。

可可?

司家?

林云初脑袋乍然一声响,不属于自己的记忆全部涌入自己脑袋中。

她穿书了!

穿到一本《真千金归来,假千金打哪来滚哪去的》八十年代、女主重生的年代文小说中。

女主真千金林可可一出生就和她这个假千金抱错,快十八岁才真相大白。

真千金在乡下长大,条件艰苦,林父林母心疼得不行,知道真相后,立马把她接了回来。

真千金回来后,原主整日惶惶不安,她不想回乡下。

为了自己能留在城里过好日子,她想尽办法陷害真千金。

在她们十八岁生日宴,原主设了一个局,往真千金的酒水里加了一些料。

却没想到被真千金将计就计。

最后喝下加了料酒水的人是她自己。

于是发生了昨晚街上、大家都以为她被糟蹋了的事。

“爸,妈,妹妹就是高兴,多喝了几杯,你们冷静一点。她也是受害者,被街上乞丐混混糟蹋了,身上全是淤青,身上都是血,很可怜的。”

林可可红着眼睛,一脸心疼的看着林云初。

“可可,你真是太善良了!她是受害者?我听说人说,她喝那杯饮料,本来是要给你的!我真是难以想象,如果喝下饮料的人是你那该怎么办!”

王秀君满脸愤懑,恨铁不成钢,“人家要害你身败名裂,你还心疼她被糟蹋?要不是她自作自受,现在躺床上,被所有人议论的人就是你!”

林云初听着他们两母女一唱一和,内心开始疯狂的捋剧情。

昨晚上发生的这件事,原主林云初确实设计了林可可,但她只是让林可可失态,出丑;林可可却在里面下猛药,将她扔在大街上,故意找来混混,让她失去清白,身败名裂,名誉尽失。

两人之所以针尖对麦芒,往死里这般算计的原因是司家大孙子。

林家老爷子在世的时候和司家老爷子有孙辈联姻的约定。

林可可没回来之前,这门婚事是原主的。

现在林可可回来,这婚姻按照规定那就应该是林可可的。

原主坚决不放手,司家是越市的豪门,有洋楼有小汽车,司家大孙子一表人才,非常帅气,年纪轻轻就已经是部队军官了。

林可可更不愿意放手了,她才是女主,是真千金,绝不允许自己的男人和林云初有一段情后,最后才和自己结婚。

两人第一轮对决,原主惨败。

林云初坦然接受这个结局,这局算是她林云初不对在前,活该被反扑。

但林可可现在这,自己一副黑心肠,还演得这么善良,就让她恶心了。

“姐姐,你心底这么善良,池塘里那一朵白莲花都没你这么白啊。”

林云初似笑非笑反问。

第2章 我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林可可假装温柔的脸瞬间裂开。

王秀君和林志锋听不懂林云初说的话,林可可却是听明白了。

这死女人在骂她白莲花。

“我同意回乡下去。”在林可可准备发挥的时候,林云初再次开口。

这一开口,让林可可惊了。

上辈子林云初死活都不下乡,这辈子却松口了。

王秀君先是惊了,而后露出满意的微笑。

看来,多骂骂是有效果的!

王秀君裸露、直白的表情让林云初冷笑不已。

真正的过河拆桥,就是她这样的!

以前她觉得林可可养不活的时候,她将她视为珍宝。

现在林可可长大了,她觉得还是自己女儿亲,觉得通过自己已经完全确定了和司家的联姻,立马对她这个棋子弃如敝履。

书中,王秀君一直想将林云初赶回乡下,林云初却怎么都不回,一定要抢男主,最后落了个流落街头、被人蹂躏至死的结局。

现在,林云初换成了她,这狗屁剧情她坚决不走。

她肯定要离开这里。

远离男女主角,远离这对奇葩的养父母,远离所有的不幸。

“不过我有两个条件,第一,我还得在这呆一周,参加燕子的婚礼。第二,你得把我那一千三百六十块钱还给我。

“你一千三百六十块钱,你怎么不去抢?”王秀君声音尖锐地问。

这个年代的工资三四十块一个月,林云初张口就要,不是六十块,不是三百块,是一千三百六十块。

王秀君脸色沉黑沉黑,开始声音尖锐地数落林云初,“这些年,你吃我的,穿我的,用我的,霸占着原本我女儿享有的一切。你不感恩也就算了,不仅想害死可可,还想讹我的钱!一千三百六十块,你开得了口!”

林云初自然知道这个金额在这个年代,属于巨额性款项。

但这本来就是原主的钱。

“我把你养这么大,这些年让你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最后还变成是我的不是!早知道我就养条狗!白眼狼都比你有良心!”王秀君越想越气。

林云初翻了一个白眼给她。

她是真想养她吗?

不是的!

是她自己心存歹念,林可可一出生就奄奄一息,她觉得根本养不大,偏偏自己生产伤了身体,生不了二胎,便趁着自己在医院工作的便利性,故意把她和林可可换掉,后来看到林可可被她亲生父母养得很好、又不要脸地把林可可要回来。

林可可回来后,她一直担心司家只要她做儿媳妇,不要林可可,开始对她态度冷漠,千方百计地想赶她走。

“当初,我参加工作的钱,一早就说好,不是你的,是你给我存着的。还有我救人的钱,你也说,给我存着的。”林云初不急着和她争辩,不紧不慢地道。

原主刚参加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三十块,一年三百六十块。

司家给了她一千块,一起一千三百六十块。

王秀君心梗,眉头皱得凶神恶煞。

林云初小眉头微微一皱,道,“您不给也没关系,我直接去问司家要吧。当初他们承诺谁救人,就给一千块感谢费。这感谢费,我拿不到,只能重新再找他们拿一次。反正,我和司家现在是没缘分了。”

王秀君感觉喉咙被扼住,道,“你敢!”

“您都说了,我这种白眼狼丢人现眼,龌龊不要脸。不要脸的人会怕啥?再说,我光脚还怕穿鞋的?”

林云初反问,一副烂罐子烂摔的模样。

“……妈。”

王秀君还没说话,林可可急了。

林云初若真将这事闹到司家去,那丢脸的就是他们林家,司家会觉得他们林家人品不好,贪了林云初的钱。

且之前救人的是林云初,因为她救人,司家才把婚事提上日程,她这一去闹,婚事黄掉都有可能。

林可可能想到这些,王秀君自然也想到了。

“你!”王秀君脸青红轮回变化,最后忍住了自己的脾气,咬牙切齿的道,“钱我给你!这些天在家里给我安静的呆着!”

话落音后,王秀君走进自己房间,打开保险箱,好似割肉一样,从箱子里拿出一千三百六十块。

几乎是用扔扫把一样的动作把这些钱扔给林云初的。

林云初不在意她的态度。

和态度相比,到手的票子才最重要。

林家没什么好人。

王秀君自私自利,心肠歹毒。

林志峰看着是个老好人,实际……

林可可更是一朵黑心小白脸。

她现在风评被害,环境形势恶劣。

想要和他们对抗,她得苟着,而后徐徐图之。

苟着之前,有一件事无论怎么搞都没错。

那就是搞钱!

“妈,你真好!说到做到!我还以为你不会给我了呢。”林云初笑眯眯道。

“……”王秀君表情和吃苍蝇了一样。

“那就再打扰你们一周了。”林云初道。

王秀君心疼肉疼,气得胸脯上下起伏,可一想她在这里呆的时间越长,被人嘲笑的时间也越长,无所谓地道,“随你!一周后,给我赶紧滚。”

“好!”林云初有气无力地道。

“晦气!”王秀君白了林云初一眼,走了出林云初的房间,“可可,走!这房间呆久了,霉得很。”

“你准备一下,我们等会去一趟司家。”

“好的。”林可可乖巧应答。

走出林云初房间的时候,她冷眸扫了林云初一眼。

此刻的林云初可的很楚楚可怜,皮肤皙白,好似刚出壳的鸡蛋一样,弹指可破,脸上虽有淤痕,可一点都不影响她的美,浑身上下都是一种破碎的美感。

若不是林父林母在,她真恨不得直接撕烂她的脸。

林云初明明是乡下的孩子,可她皮肤怎么能这么好?

她一早就知道自己是林父林母的孩子,每天都往自己脸上抹雪花膏,也尽量不晒太阳,皮肤却总是黑的,怎么都白不了。

林云初看出她眼中的嫉妒和恨意,冲她幽幽笑了一声。

“……呵……”林可可冷笑一声,也就林云初这种见钱眼开、没脑子的还能笑出来。

上辈子,她让她蹦跶了那么久。

这辈子,她会让她走的每一条路都刻骨铭心。

她以为拿钱回去就能过日子吗?

她天真了。

她回城之前,给她留了一个大惊喜!

林云初,你好好笑吧!

回乡之后,那大惊喜会惊得你完全笑不出来!

第3章 死的不是他,那就好!

“是啊,想来想去,我们觉得还是要去一趟司家。老爷子和司老爷子有约定,云初这事,太伤司家脸面了。我们得去和他们好好道歉。”

外头响起王秀君的声音。

“你们和司家有婚约。云初不行,可可行啊。她是你的亲生闺女呢。”

有人附和道。

"这事,得和司家商量。本来是想带云初去,好好说明一下,可无奈,她伤得厉害,撕裂得厉害,路都走不了!嘴也咬破了,脖子上全是被……那个的痕迹。”

“哎!这事是真丢脸,那孩子平时看着乖巧,谁知道她会做这种事!”

王秀君唉声叹气地道。

“……”林云初。

王秀君这是趁她不能出门,使劲地将她往脏里说!

林云初脸色冷沉,这一周内,她一定要撕破她这张丑陋的嘴脸!

到时候看脏的人到底是谁!

待王秀君几个人声音远去后,她迅速从床上爬起来,换了一套衣服。

林家生怕原主抢了司家做军官的大孙子,将原主视为眼中钉。

昨晚把原主带回来后,直接扔床上,没报警,没给她换衣服,更没给她找医生。

换衣服的时候,她才发现原主这一身,还真伤得不轻。

脖子上、手臂上都是淤青,甚至她嘴角都是破的……

她这模样,说被人蹂躏都没人相信。

不过现在不是感叹这些的时候,换好衣服后,她从电视柜最里面找到一把钥匙,顺利打开王秀君夫妇素来不让她进去的房门。

进入他们房间门后,她拿着一根铁丝,顺利打开王秀君的保险箱。

别问她为什么有这能力,没办法,上辈子创业太辛苦,学的技能有些多。

王秀君保险箱里有各种各样值钱的东西。

黄金项链、手镯、耳环,一堆大团结,以及一堆收据和一个记事本。

林云初拿出她的记事本,记事本里记录她做过的一些重要的事。

才翻到第五页,她便看到她上面写着燕围口顾家的地址。

后面页上记载着她每年去燕围口的时间和消费。

林云初神色冷沉,原来王秀君每年都去过燕围口见林可可!

除了这些,这个记事本里面后面的东西,让她越看越心惊……

潘紫梅BB男,生亡,后赠送给钱姓家庭,贰佰元。

陈雨琦BB女,婆妇不要,老陈头十圆抱走。

李梅红BB男,残疾,老陈头十五元抱走。

……

有好多个刚出生孩子的记载。

她就说王秀君就一个妇产科医生,怎么会这么有钱。

不仅补贴了她娘家大哥买房子,还补贴了她娘家二哥娶媳妇,还花钱打通关系让她那犯罪的三弟少判刑了好几年……

原来这些年,她干的都是这种勾当。

丧尽天良啊!

她这哪里是医生,摆明就是一个人贩子!

将她和林可可换掉这种事,在这么多事情中,只能算是一件微乎其微的小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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