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琢
作者:伯正
简介:
【白切黑纯情美攻(方应琢)X恶毒直男帅受(秦理)】
我从小在山区长大,85岁那年,我遇到一个来镇上拍毕设的大学生。
那人叫方应琢,暂时借住在我家,从那天起,他就变成了我最讨厌的人。
讨厌他那张雌雄莫辨的漂亮脸蛋,讨厌他说话轻声细语,讨厌他身上的淡淡香气,讨厌他送我的太妃糖和昂贵相机。
这一切都让我觉得又虚假又恶心。
毕竟他是鸿鹄,我是燕雀,我们本不同路,也不需要结局。
*
几年后,我与方应琢偶然重逢,却被他撞见我与陌生的男男女女纠缠。
酒吧的暧昧灯光下,方应琢看着我,目光晦暗不明。
我笑道:方应琢,都来这种地方了,就别装得清清白白吧。当年玩玩而已,你怎么还当真了?
他却一把夺下我手中酒杯,声音毫无温度:秦理,我陪你接着玩玩。
*
对方应琢,我艳羡过,嫉妒过,也曾想过将他拉下神坛、拖入深渊,与我一同沉沦。
可我早该有所预料,我何尝不是主动戴上镣铐,困住自己,再也无法挣脱。
强制、狗血、强强、直掰弯、双向暗恋、第一人称、美攻帅受、HE
第1章 美人面
我是被一通电话吵醒的。
今天早起去给店里进了货,回来时有些累,就趴在桌子上睡了个回笼觉,再睁眼时已经是上午十点半了。
手机屏幕上显示来电人是红姐,我将电话接起,听见她在那头说:“小秦,你能不能帮我去接个人?”
她简单地给我解释了一下情况。
红姐全名余红菱,是粟水镇一家小旅馆的老板,其实这镇上就只有这么一家旅馆,一年到头也不见能住进来几个人。
前几天旅馆意外失火,好在扑灭及时,人没什么大碍,只是那些屋子暂时没法住了。
余红菱受了点轻伤,这几天都在诊所,偏偏这个节骨眼上有人想入住——甚至是提前一星期预定的。
余红菱问:“那人之前说不确定在这住多久,直接给我转了一个月的钱。但你看现在这个情况……我想着要不然让他住你那里吧?我把钱给你转过去。如果你不方便,我再想想其他办法……”
“没事。我先去把人接回来,你多注意休息。”我的回答很痛快,几乎是立刻答应下来——红姐于我有恩,所以她的忙我一定会帮。
不过,听完她说的话,我或多或少有些好奇。
我所在的地方叫粟水,是中国西南省份山区自治州里一个县级市下边的镇子,户籍人口不足两万,还在逐年减少。
虽然本省旅游资源不少,但是跟这片荒凉贫瘠的山区毫无关系,那人大概率不是游客。
到底什么人会往这穷乡僻壤来,并且一住就是一个月?
最近刚过处暑,夏季热气渐渐退去,加上粟水镇昨夜下了一场雨,此时竟然有些凉意。我又披上一件外套,把摩托车钥匙揣进口袋里。
锁好商店的门,我跨上摩托车,眼前是一片雾气蒙蒙的绿色的山。
山峰一座连着一座,层峦叠嶂,一眼望不到尽头,像是天然的屏障,将粟水镇与外界隔绝开,这里的人走不出去,也不会有外面的人想进来。
那人目前还在县城火车站,距离粟水镇大约三十公里。半小时后,我开到火车站,也见到了红姐提到的那个人。
在电话里,余红菱说她只知道那人叫方应琢,从首都来,听声音是个年轻男人。
到了火车站,我才意识到,就算余红菱什么也不说,我也能一眼便认出要人来接的是谁。
方应琢实在太醒目了。或者说,与周遭环境太过格格不入了,以至于很难不注意到他。
方应琢长得很高,脊背挺得笔直。我这种超过一米八的身高在这里已经极其罕见,据目测他比我还高几厘米。
他穿着简简单单的灰T黑裤,浑身上下没有多余的装饰,只是脸上戴了一个黑色口罩。人来人往中,就方应琢一个人站在那儿,堪称鹤立鸡群,这也是我能迅速锁定目标的原因之一。
发现方应琢是外地人的当然不止我一个,毕竟这人左脸写着“好骗”,右脸写着“宰我”,几分钟之内,不少黑车司机去跟他搭话,问他去哪,但好在方应琢保留着最基本的警惕,没有乱走。
我将摩托车停好,露出一个笑容,走近问他:“你好,是方先生吗?”
“嗯,我是方应琢。”方应琢轻轻点头,而后询问道,“你是七月旅馆的人?”
七月旅馆就是余红菱的店。我没在这里向方应琢解释那么多,就说:“对,上车吧。”
“那麻烦你了。”
方应琢虽然只身一人,携带的行李却不少。除去一个二十寸的登机箱,还有一个背包、一个挎包,两个包的容量都很可观。
看起来他真的要在粟水镇住很久。
我又想到红姐说方应琢从首都来。
从这座县城到首都,坐火车需要三十五小时。
县城没有机场,如果方应琢选择的交通工具是飞机,那么他需要从首都飞到距离县城四十多公里的另一座城市,然后坐火车到县城,再坐我的摩托车去粟水。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会消耗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方应琢来粟水镇的举动就显得更新鲜。
尽管方应琢戴着口罩,也难掩一路奔波带来的疲惫感。他头发有些长,颜色乌黑,看得出发质极佳,此时被随意地束在脑后,散开后的长度大概会垂在肩膀处,其中一缕柔顺的发丝此时垂在脸侧。
我又看向方应琢的眼睛,发现他生了一双凤眼。
窄双,眼皮薄,眼裂长,眼睫密,本该显得凌厉,却因为瞳色不似发色那么深,更偏向深棕,又中和了一部分难以接近的气质。
如果在阳光下,他的瞳孔颜色应该会更漂亮吧。
可惜这里常年阴雨,鲜少见到太阳。
我拎起方应琢的行李箱,把箱子在摩托车上固定好,然后对方应琢说:“上来。”
方应琢坐到后座上,确认他坐好之后,我插好钥匙,转动油门手柄。我告诉他:“去粟水的路会有些颠,抓稳了。”
摩托车引擎发出轰鸣,车子窜出去,耳边拂过一阵带着凉意的风。考虑到车上不仅有行李,还有另一个大活人,回去的路我没有开得像来时那样快,但我隐约听见方应琢发出了一声惊呼,掺在风声之中,听不太真切。
下一秒,一只手紧紧抓住了我的外套。
粟水镇位于群山环抱之中,山路曲折坎坷,越是临近镇子,路就越破越颠簸,摩托车轮胎碾过粗粝的碎石子和沙尘,我终于带方应琢抵达了粟水。
车子停在商店门口,我正准备下车,却发现有人拽着我——原来是方应琢抓住我外套的那只手还没有松开。
“抱歉,可不可以借我扶一下……”紧接着,方应琢扯下脸上的口罩,我才发现他这时候脸色煞白,嘴唇也没有一丝血色,面色极差,很不舒服的样子。
“你怎么了?”
“晕车,”方应琢停顿片刻,眉头锁得更紧,“还很想吐……但是吐不出来。”
听他这么说,我能理解——吐出来会舒服不少,但是处于临界点的状态才最折磨人,也难怪他现在看着这么痛苦。
我说“路有些颠”,是因为我已经习惯了,但我忽略了方应琢是初来乍到的外地人,这条路对他来说可能不亚于坐过山车吧。
见状,我打开商店的门,进屋去给方应琢拿了瓶矿泉水,又回到摩托车前,“你先喝点水吧,我正好有件事告诉你。”
方应琢拧开瓶盖,喝了一小口水,“你说。”
“你原本要入住的那家旅店失火了,最近没法住人。老板余红菱是我朋友,目前还在诊所,她让你先住我这里。”
那瓶矿泉水被方应琢喝掉了小半瓶,他的脸色看上去也有稍许缓解。
方应琢听完我的解释,并不生气,也没多说什么,只是点点头:“没关系,能有住的地方就好。”
对这个回答,我反倒有些意外。
从外表和打扮来看,不难看出方应琢就是个城里来的小少爷,我原以为他会对这个处境有所不满,或者挑三拣四一番,没想到他答应得这么爽快。
方应琢喝完那瓶水,将瓶盖拧好,连同被他揉攥得皱皱巴巴的口罩一起扔进垃圾桶。
他摘掉口罩后,我也得以看到他完整的正脸,一张标准的古典美人面,工笔勾勒而成,不太适合出现在现实中,应该印在绢画上。
不知道为什么,我看着方应琢,总觉得有点眼熟。
问题在于,我确信我没见过方应琢,一来我记性非常好,说过目不忘不为过,我见过的人都会在我脑子里留下印象,二来,谁见了长这样的人能忘?
但是说实话,我审美挺俗的,异性里要么喜欢清纯小白花要么喜欢明艳大美人,没观察过同性,因为没兴趣。
总而言之,这种混淆性别的长相我不太能欣赏得来。
“你呢,现在就住这商店里。一楼是营业的地方,二楼用来休息。”我冲着楼梯一扬下巴,“上楼吧。”
方应琢拎起行李箱,踩上狭窄的楼梯,老旧的木质楼梯一瞬间发出令人牙酸又胆战心惊的吱嘎声。
方应琢试探着又上了一个台阶,我停顿片刻,对他说:“条件有点简陋,克服一下。”
“……没关系。”方应琢一鼓作气走上二楼,我留在一楼继续看店,让他有事就叫我。
粟水毕竟人口稀少,小商店自然也门可罗雀,偶尔才有一两个顾客光临,我也乐得清闲。
两小时后,我随便吃了点东西当作午饭,准备上楼看看方应琢的情况。
其实一楼的面积已经很小,二楼更是局促到令人咂舌的程度。有点像人们玩模拟经营游戏,在有限的房间里为了叠属性加租金,想方设法地恨不得塞下一切家具。
在二楼不足十平米的空间内,有一间卧室,一间盥洗室,以及一个灶台。
红姐让方应琢住我这,也是她实在没办法——我这里甚至没有另外一个单独的卧室,而是一张上下铺。我原本和我爸秦志勇住一起,秦志勇死后,就多了一张能够“租”给方应琢的床位。
……确实有点过于寒碜了。
旅途疲惫加上晕车,或许还有轻微的高原反应,三项叠加之下,方应琢先一步倒在床上睡着了。也是在这时,我想起另一码事。我对方应琢说:“我得检查一下你的证件。”
方应琢的眼睛掀开一条缝,他伸手指向自己的背包,声音没什么力气:“就在最前面那个口袋的卡包里。”
说完,方应琢像是实在不舒服,又闭上了眼睛。
意思是让我自己翻?
这人也太没有防备心了吧?
依言,我找到方应琢的卡包,打开之后,率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拍立得照片,画面中另一个男生揽着方应琢的肩膀,二人面容带笑,看得出关系十分亲密。
我无意打探别人隐私,快速将这页翻过去,没想到第二页竟然是方应琢的学生卡。
一张红色的卡片,顶端中央写着学校的名字。
方应琢,类别:本科生,编号:2015XXXXXX。
开头四位数字表明他是2015级,现在是2019年,他应该已经大四了。
看到那行校名,我蓦地睁大眼睛,手也跟着一抖,险些拿不住这小小的卡包。
怎么偏偏是这所学校……
方应琢没发现我这边的异常,我渐渐恢复镇定,终于在第三页找到了方应琢的身份证,然后把身份证拍了张照发给红姐。
傍晚时分,烧酥的夕阳像一截将尽的红蜡烛瘫在地上。我拉下商店的卷帘门,回到二楼。
卧室里能听到轻微的动静,看来方应琢已经睡醒了。
房门虚掩着——秦志勇以前有次耍酒疯,拿着菜刀把门锁砍坏了,这门本来也关不上。
方应琢没开灯,我透过那条门缝向内看,屋内一片昏暗。
我轻轻推开门,发现方应琢在更衣。他坐在床铺上,背对着我,脱掉身上的灰色T恤。
从我这个角度看去,只能看见他的后背,和一截半隐半露的窄腰。
但这个画面已经足够具有冲击力。
美人果然无一处不美,方应琢露在外面的肌肤会叫我想到和田白玉中的羊脂玉,极为稀有,是玉中的天之骄子,其白度、润度、细度、纯度皆是顶尖的存在。
……就像我眼前的这副美人背。
骨肉匀停,洁白无瑕。
我又想到他的名字,他叫方应琢——玉不琢不成器,或许他父母也笃信玉器应琢,才为他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不过,这样顶尖的籽料,生来就已经和路边的石头不一样,就算未经雕琢,都注定非同凡响。
可惜我没能欣赏太久。因为方应琢听到了我的脚步声,迅速地披上了一件真丝居家服,动作竟然有些慌乱。
他回头看向我,眼底闪过一丝赧然。
方应琢习惯性地开口:“抱歉……”
一开口就抱歉似乎是方应琢的习惯,这人的脸皮怎么这么薄?
“没必要抱歉啊,大家都是男的,你不用太拘束。”我被方应琢逗笑,“而且,我又不会对你做什么。”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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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断眉
听完我这番话,方应琢的神色没缓和多少,反而抿了抿嘴唇,仿佛我是好色的登徒子,稍不留神就会对他做出轻薄的事。
不得不说,方应琢的反应还真是格外有趣。在他受惊时,那双狭长的凤眼微微睁大,倒是有点像无辜的小白兔。
我是上高中才来到粟水镇的,才此之前,一直和我奶奶住在附近的村子里。
村里每家每户都养牲畜,我奶奶养了几头黑猪和几只白兔,大多数时候都是我来喂养。
我时常观察那几只兔子,盯着它们红色的眼睛和淡粉色的耳朵看。这种动物性格温顺,的确很惹人怜爱。
越是这样,反而越想让人继续逗弄。
我双手交叉脱掉自己的上衣,走进盥洗室。
卫生间的面积只够一人活动,条件同样十分简陋,没有马桶而是老旧的蹲便,淋浴设施没有花洒,只有一条软管垂下来,水压和水温时高时低,全凭运气。
我洗澡一向草草了事,夏天尤甚,毕竟只需要用肥皂擦擦,随便冲个凉。
回到卧室后,方应琢从背包里拿出了他的手机。开机的一瞬间,一大堆消息争先恐后地冒出来,以至于让他的手机屏幕卡顿了一下。
他蹙起两条细长的眉,盯着屏幕好半天,似乎不知道该回复谁。又过了一会儿,他才点开其中两个页面,简短地打了几个字。
方应琢发现我在看他,忽然轻声开口:“我这次出门没有告诉别人。如果提前对我爸妈说,他们一定不会同意的。”
原来是先斩后奏。
方应琢似乎把我当成了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但他并没有意识到,有些事情其实无需对外人说。
我依旧表现得很和善,耐心地问他:“是担心你的安全吗?”
“不。”方应琢摇了摇头,“从小到大,他们只令我做他们允许我做的事情,除此之外没有商量的余地。”
我继续问:“你为什么会想来粟水?”
方应琢的回答很简短:“散心。”
“穷山恶水有什么可散心的?”我说,“这片明明有不少旅游城市和景区啊,需要我帮你推荐吗?”
“我今年大四,来粟水是想完成我的毕设,太过商业化的地方未必有我想拍的东西。”方应琢解释道,“至于更重要的原因,我还想找一个人。”
“什么人?粟水这么小,说不定我认识。”
“我也不知道他真实的名字。”方应琢笑笑,语气中有淡淡的遗憾,“也许这件事情不能强求吧。”
既然如此,我没有再将这段谈话继续下去。方应琢准备去洗漱,在此之前,他打开房间角落里的行李箱,依次取出他的洗护用品分装,包括但不限于洗面奶,水乳,洗发水,护发素,沐浴露,身体乳……
啧。真讲究。
方应琢带着这堆瓶瓶罐罐洗澡去了,我一个人留在卧室,又意识到另一个问题。
卧室里的床是上下铺,方应琢在下铺睡了一下午,其实睡的是我的床位。
我的视线在两张床上来回移动,说实话,让我去睡秦志勇这个死人躺过的地方,我嫌晦气。
然而方应琢作为借住在这里的客人,平白无故让客人染上晦气,实在太不厚道。
思来想去,我还是爬上了上铺,简单地铺好床,然后平躺在上面。
也许是因为睡前想到了秦志勇,今晚做梦时,我梦见了一些过去的事。
上高中之前,我过着和千千万万留守儿童一样的生活,父母在村外打拼,我和奶奶相依为命。
那段时间乏善可陈。奶奶一直身体不好,大病小病缠身,她的性格也因此变得有些古怪,大多数时候沉默寡言,偶尔会突然发脾气。我和她的关系算不上好。
转折发生在2015年,也是我初中毕业那一年。
那年暑假奶奶病故,更准确来说,其实她是自杀。她无法忍受病痛的折磨,也知道家里拿不出多少治疗的钱,自己偷偷喝了农药。
前一天,她给了我一笔钱,都是她这几年攒的。厚厚一沓小面额的人民币,累积起来竟然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她用干枯瘦弱的手覆盖在我的手背上,说她自己没福,这些钱以后就让我上高中、上大学。
当时我还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这样做,可是她身体这样差,变得一天不如一天,让我隐隐有些不祥的预感。
我不愿过多猜想,握住她的手,立刻孝顺地回道:“阿婆,你瞎说什么呢,等我上了大学,该让你享福才是。”
第二天深夜,她就死在了家里。
这是我第一次面对死别。
我没有想到,即将迎接我的就是生离。还是在2015年夏天,父母离婚,按照秦志勇的话来说,我妈跟县城里一个男的跑了。我对秦志勇的话存疑,但事情如何已经不再重要,我要面对的事实是,从今以后跟我相依为命的人变成了秦志勇。
连续经历这两件事,我悲痛不足,茫然有余。
关于离世的奶奶,我无法回忆起有什么温情时刻曾发生在我和她之间。
至于我的母亲,从我出生到现在,我和她见面次数本就一只手数得过来,从今往后还能不能见到更是难讲。
经历一番生离死别,我失去了两个血缘上的亲人,但我从未体验过,到底怎样才算得上“家人”。
在落后的山区,有统一上高中的地方,一般会在附近几个镇子里最繁华的地方设一个点位,方圆几十公里都来上学。
粟水镇就是这么一个地方。
秦志勇辞去了县城的工作,在粟水打理一家小商店。一楼用来卖货,二楼用来住人。
那时候我才知道秦志勇这人嗜赌,他不管店里生意是好是坏,整天当甩手掌柜,因为他志不在此,脑子里想的全是和镇子里那群狐朋狗友喝酒打牌。
他不光人烂,手气也烂,渐渐就欠下了一屁股债。
见他这样,我更加怀疑我妈和秦志勇离婚的真正原因。
一个染上赌博又家暴的男人,不离婚等着过年当杀猪菜吗?
就算她真的是跟着县城里别的男人跑了,我也觉得她做得对。
秦志勇每天凌晨醉醺醺地回家,打牌总是输钱让他心情很不爽,这种时候,他的出气筒就变成了我。
他年过而立,未到不惑,仍称得上壮年,一旦动起手,我还不是他的对手。
那醉鬼的力气奇大无比,下手没有分寸,仿佛眼前的人不是他亲儿子,而是向他讨债的那些人。
有一次,秦志勇醉醺醺地质问我:“操,要不是为了养你这个小王八蛋,老子还他妈用留在粟水?”
我被秦志勇说的话气笑了,一笑,身上的伤口被牵扯,反而更痛。
“秦志勇,你他爹的自己窝囊不中用,连老婆也留不住,”我冷笑一声,专挑他的痛处说,“跟人打牌也是技不如人,天天上赶着输钱,丢人现眼。你留在粟水是因为我?讨债的人一天恨不得上门三次,我倒是想你滚,你跑得掉吗?”
话音未落,秦志勇果然被我激怒。他瞪着眼,双目外凸,脖子上青筋绽起,当即抄起旁边的小凳子向我砸来。
屋内空间有限,我没能完全躲开,被凳子边缘粗糙的木刺划伤,温热的血慢慢从伤口流出。
后来,这一下子到底在我脸上留了一道小疤,不长,落在靠近眉尾的位置,使左侧眉毛变成了一道断眉。
那段时间里,我每天晚上挨一顿揍,第二天再浑身青紫地去上学。
就凭这份精神,我一定算得上当地最励志的高中生了——虽然是我自封的。
如果说以前的生活只是乏善可陈,那么现在就是水深火热,不管怎么看,前者总比后者要好过。
最先看不下去的人就是余红菱。七月旅馆和我家小卖铺挨得近,她总能看见一身伤口的我从门口经过。余红菱于心不忍,生怕这样下去迟早要出大事,于是她悄悄地告诉我,如果我不想天天挨揍,可以去她的旅馆写作业,晚上就在那里留宿。她会把门锁好,不让秦志勇来找麻烦。
这个办法的确很奏效,我挨打的频率变低,有一阵子甚至过得还算平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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